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东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胜利镇供水工程配水厂机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998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4-10-1585
预算金额99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551-6222015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东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胜利镇供水工程配水厂机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东至盛光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东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胜利镇供水工 程配水厂机电设备采购、安装项目(JG2024-10-1585)进行招标,并于2024年9月20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过评标委员会评议,产生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80076.16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通华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078265.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天行健水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024098.00元。 公示期为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3日17时00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 话:0551-62220155、0551-62220153(传真)。 二、评标情况简述: 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 其它情况说明:/。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 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yzc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东至盛光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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