328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G328NJ-JA1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3 12:0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328国道宁扬交界至龙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G328NJ-JA1标段 招标公告
E2021020351002636745396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自动生成的企业投标报表表 1 中的内容为准。注:以下简称投标报表)。
3.2 企业业绩要求: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已完一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以投标报表表 5 中的交/竣工日期、工程简介内容、规模和性质信息为准,下同)。
3.3 企业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等级评价为 B 级及以上(未建立信用档案的申请人应当先建立信用档案并获得暂定 A 级信用等级);(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最近一次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不以投标报表表 1 为准)。 b.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3.4 企业财务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自动生成的财务得分不低于 60 分。(财务得分以投标报表表2 中的内容为准)
3.5 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及业绩: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以投标报表表 3 中相关信息为准);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一级及以上公路交安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投标报表表 4 中任职结束时间、项目职务、项目简介内容、规模和性质信息为准)。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以投标报表表 3 中相关信息为准); 项目总工业绩要求: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已完一级及以上公路交安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以投标报表表 4 中任职结束时间、项目职务、项目简介内容、规模和性质信息为准)。 (2)专职安全员:1 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以投标报表表 3 中相关信息为准)。
3.6 其他要求: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能超过 2 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以后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允许再进行更换,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规模。如资格等级较低单位的资质等级、业绩规模不能符合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
7.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7.4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南京智能开标大厅(通过“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南京智能开标大厅”入口登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其他
(1)本项目为南京交通全流程电子招标试点项目,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数字证书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55 室激活江苏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南京市)登录权限,所携带数字证书需已接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详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CA)互联互通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预约,制作投标文件,开标解密等流程均需使用数字证书)。 (2)对本次项目凡有意投标者,请前往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180.101.236.34:15194/OP/Login.aspx)申请预约,并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3)根据省厅苏交建(2015)25 号文件规定,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4)南京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信用报告制度,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应提供由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内的评价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投标单位需登录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 (http://njjtxypj.cn/)进行评级申请、合同上传、评级结果查询及评级申诉等操作。信用 报告出具后经系统备案、审核通过方可使用。具体操作详见“相关下载”中的“名录库操作手册--受评单位”文件。咨询电话:025-83194271。 (5)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名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6)中标单位应提前进场,与主体单位协调施工时序和施工界面,做好交叉施工,不得出现返工、凿除等情况(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10.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