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海盐县百步镇人民政府以百政[2023]161号文件批准,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就知识产权快维中心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圣加采﹝2023﹞132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非政府采购)
四、招标采购内容
标项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一 | 知识产权快维中心改造项目 | 1项 | 192 | 本项目实施主要为将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大道6号建筑的一楼改造为业务受理大厅、展示宣传区和自助服务区,二楼改造为审理庭、预审部、调解室、中心各部门办公室、大小会议室(培训室)和机房等装修、水电线路整改等装修改造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
(6)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招标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23年9月22日—2023年9月28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11:3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交付方式:汇票/银行转帐/电汇/网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海盐农商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01000137526369
4.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5)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如为省外企业);
(6)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8)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须提供系所在单位正式员工证明,即员工养老保险证明);
(9)如经办人是授权委托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概不受理。
八、投标地址: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九、开标时间及地址: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14时00分。
开标地址: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其他:
1、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百步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3-86770935
地址:海盐县百步镇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文浩 联系电话:0573-86180050 传真:0573-86180037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618号东欣大厦9楼
监管管理部门:海盐县沈荡检察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3-86177615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2日
附件信息:
附件1:采购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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