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八局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京九线牵引变电所亭无人化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W-2024-JJ-001 )
一、报名基本要求
(一)具有中铁八局分包企业准入资证,或股份公司系统内三级、四级公司,或股份公司A级分包企业,且同一公司不能在同一项目部以不同 委托代理人的名义报名,报名时未被列入股份公司系统近3年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投标人之间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查询不存在关联关系。(二)同一分包单位在同一阶段只能承揽1个控制性工程施工任务。
(三)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单位三年内、委托代理人终身不允许参加各类施工项目分包的投标;发生 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分包单位,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分包单位及其委托代理人终身不允许其参加分包投标。
(四)未对招标公告及合同文本中明确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机具设备、临时设施、水电、税金、进度款比例等内容提出异议。
(五)投标人资质条件:具备劳务施工资质
(六)类似业绩要求:需满足2021年以来铁路工程电力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
(七)强制条件:
1.投标人在投标前须现场踏勘,踏勘方式:自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孙阳 联系电话:15198086558)。
2.关联关系投标人不得共同参与投标,否则,视为围标、串标行为。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京九线牵引变电所亭无人化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等
(三)招标项目名称:京九线牵引变电所亭无人化改造工程劳务分包
(四)施工范围:京九线牵引变电所亭无人化改造工程劳务内容。
(五)招标内容:对京九线深圳供电段管内7座牵引变电所新增辅助监控系统,段级辅助监控中心网络信息安全补强;配套改造7座牵引变电 所综合自动化系统、所用变及交直流系统、网开关控制系统、7座牵引变电所二次防强电侵入、6座牵引变电所(除沥林)供电线防雷改造(8.209 条公里)及其他供电设备设施补强;配套通信通道改造;配套房建改造。
(六)计划工期:2024年8月31日开工,2025年5月30日竣工(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
三、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线下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另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文件清单报价EXCEL单独一份),用密封袋密封。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密封处签字(章)。
(二)投标文件应使用A4纸编排双面打印、连续页,以正本为准。
(三)送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14时00分,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四)送交投标文件地址为:成都市郫都区金樽三街316号中铁八局电务公司709室。
(五)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四、招标文件发放
从 2024年8月27日起至2024年9月1日止,投标人到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分包招标文件》,资料费100元,费用转账至招标人 单位账户(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供电三项目部,除流标外资料费概不退还。)
五、其他
(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购买《分包招标文件》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向在招标平台上充值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0元(需注明投 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字样并换取收据)。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撤回投标文件,如已收取投标保证金,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 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对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存在围标、串标、中标后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等行为,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不计息归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 金退还时间以平台退还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单位账户(或个人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供电三项目部),并注明投标单 位、招标编号、工程名称(如:中铁八局电务公司京九线牵引变电所亭无人化改造工程劳务分包,招标编号:DW-2024-JJ-001)。
(二)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签约合同总价 5% 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若以现金缴纳,则1000万元以下按5 %,1000万以上部分按3%缴纳,分段累进法)。缴纳方式:①现金②银行保函③甲方公司内已结算并到期的应付账款抵扣,其中按银行保函方式 缴纳的,应确认可以无条件向银行提出划转履约保证金。
账户名称: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供电三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二戈寨支行
开户账号:5200 1614 0360 5250 0449
(三)招标人提供书面及电话答疑,答疑人为张帆(电话:17316709527,答疑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3日)。招标人需对答疑 后的问题汇总后以补遗书形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天统一发放投标人,如不足3天,应顺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最终答疑以统一的书面 回答为准。
(四)投标人不得翻印《分包招标文件》或提供第三方使用。本《分包招标文件》范本解释权在公司工程经济部。有关内容如与公司最新规定 相违背,从其规定。
招标人: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供电三项目部;
联系人:张帆,联系电话:17316709527;
详细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金樽三街316号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709室;纪检部门电话: 028-8787682 。
招标人:中铁八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供电三项目部
日期: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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