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乙方:福建海创天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11]ZRG[GK]2019005的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网络三级等级保护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010303 | 入侵防御设备 | 入侵防御设备 | 1 | 项 | 国内 | 1155205 | 1155205 | 网御星云、中策、科士达等 | 网御星云Power V6000-NF3700等 | 无 | ||||
合计: | 1155205.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伍万伍仟贰佰零伍元整(¥115520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93号;
4.3交付条件:通过三级等级保护测评,拿到相关证书。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乙方负责送货上门,以及搬运、安装、调试及培训;5.2. 等级保护咨询服务:对信息系统的定位、后续的安全规划、安全建设、安全实施和等级保护工作相关各方的资源投入,通过对信息系统的调查和分析,科学、合理地划分信息系统的子系统。5.3. 等保差距分析服务:根据系统的安全等级选择和确定系统基本安全要求指标,然后按照安全指标评估系统安全现状,找出系统现状与安全指标之间的差距,并通过风险评估方法根据承载业务的安全特点找出系统的特定需求。5.4. 等级保护整改服务:根据差距分析,对存在的不足进行整改,包括等级保护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技术体系整改:按照不同等级的不同要求,根据差距分析报告,按采购人确定的等保等级在技术方面全面开展整改,针对系统具体的安全需求,提供安全技术解决方案;对于风险评估过程中发现的安全漏洞和安全脆弱性情况,提出可行的安全加固方案,并协助完成加固工作。5.5. 测评辅助服务: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完成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差距评估、等保建设规划方案、系统整改、运维流程指导和制度建设、协助测评等工作。5.6. 安全巡检服务:提供定期安全巡检,特别是重要节假日等时段、重大会议等关键节点的安全巡检。其中包括安全事件分析、脆弱性监控状况、安全设备运行状态、当前网络安全状况分析,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供解决建议。5.7. 运维服务要求:设备出现故障及需要技术调试等需要技术服务支撑时,在1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设备调试及维护。重要时间节点或出现重大故障导致无法使用等严重故障情况派员到达现场技术支持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5.8. 施工要求:施工装饰装修过程中实施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所有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施工完毕后按照甲方需求将现场恢复原状。5.9. 一年的测评费用,测评费由乙方支付,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通过三级等级保护测评,拿到相关证书。6.1.2.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6.1.3.货物验收: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在交货时附上原产地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6.1.4.系统验收:乙方根据招标要求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测试后,由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以确保设备能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要求。验收过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6.1.5.甲方有权委托我国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针对本合同标的货物的精度、性能进行检验。其检验结果将作为验收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0 | 安装调试 验收通过后支付90% |
2 | 10 | 验收通过一年后支付1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10、违约责任
10.1.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1个日历日,按照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从合同货款中直接扣除,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当违约赔偿达到合同总金额的2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10.2. 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每逾期1个日历日应按照逾期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甲方延期付款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除前款所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本合同货物及服务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质保,三年软件升级服务。
14.2. 质保期内设备及软件使用发生故障,由乙方提供咨询、更换损坏的零配件和维修等服务,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更换配件及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保修期内如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负责维修、更换,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滤芯耗材除外,首次更换材料由乙方免费提供,后续更换材料由甲方自行支付)和咨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乙方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所需配件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低于市场价。
14.3. 质量保修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48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用户设备的正常运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 | 乙方: | 福建海创天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193号 | 住所: | 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久策大厦A座12层1218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成荣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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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0591-38122683 |
联系方法: | 18050407064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591905013710601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