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玉溪市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的标准体系化及数字玉溪城市大脑建设项目
金额
3300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0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0/12/15
投标截止时间2020/12/31
公告正文

玉溪市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的标准体系化及数字玉溪城市大脑建设项目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玉溪市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的标准体系化及数字玉溪城市大脑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玉溪市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的标准体系化及数字玉溪城市大脑项目建设及三年运维,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及要求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12-09 08:30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12-15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玉溪市智慧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工
办公电话: 15825150068
招标代理机构: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工
办公电话: 15825150068 移动电话: 1582515006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000168001001
标段名称: 玉溪市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的标准体系化及数字玉溪城市大脑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0-12-15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12-31 09: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1(玉溪市)
开标方式: 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标段合同估算价: 33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玉溪市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的标准体系化及数字玉溪城市大脑项目建设及三年运维,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招标需求及要求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或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人信誉要求
(1)在过去三年内,未在重大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投标人自行承诺);
(2)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或被接管、清算的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整顿,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对象(投标人自行承诺);
(3)在过去三年内,不曾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没有编制虚假财务报表、提供虚假财务信息、就企业基本情况作虚假陈述等情况,且没有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或行贿等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
(4)投标人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投标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投标人自行提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7年11月1日以来)在全国中标的智慧城市整体建设、城市大脑、智慧城市行业应用等项目的3个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0-12-31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玉溪市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的标准体系化及数字玉溪城市大脑建设项目.docx 2020-12-08 18:53:4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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