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320230043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监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九龙路东湖创新中心16号楼602室
成交金额:壹佰柒拾贰万捌仟捌佰陆拾元整(¥:17288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监理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为裕安区城市基层综合治理智慧社区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总体实施方案和设计方案的质量把关,对本项目设计文件、招标文件、主体合同进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服务要求: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资料都视为内部涉密数据,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保证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的保密和安全,不得在其他任何场合以任何手段使用;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完成(与主项目建设期同步); 服务标准:合格,满足采购需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忠青、林启春、占晓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五里墩大桥旁海事局附属楼2F,联系电话:0564-3366192-(转 207)。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1852、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564-3306130。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六安市齐云西路裕安区政府行政中心北门
联系方式:0564-5150612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1楼
联系方式:0564-5330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德华建(北京)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五里墩大桥旁海事局附属楼2F
联系方式:0564-3366192-(转 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 工
电 话:0564-3366192-(转 20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