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唐章路(唐龙大道-章田路)小游园绿化工程(结算审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业主名称: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唐章路(唐龙大道-章田路)小游园绿化工程(结算审计)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否
项目编号:
3607997814791802401080193
服务类型:
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时限:
(1)送审资料审核时间要求:审价机构审核人员在收到送审资料后,在规定时间内(结算3日内)对项目审核必需资料(含图纸)进行清点、核查,避免出现核查不到位导致项目审核进度延误。(2)结算审核出具初审报告时间要求:500万元以下的15天内,500万元—2000万元的20天内,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的25天内,5000万元—1亿元的30天内,1亿元以上的45天内,并在施工单位反馈意见后5天之内完成结算核对工作。(3)出具送评审报告时间要求:项目核对结束后3天内出具送评审报告。 (4)出具终审报告时间要求:项目评审结束后3天内出具终审报告。
选取中介日期:
2024-01-10 14:30:00
采购模式:
项目规模:
投资额(¥3844100.0元)
服务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预算
金额说明:
根据赣经开财建字[2020]10号文件精神,审计费用按以下方式计算 (1)结算审核基本费用:以送审结算价为计算基数,按赣计收费字【2003】1177号文规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50%计算,不计钢筋抽筋费用。 (2)审核减(增)费用:按送审金额减去终审金额得数绝对值的3%计取。 (3)审价机构出具送评审报告经区财政局复审后,采用累进制法计算允许的误差额,其计算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4)审价机构出具终审报告经区党工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后,采用累进制法计算允许的误差额,其计算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5)审查过程中,经确认为不合法工程合同、协议产生的工程投资核减,不计入审价机构的核减金额。 (6)对审减金额超过送审造价10%部分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直接支付给审价机构;在业主单位与审价机构双方费用结算时,业主单位应先扣除由施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审价机构的审计费后结算剩余费用。
洽谈时间:
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
30(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
30(个工作日)
选取中介方式:
随机抽取
中选企业名称:
广东张大建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选企业联系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云星珠坑村矮岗一巷1号407B室
中选金额
暂不做评估与预算
咨询电话: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登录后查看)
监督电话: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登录后查看)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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