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404-00004
预算金额249.42万元
招标联系人-024-56888044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琳024-57556188
标书截止时间2022/07/26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1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抚顺市望花区区域散煤替代工程(光热+电)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抚顺市望花区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区域 望花区 公告时间 2022年07月26日 23: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07月19日至2022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2年08月11日 09:30
开标地点 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预算金额 ¥249.424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琳
项目联系电话 024-57556188
采购单位 抚顺市望花区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单位地址 丹东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4-5688804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57556188
附件:
附件1 望花煤改光热(最终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抚顺市望花区区域散煤替代工程(光热+电)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7-19 至 2022-07-26
撰写单位: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抚顺市望花区区域散煤替代工程(光热+电)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望花区区域散煤替代工程(光热+电)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404-00004
项目名称:抚顺市望花区区域散煤替代工程(光热+电)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94,240.00
最高限价(元):2,494,24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货物供货、调试、货物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报价包括货物运输费、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费、培训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税金、措施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须提供6年质保证明材料。

★二、“光热+电”清洁采暖设备技术要求

(一)系统整体要求

1、本项目需改造户数暂定238户,具体户数以实际发生结算,每户最高限价不超过10480元。最终安装数量按实际增减据实调整,调整数量变化需经采购人同意。最终安装费用按实际安装户数结算。

2、“光热+电”设备必须达到或优于下列要求。

3、“光热+电”设备供货主要包括:集热管、储热水箱、集热器支架、电采暖炉、控制器与大数据平台、循环泵、输送水管、液管及管件、供暖专用线路改造、高效新型散热暖气片、电表后至设备线路改造等整套系统,达到使用条件。

4供热建筑面积为≥90㎡,实际采暖面积≥80㎡。

5、采暖季室内全天平均温度不低于 18℃;极端天气(室外气温-10℃及以下或连续3天阴、雪、雾霾)室内全天平均温度不低于16℃(建筑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

6、实际使用太阳集热管80支,且集热器在日辐照量 17MJ/㎡的条件下,日有效得热量≥80MJ,需须出具省级以上检验报告。

7、水箱总容水量≥320L,或具有同等储热能力。

8、有解决夏季太阳能过热、空晒温度过高措施。

(二)系统部件技术要求

1、集热管

要求使用φ58×1800mm 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规格φ58×1800mm,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 GB/T17049-2005《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或国家标准 GB/T26975-2011《全玻璃热管真空太阳集热管》的要求,须出具省级以上检验报告。

2、储热水箱

要求满足 GB/T28746-2012《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储水箱技术条件》和 GB/T28745- 2012《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储水箱试验方法》的要求。

(1)容量≥320L,或具有同等储热能力。

(2)水箱承压能力≥0.05Mpa。

(3)内胆材质最低选用具有防腐性能的 SUS304-2B 不锈钢薄板,标称厚度≥0.4mm。外壳材质最低选用带有防腐保护层的钢板,标称厚度≥0.4mm,内胆和外壳表面均不得有凹陷、划痕、污垢等缺陷。

(4)保温层必须采用聚氨酯一次性发泡成型,发泡密度35kg/m3,水箱保温层厚度≥60mm。

3、集热器支架

支架材质应符合 GB/T 19141-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强度、刚度要求,支架倾角45°,主支撑构件,由钢板冲压成型,应经过有效的表面防腐处理,须出具省级以上检验报告。

4、电采暖炉

(1)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通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2、GB4706.1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快热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

(2)电采暖炉额定功率为6KW。

(3)加热体:PTC半导体,水电分离。

5、控制器与大数据平台

要求系统能够实现太阳能供暖与电采暖炉供暖能够切换,具备远程监测功能,可以对电采暖炉和太阳能的故障进行远程监控,控制器与电锅炉之间需具备RS-485通讯功能,能够实现太阳能采暖设备和电锅炉智能化控制切换

具备云平台大数据采集、显示,太阳能温度,回水温度、设备工作状态、统计、报告功能,有云平台运行数据分析功能。

6、循环泵

额定功率:≤200W;额定扬程等性能要满足系统正常运行要求。

7、输送水管、液管及管件

(1)室外管材部分应选用不小于φ20mmPEX管和配套管件。室内部分选用不小于φ25mmPPR管和配套管件,承压≥0.6MPa。选择其他管材、管件的耐温性能应不低于PEX/PPR 材料。

(2)输送水管必须有防冻措施,确保极寒天气不出现冻害故障。使用伴热带的,除伴热带应按 GB/T19835-2005《自限温伴热带国家标准》选择外,还应设置防火、防漏电措施,避免发生火灾。

(3)水、液输送管路露出部分必须横平竖直,不影响建筑室内外美观。

(4)水、液输送管路保温材质应符合国家标准 CB17794-2008《柔性泡沫橡塑绝热制品》的要求,耐燃烧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中规定的难燃B1(C-s3,Do,t1)级。

8、高效新型散热暖气片

1)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以下每户配比长≥1.4米、高≥0.55米暖气片3组,暖气片材质为铝合金,壁厚≥1.4毫米;

2)45平方米以上每户配比长≥1.4米、高≥0.55米暖气片4组,暖气片材质为铝合金,壁厚≥1.4毫米。

3)连接管需为PPR材质一寸管。

4)包含用户电表至户内的进户线改造。

5)投标报价包括:设备费+辅材费+安装费+空气开关服务+电表后至设备线路改造+供暖专用线路改造,管理、包装、运输、搬运,人工、保险、风险和利润等一切采购文件规定费用(含税)。

6)超出要求的暖气片安装组数费用由居民自行承担。如居民提出其现有暖气片或地热等供暖终端无需更换,可以由居民确认签字后直接接入供热设备。户型面积大需多安装暖气片或集热器组数的,因暖气片增加超过中标金额的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如户型面积大需要增加组数,增加超出中标金额的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7)供热保障室内温度不低于18度的情况下,耗电量越少效果为越好。

9、供暖专用线路改造要求

(1)“光热+电”采暖系统电力线路,包括改造户总开关到设备的户内电力线路材料及安装,要求使用BLVV-450/750-2*10电力电缆。

(2)接线要求:左零右火,地线需要接地,在无处接地的情况下,将露出端子做绝缘处理后折回,电工胶带缠绕固定在原线上。严谨出现虚接、漏接情况,绝对禁止因接线问题产生的着火现象。

(3)电线线路加装电线套管或PVC线槽,安装横平竖直,不影响建筑室内外美观。

10、安全要求

(1)所有外漏电器必须安装安全警示标识。

(3)电源插头必须使用可靠的外置式漏电保护装置。

(3)辅助加热设备必须具有高温、防干烧自动保护装置,确保不发生安全隐患。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住户系统相关设备供货、安装及联合试运转并达到要求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安装的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并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26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8月1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报名(按照采购公告界面提示操作即可)成功后请将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开户行信息编辑成一个WORD文档发送至363097567@qq.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望花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丹东路3号
联系方式: 024-568880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5-3号
联系方式: 024-57556188
邮箱地址: 363097567@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 171706010200000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任琳
电 话: 024-575561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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