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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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赵艳玲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华东分公司


二局三华东宿迁学院EPC项目临电接驳招标20230830




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北校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临电接驳专业分包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北校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招 标 人: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部联系人:赵艳玲 联系电话:13186616892





招标时间: 20238



















目 录

一、工程概况

二、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三、投标费用

四、招标方式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六、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七、投标报价要求

八、工程计价计量及工程款的支付

九、投标须知

十、开标须知

十一、评标和中标须知

十二、技术要求、质量、安全要求




第一条 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全称):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北校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工程地点:位于湖滨新区,东至空地,北至黑松路,南至空地,西至环湖大道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5、总建筑面积:项目建筑面积约10.92

6、生产设置:甲方不提供工人吃饭,生活用品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工人宿舍、公用房甲方提供,按照元 /人扣除,每间房屋水电费按照每月XX元在进度款内扣除。

临电:甲方不提供临电设备,电箱、流动电箱、电缆、照明均由乙方提供。

第二条 投标人资格预审及要求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出经营许可证明。

2、投标人如中标,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3、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4 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6、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招标人,安排、指挥、调配和管理或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时,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替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无证上岗人员,如不能按时替换,或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提前解除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总包有权要求投标人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变动率不得大于5%。

7、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分包范围内承分包人对业主的承诺及业主对投标人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特别提示:鉴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部门或机构视察以及非招标人可控状况等因素,可能造成本项目出现局部或全面暂停施工情况,招标人因此并不能够保证工程是连续不断的进行。投标人应该充分考虑到(包括但不限于)民扰、视察、扰民及因高考、中考、国家和城市庆典、运动会、交通管制、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暂停施工的要求等因素对工期造成的影响,并在其合同签约价格中充分考虑因此而增加的费用。若因上述情况造成投标人出现暂停施工时,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进行任何经济索赔,并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8、该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纸及招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含投标人可能需要自行设计的图纸及经认可的施工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工作以及合同中未列明而施工图纸、相关规范和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完整工序所必须的检验、配合验收及其他工作及服务。还包括与其它工程和专业工程配合、交叉施工作业的内容。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该项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顺利通过验收。

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并保证招标人免于任何责任,以及施工方案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所有施工工序以及本工程施工现场围墙以外的所有协调、疏通等。

第三条 投标费用:

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的相关费用;

6、

2、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招标方式

4.1、招标方式:根据相关《建设工程施工分包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最终确认一家投标人进场施工,兼投不兼中。

4.2、标书领取:云筑网

4.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AAA及标杆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需在定标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 万元(新引进劳务分包单位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额的5%),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①账户名称: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②缴费内容:华东分公司临电接驳专业分包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路支行

账号:32050159404400000727



行号:105301000249

注:①根据股份公司文件,一类联采签订框架协议分供商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②列入三公司信评等级3A级的优秀分供商单位,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7)应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分供商,需在签订正式施工合同前交纳。

8)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最终结算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

9)提交履约保证金方不履行合同,接收方可按合同约定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10)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中标人签订合同前缴纳2000元投标管理费,此笔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依照云筑网发布信息为准。

第六条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6.1招标范围: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的要求,本工程承包内容包括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洽商所含全部临电高压(10KV)接驳工程。宿迁学院新校区西北校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临电高压(10KV)接驳工程以及为完成该工程所采取的全部措施项目和风险项目,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负责的全部工作,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临电高压(10KV)接驳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清单、技术要求。

6.2投标人工程施工完毕的垃圾清理工作;

6.3办理与本分包工程有关的各种证件、批件;



6.4投标人在施工期间,负责妥善处理好扰民、民扰等问题,招标人予以协调,如因此发生的费用投标人自负;

6.5

6.56.5

6.5 本工程按业主、招标人出具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6.6工程质量等级:确保扬子杯、中国钢结构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6.7工程安全要求:死亡率为零、重伤率为零、轻伤频率0.2%以下,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安全事故(如发生,全部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8工程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合格率100%。



6.9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第七条 投标报价要求:

7.1投标报价

7.1.1本次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固定总价,承包人与招标人所需提供材料划分详见清单。

7.1.2固定总价内容:

1、投标人通过对招标工程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依据《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中的相关规定,以及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和本招标文件所有可能会涉及到的内容的费用总和。

2、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或其他劳务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3、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4、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证书,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5、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6、合同价款中已经包括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该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均不予调整。

7、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冬雨季施工费、小型机具、抽排水等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体现。



8、做法为:详见招标人批准的施工方案及图纸;

投标人被认为已在他的合同价格中包括了与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应由投标人为其施工人员交纳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其进场机械设备相关保险的费用,合同固定总价中包含投标人对现场施工难易程度综合考虑,不因现场条件及图纸原因而变化。

以上各项价格一次性包死,任何原因不得调整。为固定总价,其包含从进场至完工退场所需全部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包括但不限于垃圾管理费等)以及道路维护、处理扰民事件、安全防护、防尘、噪音控制等不可或缺的一切费。





第八条 工程计价计量及工程款的支付:

付款方式





1、固定总价

2、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每月15日上报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月度结算,月底前核对完成当月的工程量并签字盖章,投标人上报月度结算需包含:上月形象进度、产值、一月一清承诺函、签证台账及签证费用,以上资料均需要法人签字盖章。如不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的核对招标人不予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且招标人公司对项目的处罚由投标人单位承担。

3、分包月度结算是双方根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投标人当月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经招标人确认)经过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的月度正式结算。分包月度结算对象为投标人当月完成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内工作、合同外工作、设计变更、洽商、预算外签证等各项经招标人确认的工作量。

4、对于正常完成月度结算的,分包工程款支付执行合同约定;对于不能按要求完成月度结算的,招标人不予支付当月分包工程款,按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支付投标人劳务费。待投标人完成前期工作的正式结算并且月度结算能够正常完成时,招标人方可按结算结果补齐前期所欠款项,根据分包合同继续正常支付。

5、付款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12个月供应链】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供应链最高期限为12个月(含12月),所有支付形式的贴息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每次付款前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

6、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投标人办理工程结算以招标人工程部出具的完工证明为依据,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结算资料,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依照约定提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投标人应积极组织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的相关人员进行核对并制定审核计划,应该在分包工程完工三个月内完成结算。三个月后,如因投标人不积极配合结算工作(包括不限于提供结算资料不符合招标人结算要求经催告不予更改、补充,投标人负责结算人员不按结算计划时间进行核对经催告不予改正等)招标人有权经一次催告后7日起出具结算结果,该结算结果为最终结算,投标人对此不得持有异议。正式结算未完成前,招标人不再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为:每次按月形象进度支付,每月支付至不超上月已确认完成产值的60%的工程款;施工完成后支付至不超已确认完成产值的75%的工程款,双方办理完工结算后完成支付结算总额的85%。项目竣工后在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支付至100%(结算额以双方盖章签字的结算单数据为准)。


特别说明:投标人不配合招标人月度结算与最终结算,招标人有权建议招标人公司总部,在公司总部其他项目招标时不予投标人单位入围。

第九条 投标须知

9.1投标文件组成:

9.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许可证、法人委托书及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9.1.2承诺书:应包括承诺达不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企业CI形象目标和招标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计划目标以及达不到宿迁市政府相关管理文件中(含实名制管理)的规定时,如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详见附件三《承诺书》。





9.1.3投标报价;

9.1.3.1投标人通过对招标人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单项清单工程量依据江苏省预算定额,以所施工部位的全部工作进行投标报价。

9.1.3.2投标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9.1.3.3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

9.1.3.4施工组织设计须附项目经理部人员、资质,中标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9.1.3.5投标报价应严格按照回标表格的形式进行报价,此表格可由投标人按同样格式复印或扩展。

9.1.3.6投标单位首先满足年底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于中标后3日内上交合同额的5%作为劳务工资保证金;如年底投标人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起民工找招标人闹事情况发生,有一起事件,招标人即可在结算中扣除投标人10万元作为罚款;

9.1.3.7投标人中标后首先确保每月发给民工不少于地方标准1840元/月,并实行实名制,具体依照当地建委相关



9.1.4投标人实力情况(包括企业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资质、本工程管理人员比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操作人员持证率)。

第十条 开标须知

10.1 开标时间:依照云筑网发布信息为准;

10.2 以下情况如有发生投标文件无效;

10.2.1 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费及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10.2.2 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10.2.3 投标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属实质性不符合;

10.2.4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违反国家、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的;

10.2.5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10.2.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2.7 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10.3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10.3.1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有关的信息。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10.3.2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远清出三公司。

10.3.3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10.3.4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10.3.5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包含报名 IP 地址重复的分包单位。

10.3.6关于劳务人员使用,在工人进场前提前上报工人的各种信息,包括住址、路线、身体情况、返程时间等信息,做到对劳务人员的远端筛查,要求各劳务班组招用的劳务人员,遵守国家及各地政府疫情防疫政策。各地疫情政策变化产生的可能存在的防疫费用,默认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体现。

10.3.7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注意:云筑网投标单位集采平台联系人必须为姓名,不得填写单位名称,否则将拒绝该单位入围审批



第十一条 评标和中标须知

11.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劳务、工程技术、经营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

11.2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1.3招标人具有对未中标单位不解释其未中标理由的权力。

11.4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3 个工作内办理完合同备案手续。

11.5满足本次招标相应资质,报名时需要在附件中上传最新资质扫描件,

第十二条 技术、质量、安全要求:



(一)技术质量要求

一、项目技术管理要求:

1、现场施工必须以以下资料作为依据: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方案交底、技术通知、设计变更及洽商。上述资料全部在总包单位的资料室领取,并在收发文记录上签字。

2、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方案交底、技术通知、设计变更及洽商进行施工。否则将根据《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管理条例》对违规的单位进行处罚。

3、涉及到测量放线的施工班组应配备基本测量仪器(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红外线水平仪、钢尺、铅垂仪等),同时配备合格的放线人员。仪器不齐全、不合格,或放线人员不到位的,总包将采取勒令停工措施。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条例》履行验线程序。

4、施工班组应无条件配合总包单位的试验员到现场采集、制作试件。

5、接到资料室发出的领取文件的通知后,应第一时间到资料室领取相关文件。由于领取通知不及时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施工班组自行承担。

6、施工班组必须设专职人员,协助总包单位开展实测实量工作,同时负责对自己的成品进行实测实量自查。

7、施工班组入场施工前,应上报管理人员花名册、特殊工种上岗证以及与企业资质相关的全套资料。上述资料全部上报至资料室。

8、分包单位在职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B本,且必须与本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本劳务公司领取工资、缴纳社保。各分包单位进场之前必须将在职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B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报送到总包单位资料室存档。

9、资料不齐全而进场施工的,将按照50元/份的标准进行处罚,同时将会告知安保部门暂时冻结门禁卡,直至资料齐全。

10、施工班组施工确保10KV高压电接驳完成并保证通电调试到位,负责两年半的开闭所和三台相变的维修和设备电气元件的维护。

(二)安全要求

1、承包人向分包人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在分包人的施工方案中,必须具备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其中应考虑在提供的防护条件并不完全的条件下具体落实施工的防护措施。

2、分包人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技术方案,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分包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

3、非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由责任方单位自行承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分包人严格按照温州市及承包人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和中间检查以及控制工作,并设置专职安全员。

5、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管理,提供承包人所需的各类安全技术资料。

6、进入施工现场需戴安全帽,穿反光马甲,攀高时系好安全带。

7、乙方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保证施工安全所采取的一切必要措施。施工期间乙方须遵守有关工程现场安全设施的条例包括在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照明,所有安全措施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并须满足甲方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要求。

8、乙方应为其雇员提供和保持一切所需的防护衣物和设备。

9、应采用足够的施工措施、保证机械施工、行走安全及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若甲方认为乙方在工地的安全设施或处理方法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发出停工指令直至修复妥当符合安全规则。停工期内的所有间接及直接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且工程竣工期限不得因此而获得延长。

10、如果在工地上的任何人发生人员伤亡之事故,乙方应立即作出合理、合法的处理并即时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部门及甲方。

11、乙方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行业管理部门有效证件,人证合一。

12、乙方司机不按操作规程作业或操作不当所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由乙方负责。

13、乙方必须认真执行与甲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和消防管理协议以及临电管理协议。

14、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安全评价,分数低于60分,当月工程款暂扣百分之5。

质量要求:确保扬子杯、中国钢结构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 宿迁市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安全文明要求:江苏省”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扬子杯、中国钢结构金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要求





合同清单

清单如下: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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