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制作《四川省旅行社行前说明会服务规范演示片》…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7/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玉兰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11/21
公告正文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制作《四川省旅行社行前说明会服务规范演示片》的比选公告(二次)

  2017年11月13日下午14点30分,在省旅游发展委912室,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评审小组对《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旅行社行前说明服务规范演示片》项目进行第一次比选。成都萤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四川省旅行社协会、成都埃舍尔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大虹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四川万马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五家公司授权人参与比选。

  按照该项目比选流程,进行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时,因以上五家公司响应文件不完整,不具备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第一次比选作为废标处理。

  现重新按照相关程序规定发布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本次比选工作是选定制作《四川省旅行社行前说明会服务规范演示片》服务提供方。

  (二)项目分为三个演示片,分别为《四川省旅行社行前说明会服务规范演示片》(亚洲地区、欧美地区、俄罗斯地区)。

  (三)项目计划执行时间为2017年12月。

  二、费用预算及资金来源:

  预算上限:12万元(每部演示片4万元),财政资金。

  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投标单位须具有提供政府宣传片服务的丰富经验及案例;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参选方需要具备以下基本资质: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2)参选方需具备近两年内无经营异常情况,无不良经营记录。

  四、投标相关要求

  (一)资格预审材料包括

  (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

  (5)税务登记证;

  (6)参与比选的单位及经办人的联系方式。

  以上(2)—(5)项必须提供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二)投标文件构成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比选文件。

  1、资质材料请参选方提供最新版本的资质文件的复印件,盖参选方公章。

  2、参选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因复印件模糊造成的误解,由参选方负责。

  3、所有递交的材料必须加盖参选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名(签名可手签或盖法人章)。

  4、参选方必须保证其所递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参选方中选,发现中选参选方不符合合格参选方条件,中选参选方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需求方有权采取包括终止合同在内的一切行为以及向中选人追讨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报价表为唯一报价,不接受多个报价。

  6、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比选流程

  1、投标单位需编制投标文件,于2017年11月21日15:00前提交到省旅游发展委1009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资格初审。我委对报名参加比选的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参加比选。

  3、评审。评标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财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组按照评分标准,根据投标方案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并与第一中标候选人议价,议成后既为中标单位。第一顺序中标人议价失败,评标组与第二中标候选人议价,依此类推。

  4、中标公示。最终中标结果将在比选、议价现场向所有投标人宣布并在四川旅游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六、比选评审时间和地点

  暂定2017年11月22日9:30比选,在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青莲上街2号)组织比选评审,各参选单位须派代表现场参加,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参与比选单位注意事项

  (1)本次比选严格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比选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2)无论结果如何,参与比选单位自行承担参选费用。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该笔费用;

  (3)参选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应将代理申请书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将报价和详细方案单独按顺序装订成册和密封,并将上述密封好的文件连同目录进行总体密封,形成一套文件后递交。

  (4)代理申请书除签字外的其它部分必须是印刷形式,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5)代理申请书应准备正本1套,副本4套,每套应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本次比选活动有三家以上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参与比选会方为有效。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代理申请书,将作无效处理:

  1)代理申请书未密封;

  2)无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

  3)未按规定格式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代理申请书逾期送达;

  (8)比选出现无效或其他变更情况时,省旅游发展委将通过省旅游政务网通知。

  八、比选人的有关信息

  比 选 人: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莲上街2号10楼1009室

  联系人:唐玉兰

  电话: 028-86702851

  '附件:《旅行社行前会演示片》编制项目比选文件'下载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11月14日

  (联系人:唐玉兰,联系电话:028-8670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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