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2024年度PE热收缩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79.11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zh2408-hn-0702
预算金额179.1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诚智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0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2024年度PE热收缩膜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中诚智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2024年度PE热收缩膜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ZCZH2408-HN-070

2.3项目概况:2024年度PE热收缩膜采购

2.4项目预算金额:179.11万元(不含税);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2024年度PE热收缩膜采购

2.7交货期:分批交货,每批接到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交货;

2.8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质量标准:符合GB/T13519-2016《聚乙烯热收缩薄膜》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10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11供货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须能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6个月以来投标人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或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单位行贿罪及个人行贿罪情况结果网页截图,投标人最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情况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姓名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如不存在行贿犯罪,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披露,须同时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投标人最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以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进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时窗口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即可)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如有)分别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结果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4其他要求

3.4.1按照《河南省烟草公司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规定(暂行)河南烟草商业系统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烟办〔2020〕151号)要求,“拒绝接受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拒绝接受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相应承诺声明,格式自拟;(列入投标人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员工未被纳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的,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

3.4.2投标人须满足书面声明中内容的要求并按附件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3.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914日至20240923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信息核对截至时间为20240923日17:00(北京时间),请潜在投标人务必结合自身情况,提前上传资料并提交信息核对;如因潜在投标人上传资料延误、错误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自身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项目/标段),平台服务费400元/(项目/标段),售后不退。

4.4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5.1投标人通过“环境检测”下载并安装检测工具;安装完成后启动检测工具,逐一安装检测工具中的插件;打开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上下载的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使用数字证书对制作好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点击“递交投标文件”完成投标。

5.2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上传递交;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打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登录投标人账户,插入数字证书,选择“我参与投标的项目”,点击“进入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使用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签章等工作。

5.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内网》发布

7.其他

欢迎各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招标人将认定其为不良行为,并依据管理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卷烟配送中心

地址:郑州市经开区第五大街与经南八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

招标代理构:河南中诚智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东风南路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B座12楼158室

监督部门:河南省烟草公司郑州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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