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k2024-091
预算金额1666.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老师0991-35501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GK2024-09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网络安全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6月03日 19: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网络安全系统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9: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6月03日至2024年06月1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1:00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预算金额¥1666.1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991-3550122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学二街33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699368682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1-3550122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网络安全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4-09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网络安全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6661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网络安全系统
   数量:168
   预算金额(元):1666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包括对新疆地震局业务网的升级优化通信网络基础设施、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保障业务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具体采购需求包括以下内容:(1)省中心采购核心路由器、台站接入路由器、VPN汇聚路由器、核心交换机、存储交换机(万兆全光)、业务交换机、NTP设备、网管软件、SDN管理系统、安全管理中心(态势感知平台,含探针)、业务边界和互联网边界防火墙、网络安全审计、数据库审计、上网行为管理、主机安全(含防病毒功能)、堡垒机、云安全管理平台(安全资源池)、网络安全准入、策略可视化、业务性能与运行质量管理、零信任、SSL VPN设备、威胁感知平台等;(2)中心站采购防火墙、交换机、入侵检测、堡垒机等;(3)结合现有网络系统,完成网络安全系统的整体集成。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 90个日历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3日2024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科学二街338号

联系方式:13699368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联系方式:0991-3550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991-3550122









附件信息: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网络安全系统 GK2024-0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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