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盱眙(福慧园)新建综合性殡葬服务设施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12138.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138.98万元
招标公司盱眙县殡葬管理所
招标联系人王证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顾德芹180151790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6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盱眙(福慧园)新建综合性殡葬服务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盱眙(福慧园)新建综合性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已由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盱眙县殡葬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盱眙(福慧园)新建综合性殡葬服务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盱眙县古桑街道白虎村吴大山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1334平方米,按三级殡仪馆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约31950.30平方米。共13栋多层建筑组成。园区主要建设内容: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纪念堂、公墓、管理用房、附属设施及配套工程等内容。其中殡仪馆建筑面积14094.49㎡(4#5#6#7#8#9#10#楼),包含生命博物馆、遗体处理区、火化区、悼念告别厅区、骨灰临时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逝者亲友观火室和逝者亲友休息等候大厅区;殡仪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860.98㎡(3#12#楼),包含综合业务办公区、餐饮服务区、丧葬用品超市、副食品服务部、医务室和守灵中心区;纪念堂建筑面积11638.68(1#2#楼)㎡,包含安葬区和寄存区;公墓用地面积约19733.3㎡,包含传统型葬区和生态型葬区;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356㎡(11#13#楼),包含职工生活用房、职工食堂、物业公司办公及生活用房、发电房、配电房、公厕、监控室和地下消防池。
2.1.3合同估算价:约121389820.15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27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所有场地平整、土方开挖、降排水、场内建筑强夯地基处理、土建、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电梯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竣工测量及竣工图绘制。竣工验收前的各专项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技术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注:类似工程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项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同时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6 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据(2022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
3.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8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 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的信息为准)。
3.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自 2021 年10 月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 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6 日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8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31.247/ 找到 “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付款方式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 10%(待工程机械、人员进场后且提供相同数额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后支付);每6个月后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格的80%;殡仪馆13栋楼建筑物竣工并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90%(同时扣回所有预付款);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两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以上进度付款均不包含利息及增项或签证应支付的费用,变更或增项应支付的费用待工程审计结束后纳入工程审定价内支付,也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付款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盱眙县殡葬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天鹅湖路8号 地 址:盱眙县家禧广场写字楼8015室
联 系 人:王证 联 系 人:顾德芹
电 话:0517-80911166 电 话:18015179099
传 真: / 传 真:/
盱眙(福慧园)新建综合性殡葬服务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盱眙(福慧园)新建综合性殡葬服务设施项目已由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盱眙县殡葬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盱眙(福慧园)新建综合性殡葬服务设施项目施工总承包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盱眙县古桑街道白虎村吴大山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01334平方米,按三级殡仪馆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约31950.30平方米。共13栋多层建筑组成。园区主要建设内容: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纪念堂、公墓、管理用房、附属设施及配套工程等内容。其中殡仪馆建筑面积14094.49㎡(4#5#6#7#8#9#10#楼),包含生命博物馆、遗体处理区、火化区、悼念告别厅区、骨灰临时寄存区、祭扫区、集散广场区、后勤管理区、逝者亲友观火室和逝者亲友休息等候大厅区;殡仪服务中心建筑面积3860.98㎡(3#12#楼),包含综合业务办公区、餐饮服务区、丧葬用品超市、副食品服务部、医务室和守灵中心区;纪念堂建筑面积11638.68(1#2#楼)㎡,包含安葬区和寄存区;公墓用地面积约19733.3㎡,包含传统型葬区和生态型葬区;管理用房及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356㎡(11#13#楼),包含职工生活用房、职工食堂、物业公司办公及生活用房、发电房、配电房、公厕、监控室和地下消防池。
2.1.3合同估算价:约121389820.15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27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验收。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所有场地平整、土方开挖、降排水、场内建筑强夯地基处理、土建、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电梯等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竣工测量及竣工图绘制。竣工验收前的各专项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技术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注:类似工程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项材料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齐全,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
√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7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同时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归集。
3.6 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据(2022年10月以来任意连续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
3.7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8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在资格审查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淮安”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 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的信息为准)。
3.10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自 2021 年10 月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 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6 日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 8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31.247/ 找到 “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付款方式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 10%(待工程机械、人员进场后且提供相同数额的无条件银行保函后支付);每6个月后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格的80%;殡仪馆13栋楼建筑物竣工并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90%(同时扣回所有预付款);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两年结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结清。
(以上进度付款均不包含利息及增项或签证应支付的费用,变更或增项应支付的费用待工程审计结束后纳入工程审定价内支付,也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付款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盱眙县殡葬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盱眙县天鹅湖路8号 地 址:盱眙县家禧广场写字楼8015室
联 系 人:王证 联 系 人:顾德芹
电 话:0517-80911166 电 话:18015179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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