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一百货商业中心B馆B1-1层局部区域室内装修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2hp0169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5019633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资格预审公告
报建编号:2302HP0169标段号:C01
招标人: 招标人: 上海百联百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
招标人地址: 南京东路800-830号(双号)
招标项目名称: 第一百货商业中心B馆B1-1层局部区域室内装修
建设地点: 西藏中路462-500号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工程基本情况如下:本项目位于上海第一百货商业中心(B馆B1F及1F),为第一百货商业中心B馆B1层局部及1层局部区域室内装修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商场精装修、给排水、消防、电气、通风空调等工程。 建设规模:本项目装修面积约3350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1242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1040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8760593.13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 30日历天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所有施工图文件所标明的及工程量清单中内容均属于本次施工招标承包范围内工作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 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近三年具有不少于1个的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施工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书(竣工 验收备案登记表)等为准,时间为2020年1月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须提供能说明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相关材料
信用分要求: 信用分要求: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需连续3年盈 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08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7月13日 00时00分
注意: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 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501963363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7月19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投标保函
招标文件工本费: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22日 00时00分到2023年07月27日 0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4日 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地址: 开标地址: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 称: 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黄浦区建筑业管理署
备注: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当实际投标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不足7家时,则不 再进行资格预审。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3家但≤7家时,招标人确定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为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由 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中选取7家投标人入围参加投标。 2、本项目对招标文件中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作如下调 整: (1)招标文件中对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只要求是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不作其他要求; 3、资格预审通过的申请人中,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 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由招标人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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