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11-410323-04-05-1796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379-60385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9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2
公告正文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 模式)项目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3)0257 号 )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 模式)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1723.77 万元,招标人为新安县五头镇 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 1 栋 3 层框架结构肉类家禽批发交易区、1 栋 1 层钢结构临时果 蔬批发交易区、1 栋 1 层框架结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区(含管理用房、服务站点)、1 栋 2 层 框架结构冷库、1 栋 1 层框架结构仓库(含仓库保管用房)、1 栋 1 层砌体结构公厕、1 栋 1 层砌体结构垃圾分类收集站、2 栋 1 层砌体结构值班室。此外还包含给排水设备、变配电设 备、机动车充电桩等的设备购置、道路及硬化、绿化工程、室外配套管网、大门、围墙等配 套基础设施以及配套道路、桥梁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 模式)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 模式)项目 )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 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上述工程施工资质;联合 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工程师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 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实施和正在承接的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4)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 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 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企业须提供)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 本信息(投标文件中须附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允许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与,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相应 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独立法人单位,但联合体各方不 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增减、更换联合体各方成员。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19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02 日 08 时 40 分
递交方式: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02 日 08 时 40 分
开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七、其他
— 、招标条件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 模式)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 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就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 模式)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五头镇农贸市场建设项目(EPC 模式)项目 (项目代码:2211-410323-04-05-179617)
2、招标编号:新安工施招标(2023)0257 号
政府采购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2023-93
3、建设地点:洛阳市新安县五头镇
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100%。
11723.77 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资金 7200 万元,财政资金 项目总投资额(概算):
4523.77 万元。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 1 栋 3 层框架结构肉类家禽批发交易区、1 栋 1 层钢结构临 时果蔬批发交易区、1 栋 1 层框架结构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区(含管理用房、服务站点)、1 栋 2 层框架结构冷库、1 栋 1 层框架结构仓库(含仓库保管用房)、1 栋 1 层砌体结构公厕、1 栋 1 层砌体结构垃圾分类收集站、2 栋 1 层砌体结构值班室。此外还包含给排水设备、变配 电设备、机动车充电桩等的设备购置、道路及硬化、绿化工程、室外配套管网、大门、围墙
等配套基础设施以及配套道路、桥梁工程。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该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整体移交等,以及完成本工程相关报批报建、验收等工作,直至工程交付使用的全部内容(包 含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8、工 期:365 日历天。
9、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执行并通过有关部 门审查;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施工质 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 标生产。
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4、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 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通 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上述工程施工资质;联合 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工程师及以 上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且具有相 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实施和正在承接的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4)项目负责人可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 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 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方企业须提供)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 本信息(投标文件中须附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6、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允许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与,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相应 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3 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独立法人单位,但联合体各方不 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增减、更换联合体各方成员。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 CA 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 24:00,登录洛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 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 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 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02 日 8 时 40 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 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 ),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 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 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交易系 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
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 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五头镇新街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龙区关林路与金城寨街交叉口向北 10 米 283 号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话:0379-60385988 18538883674
电子邮箱:lydzgc123@163.com
监管部门:新安县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安县住建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安县五头镇新街
联 系 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通济街 77 号 4 楼 005 室 联 系 人: 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电 话: 18538883674
电子邮件: dzgc123@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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