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新生用棉絮合同公告
金额
62.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1060300952
预算金额8.3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106030095-1

采购人(全称):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新力达家纺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1年新生用棉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603009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2021年新生用棉絮 其他床上用具预定采购套数4160套。每套包括盖棉絮、垫絮套、垫棉絮、空调被,具体参数详见采购需求。4160624000
 合计金额小写: 624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贰万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釆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元)

1

盖棉絮

寝具及相关用品

200*150, 6斤

4160

63

262080

2

垫絮套

寝具及相关用品

205*95

4160

58

241280

3

垫棉絮

寝具及相关用品

200*90,6斤

4160

9

37440

4

空调被

寝具及相关用品

200*150,2斤

4160

20

83200

合计金额小写:62400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贰万肆仟

本合同总价为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物品费、人工费、打包费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新生开学前3天,甲方通知乙方具体送货时间。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3.2 履行地点: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南、北两院新生宿舍床位上。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按招标文件参数和样品质量,乙方送货至新生宿舍床位,打包好。所有运输、装卸到床位,打包等费用由乙方负贵。如没有按时送货到位按2000元/天进行罚款。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际发放数量结算,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发放金额的95%,质保期满后付5%。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时间。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银迅支行(湖南新力达家纺发展有限公司:1901016009201172075)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有权参与有关的验收试验,乙方应向甲方验收代表提交试验数据的报告、僚材料、喚始资料和检査记录等资料,供买方验收时审査。

2货物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货物及其材料的各项技术性能必须达到合同和相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标准.乙方提供的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3货物验收时须提供本项目所有品目省级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检测指标至少包括技术参数要求中的指标.

4甲方可随机抽取样品送权威质检部门检验,以查验乙方提供的货物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送货到甲方制定地点后,甲方有义务保管货物,发放给学生。如有剩余,甲方有权利退回给乙方并不予支付退货部分的费用。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检验、安装、调试、 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 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釆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 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釆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4迟延交货的通约责任

(1)乙方境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成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 )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 ,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位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合同转让和分包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根据政府釆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釆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退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成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 地址: 莲花镇东塘村原东塘小学
法定代理人: 陈剑旄 法定代理人: 潘时新
委托代理人: 苏基协 委托代理人: 许佳
电话: 0731-82782888 电话: 0731-88269856
传真: 0731-82782888 传真: 0731-88269856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1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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