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盐城大道(G105国道K1801+181~K1810+200城区段)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cf2023-fc03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樟树分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创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先生187705300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7
公告正文
盐城大道(G105国道K1801+181~K1810+200城区段)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CF2023-FC038)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盐城大道(G105国道K1801+181~K1810+200城区段)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981.333493万元,招标人为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
中心樟树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樟树市城区盐城大道精细化改造提升,改造路线全长8459.86米,
标准段路幅宽50米。改造内容包括:车行道翻新改造并重画标线;人行道翻新改造并全线
设置无障碍及盲道;对道路两侧建筑退让区域及闲置地块合理规划设置停车区域并景观提
升;对人行道上现状市政管线井盖进行更换;道路两侧沿街店面存在错接混接现象的进行改
造;雨水散排立管改造;车行道检查井加固,更换为球墨铸铁防沉降井盖;排水检查井增设
井筒安全网:混凝土雨水算子更换为球墨铸铁算子;积水路段增加雨水口:有严重缺陷的现
状排水管道开挖修复:完善道路系统指路标志牌及车道功能标牌;对道路沿线景观照明及绿
化提升改造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盐城大道(G105国道K1801+181~K1810+200城区段)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盐城大道(G105国道K1801+181~K1810+200城区段)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
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
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
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如实填报财务状况表,提供近三年(指2020年至2022年)的经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反应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近三年内的营业额均不低于
30000万元人民币:②近三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签
发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980万元、单个里程长度不少于6700m的二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沥青砼路面)施工业绩至少一个【提供以下有效的企业类似
施工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④江
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备案截图。】,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①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
有效期内②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
果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1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③未被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者执照④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
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⑤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近三年内在
江西省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
等不良行为并被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本项目涉及此类问题的,以本
条要求为准),提供承诺函,如查询到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⑥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⑦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⑧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
录;⑨未正被樟树市取消参与樟树市招标项日的投标资格。
注:尚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及江西省2021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无不良记录的投标
人,按B级对待。
3.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
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6项目总工要求:项目总工须具备路桥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交安B类《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均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1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7月17日
至2023年7月21日(9:00-12:00,14:30-17:30)至江西创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丰
城市孙渡街道富城社区三千套B区5栋颍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4.2报名提供材料①单
位介绍信或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③企业
资质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以上投标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樟树分中心六楼会议室(宜春市樟树市药都南大道
5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樟树分中心六楼会议室(宜春市樟树市药都南大道
5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大道(G105国道K1801+181~K1810+200城区段)改造工程已由樟树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以樟发改设审字(2022〕49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春市公路
事业发展中心樟树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春市公
路事业发展中心樟树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樟树市;
2.2工程概况盐城大道(G105国道K1801+181~K1810+200城区段)改造工程位于樟树市中
心城区,为【樟树市城区“五纵一横”道路及“五纵一横”以外道路精细化改造提升项目】“五
纵一横”道路中的“一纵”一一盐城大道精细化改造提升,改造范围起于滨江大道,终于共
和东路,改造路线总长8459.860m。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樟树市城区盐城大道精细化改造提升,改造路线全
长8459.86米,标准段路幅宽50米。改造内容包括:车行道翻新改造并重画标线:人行道
翻新改造并全线设置无障碍及盲道对道路两侧建筑退让区域及闲置地块合理规划设置停车
区域并景观提升;对人行道上现状市政管线井盖进行更换;道路两侧沿街店面存在错接混接
现象的进行改造;雨水散排立管改造;车行道检查井加固,更换为球墨铸铁防沉降井盖;排
水检查井增设井筒安全网;混凝土雨水算子更换为球墨铸铁算子;积水路段增加雨水口;有
严重缺陷的现状排水管道开挖修复:完善道路系统指路标志牌及车道功能标牌:对道路沿线
景观照明及绿化提升改造等。
2.4主要技术标准:(1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2)设计速度:40km/h; (3)路面结构形式:沥
青混凝土路面。
2.5施工招标: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施工总承包);
2.6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照明工程等(具体详见施
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计划工期:6个月:
2.8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起计算2年;
2.9质量保修期:5年;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工程质量评定目标:合格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
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
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如实填报财务状况表,提供近三年(指2020年至2022年)的经审
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反应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近三年内的营业额均不低于
30000万元人民币;②近三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签
发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980万元、单个里程长度不少于6700m的二
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基、沥青砼路面)施工业绩至少个【提供以下有效的企业类似
施工业绩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④江
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备案截图。】,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3.4信誉要求:①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
有效期内;②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发布的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
果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1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③未被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者执照④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
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⑤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近三年内在
江西省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
等不良行为并被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具有良好社会信誉(本项目涉及此类问题的,以本
条要求为准),提供承诺函,如查询到有相关记录取消投标资格,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⑥在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⑦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⑧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
录;⑨未正被樟树市取消参与樟树市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注:尚无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及江西省2021年度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无不良记录的投标
人,按B级对待。
3.5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
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交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6项目总工要求:项目总工须具备路桥类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交安B类《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1
日(9:00-12:00,14:30-17:30)至江西创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丰城市孙渡街道富城
社区三千套B区5栋)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报名提供材料①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②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③企业资质证书;④安全生产许可证。注:以上投标材料需加盖投标单位
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需现场考察的由投标人自行组
织,费用自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7日9时0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至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樟树分中心六楼会议
室(宜春市樟树市药都南大道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5.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必须确保完整清晰,若因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出现不完整或模
糊不清、无法辨认导致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专家在评标时将不再询标。
6、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
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樟树分中心
地 址:宜春市樟树市药都南大道5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7675798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创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丰城市孙渡街道富城社区三千套B区5栋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8770530033
邮 编:3311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樟树分中心
地 址:宜春市樟树市药都南大道5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376757980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创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孙渡街道富城社区三千套B区5栋
联系人: 黄先生
电 话: 18770530033
电子邮件: 19054878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米丽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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