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云南昱方 2024-016-01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
一、招标条件
本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的物资为禽肉蛋类、蔬果类、粮油、干货、调味品、奶饮类等各类副食 品,具体的物资品目由采购单位根据单位所需提供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 元/份。含电子版,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锦华园四楼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延长线锦绣路东江花园二期 216 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锦华园四楼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延长线锦绣路东江花园二期 216 栋)
七、其他
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曲靖市 麒麟区第二幼儿园作为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责任主体,拟采 购食堂物资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
2、项目编号:云南昱方 2024-016-016
3、项目名称: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物资为禽肉蛋类、蔬果类、粮油、干货、调味品、奶饮类等各类 副食品,具体的物资品目由采购单位根据单位所需提供采购清单。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7、服务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配送至指定地点。
8、供应要求:
(1)合同签订后供货期内随需随送,最终供应的数量和品目以实际供应的数量和品目为准;(2)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供应。
(3)供应商应按要求依据季节及市场波动提供供货单价,且供货单价应低于曲靖市辖区各
市场的零售价,供货单价经采购单位审核后才能进行供应。
(4)如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且供应商确保能够及时追溯并 妥善有效处理;
(5)投标人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中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 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相关主体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9、采购原则:本着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的 原则,择优选择能满足幼儿园需求的供应商承担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的食堂物资供应工 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7 月 15 日至 2024 年 7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云南昱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幸福社区麒 麟北路 27 号)。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售价:500 元/份。含电子版,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4.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获取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及证明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 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一);
(4)写明供应商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及电子邮箱;
(5)未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原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二);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还须提供满足下述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⑦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独立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得在 本项目采购中同时参加;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采购中同时参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直系亲属、夫妻等明显存在利益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独立法人企 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得在本项目采购中同时参加。
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本次采购包含(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生活 用品供应商采购)三个项目,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兼投不兼中”。即:符合资格要求的 供应商均可参加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食堂物资供应商采购、办公用品供应商采购、生 活用品供应商采购)三个项目的投标,但同一供应商只能中选一个项目。
投标人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人 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主要配送禽肉蛋类、蔬果类、粮油、干货、调味品、奶饮类等各类副食品,交货时间以需求单位按照采购计划提前一天通知为准,如遇 特殊情况,以需求方要求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8 月 6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上午 9 时 00 分;
2.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8 月 6 日上午 9 时 00 分
3.递交地点:锦华园四楼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延长线锦绣路东江花园二期 216 栋);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会议:
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8 月 6 日上午 9 时 00 分;
2.开标地点:锦华园四楼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延长线锦绣路东江花园二期 216 栋);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发 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媒体或网站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活动中,各供应商的安全和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一概不 负责任;
2.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全部内容;采购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 发布,请各供应商在接到变更通知后签字盖章并回传确认。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东门街 332 号
项目联系人:席老师
联系方式:0874—3218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昱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幸福社区麒麟北路 27 号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0874—3286186
2024 年 7 月 15 日
附件一(格式如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正反面)
供 应 商: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地方名称) 的 (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现授权 (被授权人姓 名) 为本单位的供应商代表,就编号为: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的 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及我处理响应该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和签署一切文件。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姓名(签字):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
电话:
被授权人手机号码:
(注: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在开标时备查)
(身份证正反面)
附件二(格式如下):
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 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曲靖市麒麟区教育体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曲靖市麒麟区第二幼儿园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东门街 332 号
联 系 人:席老师
电 话:0874—3218098
电子邮件:ynyf2024@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昱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办事处幸福社区麒麟北路 27 号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0874—3286186
电子邮件: ynyf202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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