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BHGZB-GK-2024-001... |
项目名称: 茂名博贺港施工作业区安全警戒巡查船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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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茂名博贺港施工作业区安全警戒巡查船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茂名博贺港施工作业区安全警戒巡查船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现我单位就茂名博贺港施工作业区安全警戒巡查船租赁进行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 2.1 招标内容:投标人提供安全警戒巡查船1艘,租赁期限暂定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2 船舶准入要求: 船龄5年及以内,非快艇、游艇、渔船、木制船、水泥质船、“三无”船舶、油船、气体,运输船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船、改装船、被海事主管机关列入“重点追踪船舶”、被海事主管机关列入“重点跟踪公司”的所属船舶及其他有违法违规记录或不具备合法合规性的船舶。 船舶驾驶台干净整洁,宽敞明亮;船体有良好水密性能、强度,无严重锈迹,甲板面清爽、无杂物、无严重锈迹;机舱整洁,无油渍;船舱有舒适、有冷气的乘员休息区;厨房干净整洁;洗手间设施齐全,干净。 2.2.1 船舶证书 船舶证书齐全有效,证书标定航区符合航行水域等级要求。交通船、交通艇、供应船等其他类型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明确标明载员定额。 2.2.2 船员证书 船员适任证书必须满足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标定要求,且应确保人、证相符。 2.2.3 船体 船体必须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能,强度、长度、宽度、型深、吃水满足船舶规范和航行使用要求,必要时,应由法定检验机构提供相关合格证明和法定检验报告。 本次招标船舶要求:适航区为沿海航区,船舶主要规格参数不低于20m(船长)×5m(船宽),尺寸不高于28m(船长)×7m(船宽)。 2.2.4 主辅机及舵系统 主机、辅机应满足航行要求,并按运转小时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和日常检查,舵机有良好舵效,人力舵机的舵效及有关操纵系统也应灵敏可靠,推进主机、辅机、舵机(含应急操舵装置)应随时处于正常状态,且不得私自改装或更换。 2.2.5 信号系统 船舶号灯、号型、声响设备等齐全有效,并符合“避碰规则”和所在水域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 2.2.6 助航、通导设备 船舶磁罗经、测深仪、定位、无线电等助航仪器、设备应与船舶检验证书标定内容相符,且必须配备AIS、雷达、VHF甚高频电话,有校验要求的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 2.2.7 系泊设施 按船舶检验要求配备相应的系缆、锚链(缆)、锚、系缆柱(桩)、电动(或人力)绞车等,以满足靠泊、锚泊的要求。 2.2.8 防污染系统 按船舶检验要求配备防污设备、设施,并按规定进行铅封。必须配置舱底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相对应的集污舱。 2.2.9 消防系统 按船舶检验证书标定配备消防设施、工具、器材等,消防泵及管系状态良好,出水压力符合规定。 2.2.10 救生系统 按船舶检验证书标定的类型、位置配备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艇)、救生衣、救生服,在此基础上还应根据最大载客量配备足够数量具有检验合格证书的船用救生衣、救生服。 2.2.11 法定记录 规范配备和填写相关的法定记录、日志。 2.2.12 其他要求 按地方主管机关或用船单位的管理要求,其他需要审验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经营人或所有权人与投标单位一致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证书(若不一致需提供委托经营证明)、有效船检证书、有效《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航区:沿海以上。 (3)报价船舶具有有效的保险(船舶一切险等)。 (4)提供的船员证书应符合报价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且均在有效期内。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招标截止前24小时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4.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至2024 年 4 月 2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逾期参与获取招标文件下载权限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投标,由此造成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投标开始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 15 时 00 分,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4 月 7 日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在线上投标时须将编制好的投标文件正本逐页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上传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时递交和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 8. 监督 监督机构: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成本与供应链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8号34楼3404室 电话:020-66360815 9. 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将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开标。有关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事宜,请与商务联系人联系,有关项目现场具体情况及答疑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招标单位: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沥滘路298号29楼,邮编:510290 商务联系人:丁均 电话:020-66232724 项目联系人:侯善占 电话:17669315995
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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