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余钢铁公司开槽垫木招标公告(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开槽垫木硬杂木工厂设计备品备件材料承包建筑安装试运行伴随服务辅助服务运输业务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外来培训配套件设备安装操作手册维护组装维修工具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图纸资料说明书图册电子资料通知和资料修理监督落实生活提供方便现场拼装返修作业安全审批存放气源起吊保管搬运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协调工作空负荷试运转负荷试车技术指导有关问题技术资料转化设计加工制造常驻联络解体部件电气仪表盘类设备B类检验单机设备非标货物检验国内标准货物卸货二次倒运进口部件进口标准货物设计资料竣工资料预装第三方货物拆除费用重作软件升级服务易损件单边槽制订完善信息系统制度落实情况考核基建技改总承包技改EPC+运营能源合同管理EMC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外包业务劳务用工外来供应商公司产品客户外来参访工作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劳务承揽方选择资质审查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安全问题相关工作考核耐材供应总包砌转炉矿山生产计算机工业废弃物开发利用协调解决生产性外包安全管理协议签订机动能源检修能源介质外包闲置资产处理能源合同管理工程总包异地大修小改小革安全协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原料设备材料法律事务处合法合规性相关纠纷的处理相关考核安全履约保证金过程监控竣工安全评价砌炉矿山采掘软件开发运输外包外委劳务现场作业安全帽劳防用品出入证煤气氧气氢气保护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总体方案每个子方案装卸吊运货物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劳务外包送货送料安全抵押金安全考核租赁设备行车机具劳保防护用品工程改造日常生产所需货物和服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6/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 RQ22062700009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单 |
采购员 |
董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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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57644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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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至时间 | 2022-07-05T17:00:00.000+0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2-07-19T09:00:00.000+08: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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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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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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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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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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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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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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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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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G219-2022062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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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槽垫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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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0*80*80mm 硬杂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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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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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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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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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20000.0元
三、商务条款:
四、技术条款: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万元
六、报名要求: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产品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有满足供货期内足量供货能力且须有类似的业绩。其他条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才能进入评标。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账户名称: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新余市分行新钢支行账号:1505202129200151260行号:102426005035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新钢公司开槽垫木招标文件.doc新钢公司开槽垫木招标文件.doc
新钢公司开槽垫木资格审查文件.doc新钢公司开槽垫木资格审查文件.doc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ab4a95cf13ca4fe190d415e28f60bd89/rfqMethod=TBQ/orgCode=U12794/statusFlag=0
2022年6月货物名称:开槽垫木招标编号:ZNG219-20220626-01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XINSTEEL
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第四章招标文件附件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目录
交货时间:每月根据实际需用量分期分批签订合同供货。招标主要内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就日常生产所需货物和服务自行组织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六章相关方安全管理程序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
\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标段\n | \n物质名称\n | \n规格型号\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备注\n |
\n1\n | \n1\n | \n开槽垫木\n | \n1480*80*80mm\n | \n根\n | \n10000\n | \n |
行号:102426005035账号:150520212920015126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新余市分行新钢支行账户名称: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投标保证金、标书费银行信息如下:交货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现场。
邮编:338001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1号招标机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5、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天与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联系(询问须以电邮或信函的形式)。4、兹定于2022年7月19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在电子招标平台上直接开标。届时投标人无需出席开标仪式,开标后投标人可在平台上自行查询开标情况。3、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所有电子版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投标保证金等)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电子招标平台。
1.合格的投标人一、说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电子信箱:xygt1025@163.com周先生0790-6291009联系人:董女士0790-6293838
3.1招标文件共分五章,各章内容如下:3.招标文件的构成二、招标文件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投标费用采用资格后审的,在正式评标前,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了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才能进入评标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为无效;采用资格预审的,按资格预审结果。
3.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确认投标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否则,中标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以及招标人验收投入运行后,如涉及相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其他商业权利纠纷由中标方承担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承担招标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第六章相关方安全管理程序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第四章投标文件附件第三章合同一般条款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投标邀请
5.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5.2招标文件的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5.1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5.招标文件的修改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对其在规定的时间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4.招标文件的澄清
1)按照本须知第8、9、和10条要求填写的投标书、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供唱标时使用的、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7.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7.投标文件的构成6.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若为外文的,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6.投标的语言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报价8.1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书、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内容。8.投标文件的编写4)按照本须知第14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3)按照本须知第l3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按照本须知第l2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11.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0.1投标人用人民币报价(含13%增值税)。10.投标货币9.3招标人采用分标段(或单个/多个型号的货物)招标的,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单个型号或多个型号的货物投标),投标人应合理分配每种或每台设备的分项报价。9.2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否则,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9.1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或降低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两倍计入其评标价,同时该遗漏项内容作为免费提供给招标人。主体设备的漏项为实质性不响应。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3)证明投标人拥有近三年来在国内提供相同或相似但高于投标货物的业绩,并提交业绩清单以及不少于3份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该业绩证明必须包括:1)最终用户的联系方式2)由最终用户出具的该货物验收证书复印件;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格、资质、财务、税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1)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格式见附件8-3);11.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11.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12.3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投标货物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但不限于:12.2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12.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技术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7)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承诺;6)随机维修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表;5)生产制造主要工艺装备和主要检测设施的拥有情况和现状;4)产品鉴定证书或检验报告;3)在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方面的主要标准、结构强度计算书;2)产品样本、说明书、计算书、具体结构图等印刷资料;
13.1投标人应提交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数额的投标保证金(若不足于2万元,则按2万元提交),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投标保证金12.4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2.3)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为最低要求,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且须有数据和资料来证明。10)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9)投标人中标后即可向设计院提供工厂设计所需的全部设计资料(具体内容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有关要求);8)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书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内容;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13.6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3.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交纳了履约保证金、交纳了招标服务费后无息退还。有关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信息,在招标结果公示后,投标人电邮至招标方,以便招标方办理退还手续。(详见第四章第10条)13.4凡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13.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基本账户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见第一章第2条款),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招标人可接受的货币,采用电汇形式(汇款回执中的汇款用途应写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等)。13.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3.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7)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6)有串标、围标等行为;5)提交虚假材料;4)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3)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规定签订合同;
15.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二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3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4.1投标应自开标日起,6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14.投标有效期8)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
16.2内外层信封均应:16.1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5.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1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应是招标文件指明的地址。一般情况下,要求投标人派代表携带投标文件莅临开标现场递交。确需采用其它方式递交的,应确保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投标文件。17.投标截止期16.4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造成的后果概不负责。16.3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2)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货物名称、标段号(如有)和“在(开标时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开标日期和时间。1)清楚标明递交至本招标文件指明的地址。
19.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给招标人。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1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18.迟交的投标文件17.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2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20.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自愿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0.开标五、开标与评标19.4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没收。19.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2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21.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进行。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投标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价因素和方法进行评价,确定各投标人的评标价格,并按投标人评标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综合评议。2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20.5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0.4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20.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19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原件,否则将否决其投标。22.4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加注星号(“*”)的条款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22.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2.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2.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2.投标文件的评审
5)投标人资格条件或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3)投标人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虚假、伪造;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需要提交设计资料交付进度保证金而未提交或金额不足的;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2.5.1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1)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0)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9)如果招标方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而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8)不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采购预算限额的;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人不按招标要求编制投标技术文件;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主要部分;未提供招标要求的检测、检验报告;与投标产品同规格的产品成功应用业绩未达到招标要求;关键技术指标、或者带有星号的条款、指标未实质性响应,或者无详细的技术描述,或者无技术资料支持;关键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及对投标货物性能、档次有直接影响的重要部件未响应招标要求;3)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1)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货物基本性能要求、关键技术指标、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22.5.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2)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1)对投标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评议,与其对应的技术规格条款、指标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3~5%;22.5.4主要商务条款和技术指标以外的指标为一般商务条款和技术指标,每项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偏离程度上浮投标总价的1~2%,一般技术指标不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最高允许偏离项为5项(含5项),超出5项将可能导致废标;招标文件已作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予以说明、描述或响应的,按不满足要求处理。22.5.3招标文件中关键技术指标及标注星号的为主要商务条款和技术指标。对这些关键技术指标、星号条款和指标的任何偏离、未响应或无技术资料支持的将导致废标;主要部件、配套件、元器件及对投标货物性能、档次有直接影响的重要部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可能导致废标。7)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交设计资料而未按要求提交的。6)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5)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对投标货物的维护方便性进行评议,与其对应的技术规格条款、指标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1~2%;6)对投标货物的效率、能耗进行评议,与其对应的技术规格条款、指标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3~5%;若无对应指标,则将投入运行后一年内的能耗金额计入评标价。能耗应有计算数据、依据;5)对投标人保证货物可靠性、安全性的措施进行评议,与其对应的技术规格条款、指标,每偏离1项,评标加价1~2%;4)对投标货物的安全性、对环境保护的负影响进行评议,与其对应的技术规格条款、指标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2~3%;3)对投标货物的型式、结构、控制方式进行评议,与其对应的技术规格条款、指标,每偏离1项,评标加价3~5%;2)对投标货物的完整性、合理性、可靠性进行评议,与其对应的技术规格条款、指标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3~5%;
13)对投标人的信誉评价进行评议,评价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1~2%;12)对招标书中交货期保证所采取的措施和拥有的经验进行评议,评价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1~2%;11)对投标货物整机寿命进行评议,以投标人中指标最优的为评标基准,按其他投标人与基准的偏差程度上浮评标价;10)对投标货物关键部件、元器件以外的其他外购元器件、配套件的选择进行评议,评价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2~3%;9)对投标货物与现有的系统融合性、兼容性进行评议,与其对应的技术规格条款、指标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1~2%;8)对投标货物投入使用后的维护成本进行评议,与其对应的技术规格条款、指标评价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1~2%;
19)售后的服务能力、维修能力和保证措施进行评议,评价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2~3%;18)对投标人的企业品质管理体系、能力和贯标情况进行评议,评价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1~2%;17)对投标人在货物与系统的配合调试的业绩、经验、能力进行评议,评价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2~3%;16)对投标人的性能试验能力评价进行评议,评价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1~2%;15)对投标人的制造能力评价进行评议,评价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2~4%;14)对投标人的设计能力和设计经验和技术支持能力评价进行评议,评价较差的,每项评标加价2~3%;
23.2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为依据。境外产品为CIF价、进口环节税及境内运输费、保险费之和;境内产品为出厂价(含13%增值税和其它税费)及境内运输费、保险费之和。23.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3.价格评议22.5.5当商务和技术评标加价累计超过15%时,可能导致废标。21)本招标文件未述及的内容或者评标因素无具体指标、条款对应的但又是本次招标货物必须的,则以投标单位中最优的指标为评标标准,按偏离程度上浮评标价。20)对上述条文未述及的其他一般性指标的偏离可能导致评标价上浮,但每项偏离最大上浮不超过1~2%;
5)在中国境内得到投标货物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4)所投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的费用;3)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2)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1)在中国境内所发生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及其将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伴随服务费用;23.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除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考虑量化以下因素:
23.4.2投标货物的交货期23.4.1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评标委员会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有关机构发布的收费标准计算23.4根据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采用以下量化方法调整评标价格:8)备选方案及其它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7)投标货物结构合理性、整体性能和生产率;6)投标货物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
23.4.4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费用2)合同条款中规定了招标人提出的付款计划。如果投标文件对此有偏离但又属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的,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每提前支付10%,评标价上浮1%;并将其计入其评标价中。1)投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所列的付款条件报价,评标时以此报价为基础。投标人若提出替代的付款计划并说明采用该替代的付款计划投标价可以降低多少。评标委员会可以考虑中标的投标人的替代的付款计划。或者23.4.3付款条件的偏差2)投标货物交货期若超出招标规定的时间,并影响到项目正常实施,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货物按照招标规定的时间交货。以规定的时间为基础,每超过基础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增加2%来考虑。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
23.4.6投标货物的性能和生产率由于所采购的货物的运行和维护费用是货物使用周期成本的一个主要部分,这些费用将根据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标准进行评价。23.4.5投标货物的预计运行和维护费用3)招标人将根据每一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以及招标人过去的经验或其他购买人的经验来估算在规定的运行周期所需要的零部件和备件的费用,并计入评标价。2)招标人将开列经常使用的零部件和备件清单,以及在规定的运行周期所需要的数量,按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单价计算其总价,并计入投标价中。或者1)投标人将所投货物的零部件及在货物正常运行周期内必需的备品备件的名称和数量清单附在技术规格中,按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单价来计算其总价,并计入投标价中。或者
投标人未按供货要求提供完整的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招标人将从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两倍计入其投标总价进行评标。23.4.8供货和服务范围的偏差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技术规格中规定允许有备选方案,投标人必须说明主选方案,评标时仅对主选方案评议。如果评标人未说明主选方案,其投标将被拒绝。其他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将在技术规格中详细规定。23.4.7备选方案及其他额外的评标因素和标准2)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备技术规格中相应条文所规定的最低性能或生产率才能被认为是具有响应性。若所提供的货物与规定的要求有偏离时,评标时将根据该货物实际性能或生产率,采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方法,调整其评标价格。1)投标人应响应技术规格中的规定,说明所提供的货物保证达到的性能和效率。高于标准的,不考虑降低评标价;低于标准性能或效率的(假设为100%),每低一个百分点,投标价将增加1%调整金额,采用或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方法,计算货物在使用年限中的运行成本所额外增加的费用。或者
25.1根据本须知第22、23条所计算出的评标价应为最终评标价。25.最终评标价的确定24.3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对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24.2投标人存在互相串通或其他手段人为操纵投标报价,使各投标人的报价均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具有串标、围标之嫌,应当要求投标人对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说明互相矛盾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认定投标人以串标方式竞标,其投标应为废标。24.1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为废标。24.废标
27.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27.授标前的资格复察六、授予合同26.2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情节严重的,可能被列入招标人采购黑名单,将被禁止参加招标人采购项目。26.1除本须知第21.2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26.与招标人的接触
29.1招标人采用分标段(或单个/多个型号的货物)招标的,招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授标(单个型号或多个型号的货物授标)。29.授标及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28.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28.合同授予标准27.3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并对下一个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27.2授标决定前还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在招标期间是否有实质性变化。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必要时还将实地考察投标人生产、经营实际状况,或者投标人在其他购买人实际使用效果。
31.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0.3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投标人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保证提出质疑的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投标结束后,将在招标网上进行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天。30.1招标在新钢公司官网(www.xinsteel.com.cn,以下简称“招标网”)上进行招标公告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等招标程序。30.网上公示29.2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3.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3.签订合同32.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2.中标通知书31.1在特殊情况下(比如所有投标报价明显高于预算底价的等),招标人保留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
36.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监督部门: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处,监督投诉电话:0790-6293781。35.1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金额的0.6%交纳中标服务费。如果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5.中标服务费34.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3或34.1条规定执行,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34.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应在10日内以招标人可以接受形式提交提交履约保证金。34.履约保证金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它材料。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第三章合同通用条款
9)“日”指日历日。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7)“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6)“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4.履约保证金3.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有效版本的标准。3.标准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适用性
3)银行无条件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2)现金1)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或保兑支票或电子汇款等。4.3履约保证金应采用本合同结算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它货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4.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4.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按合同总额的10%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5.3为保证全线的统一安排选定配套件的供应商范围内的变更,价格不作调整。5.2为保证货物性能的完整性,在设计审查(如果有)或其它过程中,所发生的偏离不作价格调整。5.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伴随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中给出。本价格为含13%增值税(含运杂费)的价格。5.价格4.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卖方。由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或由信誉良好的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5.9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卖方按买方要求提供足够的施工用图纸资料(蓝图、电子资料等)。5.8合同价为闭口价,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价格不作调整。5.7设计重量的增加不作价格调整。虚报重量将按验收的实际重量加倍核减。5.6由于工期的原因,可能的赶工或运输方式的改变等诸多因素,不作价格调整。5.5由于市场的影响不作价格的调整。5.4由于设计漏项均包含在报价内。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1)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试运行;6.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有):6.伴随服务5.10按买方的生产需要,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足够的操作手册、全套完整的图纸资料等全部的资料(说明书、图册、电子资料等)。
7.1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7.备件6.3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6.2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5)在卖方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8.买卖双方的基本责任和义务7.3卖方在保证期满后连续生产所供的备品备件的价格,不得高于投标时的报价。7.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的备件。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8.1.5买方对卖方派驻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方便。卖方产品受运输条件限制,经买方书面同意确需现场组装、拼装或返修时,买方提供作业和存放的场地,并协助联系提供水、电、气源和起吊运输条件,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8.1.4买方对卖方交付的货物,应按照卖方规定的保管要求进行存放保管,因买方存放、保管、搬运不当造成货物缺少、损坏时,由买方负责,并及时将情况通报卖方联系解决。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予以解决。8.1.3买方按合同规定向卖方支付有关款项。8.1.2买方根据技术协议向卖方提供设计图纸、资料和有关技术文件。8.1.1买方负责卖方与外方及设计院的协调工作。8.1买方
8.2.4卖方在安装、调试、试运转、负荷试车时,派遣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处理有关问题,并负相关责任,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8.2.3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技术资料、图纸和有关的技术文件。8.2.2卖方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范围和交货进度,向买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2.1卖方按照买方提供的设备设计资料进行详细设计和转化设计并加工制造。8.2卖方8.1.6买方负责选择设备安装公司(卖方负责安装的除外),并组织设备的安装、试运转、负荷试车、卖方设备达标考核。
8.2.10如卖方承担所供设备的建筑安装及调试工作,则卖方(或卖方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等,且开工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与买方签订《新钢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编号:JL/CX-11-01),遵守买方安全管理制度。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卖方自行处理,发生费用由卖方承担。如因卖方原因造成买方损失,卖方应赔偿甲方损失。8.2.9设备安装开始,卖方即在买方现场派遣常驻联络和技术人员。8.2.8对为了执行合同到卖方的买方工作人员,卖方提供工作上、生活上的方便。8.2.7卖方负责安排买方人员的培训工作并承担培训费用。8.2.6卖方所提供的货物达不到验收标准时,卖方负责及时修理、更换、补充并满足验收标准和进度要求。若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满足,则买方可重新采购,并由卖方支付一切费用以及由此造成的返工、延误工期等一切损失。8.2.5卖方对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均有责任及时向买方反馈信息,以便买方及时协调处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8.2.16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同时对由此造成的买方的工期延期、被起诉及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所带来的损失进行赔偿,承担一切责任。8.2.15卖方必须服从买方的工作协调。8.2.14卖方的责任在技术条款中也有相应的规定,若有矛盾以技术条款为准。8.2.13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必须在本工厂加工制作,不得转包、分包、转让合同,如需外协加工,需经买方书面确认。8.2.12卖方应对买方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资料负责保密,不得泄露,如因泄露造成买方损失,卖方应赔偿全部损失。8.2.11卖方负责接待来制造厂工作的外国专家(如有),并为其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9.4交货地点:汽车交货地点:新钢施工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火车到站地点:新余火车站新钢专用线或买方指定地点。9.3交货状态:货物交货时原则上采用整体交货,如需要进行解体发运的货物,其每个包装箱内应同时附上该货物的下述资料:主体货物名称、项目号、图号、解体部件清单(含该部件名称、图号、数量等),卖方负责必要的现场拼装工作。9.2运输方式:汽车直送运输,如不影响工期和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经买方书面同意也可采用铁路运输。特殊货物若国家另有规定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9.1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交货地点及交货状态8.2.17由于卖方货物设计及制造的缺陷及非正常性拆分而造成现场施工单位安装发生的费用,经现场监理人员确认后直接从货款中扣除。
主要标记:10.3在每个包装箱两个相邻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如下:10.2卖方货物到买方现场交付验收前,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验收后,如由于买方保管不善,造成货物缺损时,买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费用,卖方协助解决。10.1为适应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储存的需要,确保货物完全到达买方,所有交付的货物包装要坚固牢靠,包装标准按GB/T13384最新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执行。特殊货物若国家另有规定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要求。10.包装、运输及保险9.5卖方办完货物托运后,当天以传真通知买方,其内容为:合同号、项目号、货物名称、箱数、件数、总重量、超限尺寸、运单号、汽车车牌号(或车皮号)、汽车司机联系方式、交货日期、发往地点。
毛重/净重(kg):箱号/件数:设备名称和项目号:收货人:江西省新余市新钢公司设备材料部业务员(姓名联系电话)收货单位:江西省新余市新钢公司设备材料部合同号:
10.3.1“货物类别”用机械、电器、仪表、精密仪表、计算机、危险品、易燃品、易碎、有毒等警告标记。注:大件货物还应标明重心和起吊着力点。发货人:业务员(姓名联系电话)发货单位:单位全称货物类别:外型尺寸(mm):长×宽×高
①装箱单:一式三份,内容应包括合同号、项目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重量、图号(若箱内是解体零部件则应列出零部件名称和图号)。10.5货物包装箱内应附有下列资料:10.4包装箱和捆扎件内的散装零部件,均应逐件标识(用标签或不褪色的涂料书写)所属主机名称、本部件名称及本件在装箱单中的序号和装配图上的序号。10.3.4裸体件、捆扎件则用镀板标记,标明内容包括10.3条款名称。10.3.3除上述标记外,还应按各种货物要求标明防雨、防潮、防倒置、易燃、易碎、有毒等警告标记,该标记的型式、内容应符合国家法令、法规要求。10.3.2电气仪表盘类设备要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出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11.检验与验收10.6卖方负责合同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产品从制造厂至交货地点全过程的运输及保险。⑤上述资料一套随箱发运(其2-4条的资料均应放在主体的第一箱内并注明“资料在此箱内”的字样),其余在发货前七天内邮寄买方业务员。④货物包装图及安装说明书(包括总装图、安装、维修所需的部件装配图、接线图、管线图)一式二份。③产品检验记录一式三份。②产品合格证(含主要配套设备的原出厂合格证)一式三份。
11.6对重大问题双方有争议时,买方可提出书面意见,卖方应给予书面答复,并进一步组织双方研究,妥善处理。11.5买方有权派人(包括外国专家)到卖方进行检查和了解制造情况并参加货物制造过程检验。如发现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及时采取措施,以保证货物加工质量。11.4货物出厂检验前7天,卖方用函件方式通知买方,如买方不按时参加时,卖方可自行检验。11.3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时应按规定进行制造和检验,凡单机设备出厂前必须进行空负荷试运转(必要时进行负荷试运转)。A类检验的设备出厂时应有合格证和设备检验记录,B类检验设备出厂时应有合格证;所有设备的检验卖方负责组织、买方参加(包括买方委托的外国专家)。11.2非标货物检验,按国内设计院(或外商)提供的出厂检验大纲检验,如设计院(或外商)没有这方面的标准,则按技术协议的要求进行制造验收。11.1国内标准货物,按国内现标准进行检验(设计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以及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确定的检验标准。
11.12买方接受的实物量不包括途损,卖方承担运输损耗。卖方按合同规定的订货量全数无损供应给买方。11.11合同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后,买方负责办理接货手续,组织卸货及二次倒运,费用由买方承担。11.10经开箱检验,如发现数量短缺、质量不符合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卖方应按买方规定的时限负责及时补充、修理、调换并承担费用。11.9开箱检验五日内、双方代表应签署检验证明。如有货物、资料的损坏、数量不足等问题,应在检验证明中确认作为开箱检验的依据,并确定卖方补供修复的完成日期。11.8货物运到买方后,买方原则上在45日内开箱检验,并在开箱前五日内用传真通知卖方派员参加,如卖方不能按时派人参加时,买方可自行开箱,卖方应承认检验结果。如买方超过六个月不开箱检验,视为检验合格。开箱验收的主要内容:数量清点、外观检查、资料审核、以及买方认为有必要的检验。11.7买方代表在制造厂参加检验和试验时不签署任何检验和试验文件。买方检验人员在制造厂期间,其对货物的任何检验和了解,均不能代替货物运抵买方后,买方所进行的检验和验收工作,也不能免除卖方对合同所规定承担一切保证责任和义务。
13.1卖方保证按规定的交货进度向买方提供质量合格的货物.13.质量要求12.3若卖方的加工、交货进度发生偏离,买方有权派人员进行催交,并由卖方承担所有费用。12.2根据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买方有权延长交货期,且不承担违约责任。12.1卖方供应的货物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到达现场或买方厂区指定地点。但为了配合整个工程的施工进度,发运前必须征得买方认可后方能发运。12.交货期限
13.6货物制造期间,买方有权派员监制卖方货物的设计、制造、装配、试车等情况以及生产进度。13.5货物的验收,并不解除卖方对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质量保证期按有利于买方的原则执行,一般情况下,货物质量保证期为合同货物正常运转并签发验收证书后12个月。但当国家标准或行业规范或买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或制造商规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长于以上质量保证期,应采取更长期的质量保证期。13.4质量保证期是指卖方对供应货物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在质量保证期货物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卖方应当无条件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当赔偿损失。13.3卖方提供的货物均应出具产品合格证书,进口部件均应提供原产地证明书和质量证明书。13.2国内标准货物,按国内现行标准进行检验;进口标准货物,按技术协议中约定和相应的标准进行检验。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按设计要求执行。
14.2.2卖方货到买方、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13%税率)进买方应付账后,按买方生产物资付款计划付款。14.2.1合同签订后,卖方应在7日内向买方提交中标服务费(合同总额的0.6%)、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额的10%)、卖方可以用买方所欠的应付账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不足10%则需补交。14.2支付计划本合同使用的货币种类为人民币(承兑汇票或电汇、汇票)。14.1支付方式14.合同价款的支付
15.4免费保修期15.3在安装、试运转、负荷试车过程中发现由于卖方提供货物不符合设计要求和由于卖方现场技术人员指导错误造成货物损坏,需要返修、更换、补充时,卖方应及时无偿处理,买方积极协助,由此造成施工单位的返工由卖方负责。如果由于买方未能按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或违反卖方技术人员根据技术资料的指导进行工作造成的事故和损失或由买方设计错误造成货物的反修、补充或更换,由买方负责。但买方提出要求补充供应损失的货物和部件时,卖方必须尽快协助解决。15.2货物“安装”开始卖方即应派出现场服务人员,参加安装、试运转、负荷试车中技术指导至现场服务,并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验收。对于安装、试运行和负荷试车各阶段具体工作的安排和实施,卖方应充分合作。15.1卖方在货物安装、试运行、负荷试车期内,承担本合同货物的现场技术服务工作。15.售后服务14.2.3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后付清。
16.2货物全数到达交货地点日期为货物计算交货日期。对卖方迟交货应承担的违约金,买方从应支付给卖方的货款总额中扣除。16.1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违约金应按每迟交一周,按合同总价的1%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按卖方不能交货处理。卖方不能交货的,除退还买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和货款外,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卖方提前交货的,买方接货后,仍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如果卖方不能送货,改为买方自提,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16.违约责任及其它15.5质量保证期、免费保修期结束后货物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4个小时内给予答复,技术服务人员应在48小时内赶到现场。15.4.2当货物发生故障时,卖方应及时派员赴现场检修,卖方免收各种检查费、维修费、材料费,卖方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48小时。15.4.1免费保修期自货物正常运转并签发验收合格书的第二日起2年。
16.7卖方必须按技术协议要求提供资料给买方并服从买方的工作协调,如不能按期交付,买方按每份每延壹周赔偿违约金伍佰元整(不足7天者按1周计),若不服从买方的工作协调,则以买方传真要求的工作日为准,每耽误一天赔偿违约金伍佰元整,并依此类推,最高赔偿违约金不超过壹拾万元。赔偿金从合同总货物款中扣除。如卖方拒不按买方要求提供所需的全部设计资料、竣工资料及保证货物正常运行所需的技术资料等,买方从应支付给卖方的货款总额中扣除合同总价的5%货款。16.6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后,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出现问题时,先由卖方负责在最短的时间内(必须满足买方工程进度节点要求)处理解决,再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按以下原则划分费用负担:由于卖方原因引起的货物质量问题由卖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于买方原因引起的货物质量问题由买方承担一切费用;由于买卖双方原因导致的问题,按双方责任大小分别承担相应费用。16.5卖方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货物转让给非合同单位生产,一经发现按本合同规定计算的转包货物金额的120%扣款,并赔偿买方全部损失。由于设计、加工、预装等原因造成货物不能正常使用,卖方必须承担重新采购第三方货物的费用、安装费用、拆除费用、误工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全部费用。16.4卖方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买方有权选择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方式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违约可能导致的全部费用。16.3实施本章规定的扣款,并不免除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17.1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项或几项:17.变更指令16.10不可抗力按国家有关法律执行。16.9卖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技术协议约定的产品功能保证指标和考核办法,卖方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卖方应保证货物的正常使用并提供免费软件升级服务,不得因任何原因设置使用障碍。如因卖方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正常使用的,应向买方支付货物价格10%的违约金,造成买方损失的应全部赔偿。卖方承担违约金后并不免除保证货物正常使用的义务。16.8技术协议要求选用指定生产厂的产品,由卖方自行采购的,产品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责任问题由卖方承担,产品延期交货责任问题也由卖方承担。卖方按技术协议要求选用生产厂的产品,如果不能满足合同文件要求,卖方将业务联系的底稿和估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函件通知给买方,由买主决定更换生产厂家,并在48—72小时内函件通知卖方。
18.合同修改17.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30日内提出。5)买方要求的其他事项。4)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3)交货地点;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9.2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19.1.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19.1因破产而终止合同19.合同的终止18.1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仅对部分货物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受;19.3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0日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5)卖方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4)卖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瑕疵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卖方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0.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20.组成合同的文件2)在买方根据上述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19.4买方在卖方出现以下违约情况时,可终止合同:2)取消对所剩货物的采购,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服务。
20.1.6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20.1.5附件20.1.4无条件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20.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如与买卖合同或技术协议发生矛盾,以买卖合同或技术协议为准。)20.1.2.技术协议20.1.1货物买卖合同
22.函件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21.2买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所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应本着友好精神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协调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交买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诉讼以外事项双方仍按本合同执行。21.1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纠纷,双方同意由买方检测中心进行认定,对该认定有争议的由新余市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构认定或以国家级检测单位的检测报告为依据判定。21.解决纠纷方式20.3合同及附件需修改或补充内容时,必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经单位盖章后方为有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0.2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可视为合同的延伸。
23.合同生效及其它如卖方改变以上送达地址应及时通知买方。卖方联系电话:卖方传真:卖方电子邮件:卖方地址:
第四章招标文件附件23.5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地点:江西省新余市。23.4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买方四份,卖方二份。23.3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也不因法人或承办人变动而改变。23.2凡列入本合同的附件、附录、附表、技术协议均属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1本合同经买、卖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货物清单2.投标分项报价表l.开标一览表根据贵方为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称)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份:致: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投标书
9.中标服务费承诺书8.资格证明文件7.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5.技术规格偏离表4.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清单
5.投标人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60个日历日。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电子函件:代表签字: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地址: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根据投标人须知,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货物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2.开标一览表公章:日期:
\n\n\n\n\n\n\n\n\n\n\n\n\n\n\n\n\n\n\n\n投标人名称\n | \n制造商\n | \n投标总价\n | \n投标\n保证金形式及金额\n | \n交货期\n | \n交货地点\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5、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指投标企业,非自然人。4、开标程序唱标过程中须全权代表确认唱标结果,请投标人全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出席开标大会。3、投标人须在“开标一览表”中列举报出其所有投标人案的报价,未列出的方案在评标时将不予以考虑。2、上述表中所有内容应详细列明。投标总价应与附件3《分项报价表》中合计总价相符。注:1、该开标一览表、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及投标保证金凭证应单独封入信封,供开标时使用。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货物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3.项目分项报价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名称\n | \n总价\n | \n备注\n |
\n1\n | \n设备\n | \n \n | \n \n |
\n2\n | \n随机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n | \n | \n |
\n3\n | \n技术资料费\n | \n \n | \n \n |
\n4\n | \n设计费\n | \n \n | \n \n |
\n5\n | \n技术服务费(指导安装、调试等)\n | \n \n | \n \n |
\n6\n | \n运输费\n | \n \n | \n \n |
\n7\n | \n保险费\n | \n \n | \n \n |
\n8\n | \n税费(税率为13%增值税)\n | \n \n | \n \n |
\n9\n | \n其他\n | \n \n | \n \n |
\n合计总价\n | \n |
货物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3-1.货物详细分项组成及价格表注: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规格型号\n | \n制造商\n | \n单位\n | \n数量\n | \n材质\n | \n单重\n | \n总重\n | \n单价\n | \n总价\n |
\n | \n | \n | \n | \n |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总价\n | \n |
货物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3-2.随机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清单及价格明细表投标人代表签字: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规格型号\n | \n数量\n | \n单价\n(元/件)\n | \n总价\n(元)\n | \n制造商、品牌(国别)\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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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总价\n | \n |
货物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3-3.质保期满后备品备件易损件价格明细表投标人代表签字:报价要求:本表价格计入投标总价,现行价格。
投标人名称:4.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人代表签字:报价要求:本表价格不计入投标总价。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满后易损件、备件供货价格,须真实,评委将依此评价投标货物投入运行后的运行成本。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规格型号\n | \n数量\n | \n单价\n(元/件)\n | \n总价\n(元)\n | \n制造商、品牌(国别)\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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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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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合计总价\n | \n |
投标人名称:5.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人代表签字:货物名称:招标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招标书技术规格\n章节号或内容要求\n | \n投标书技术规格\n对应章节号和偏离内容\n | \n偏差原因\n | \n备注\n | ||
\n序号\n | \n货物名称\n | \n章节\n | \n内容\n | \n章节\n | \n偏差内容\n | \n偏差原因\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6\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7\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8\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9\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n |
开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6.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本次招标不适用)投标人代表签字:货物名称:招标编号: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招标文件的章节和内容\n | \n投标文件对应章节和偏离内容\n | \n偏离原因\n | \n备注\n | ||
\n序号\n | \n章节\n | \n内容\n | \n章节\n | \n偏离内容\n | \n偏离原因\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 |
\n6\n | \n | \n | \n | \n | \n | \n |
\n7\n | \n | \n | \n | \n | \n | \n |
\n8\n | \n | \n | \n | \n | \n | \n |
\n9\n | \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 |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日内,投标人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日内,投标人未能与买方签订合同;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保证金:本保函作为(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编号:)的邀请提供项目的投标保函。致: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公章:签字人签名: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个日历日内有效,并在贵方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行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机构缴清中标服务费。
被授权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投标单位盖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7.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电传/传真/电话号码:总部地址:制造商名称:名称及概况:制造商资格声明
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实收资本:
工厂名称地址生产的项目年生产能力职工人数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制造商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净值:
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主要零部件名称(2)本制造商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商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出口销售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本制造商生产投标货物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年份国内出口总额近三年的年营业额(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国内销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向中国提供的投标货物:部件名称供应商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名称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10.其他情况:制造商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果有的话):
电子函件电话传真签字日期签字人签字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电传/传真/电话号码:总部地址:投标人名称:名称及概况:(本次招标不适用)贸易公司(作为代理)的资格声明
长期负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年月日)实收资本: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最近三年的年营业额:投标人在中国的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有的话)主要负责人姓名:(可选填)净值:流动负债: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年份\n | \n 国内\n | \n出口\n | \n 业务总额\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n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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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2)国内销售(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名称和地址)(销售项目)(1)出口销售3.近3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6.最近3年向中国提供的投标货物,(如有的话):制造商名称和地址制造的部件名称5.由其他制造商提供和制造的货物部件,(如有的话)4.同意为投标人制造货物的制造商名称、地址(附制造商资格证明)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9.其他情况:8.所属的集团公司,(如果有的话):
电子函件电话传真签字日期签字人签字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3)我们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2)作为制(造商,我们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第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致:(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职务和部门签字人职务和部门贸易公司名称制造商名称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特此承诺!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扣缴。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的招标中,(货物名称)获中标,招标编号:,中标金额(金额及币别)。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签订合同后15天内,以支票、汇票、电汇或经贵方认可的付款方式,向贵方交纳中标总金额的0.6%作为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为(金额及币别)。致: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日期:
承诺日期: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印刷体):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传真:电话:承诺方法定名称和地址、邮编:
技术规范及相关产品标准: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招标编号为项目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下产品质量承诺:致: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承诺方盖章:
产品使用寿命:质量投诉的处理:质量问题的处理:产品“三包”内容:产品都属于厂家原装正品产品: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年月日投标被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它:
一、技术要求*注:此次招标为年标,以实际送货量进行结算,按元/根进行报价。序号标段物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1开槽垫木1480*80*80mm根10000序号标段物质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1开槽垫木1480*80*80mm根10000一、货物名称及需求
规范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所涉及的相关方管理,保障公司和相关方人员安全健康,实现合作共赢。1目的相关方安全管理程序第六章相关方安全管理程序及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2、单边槽长1480mm*宽35mm*深5mm1、要求硬杂木,干燥、无水份油渍,承受钢板压力>5吨
部门指的是公司下属职能部门、原料部、设材部和销售部。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为公司。本程序采用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中的术语和定义。3术语和定义公司相关方的安全管理。2适用范围
4.3发展规划处负责基建、技改工程总承包项目、采用项目EPC+运营承包、能源合同管理EMC承包等项目外包涉及的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4.2公司办公室负责外来参访者和外来工作检查人员进入厂区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前述人员进入厂区前的安全教育、按规定穿戴劳防用品和安全监护等。4.1安全环保处负责公司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负责公司相关方管理相关文件的制订完善、监督落实、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运行和制度落实情况考核。4职责相关方指公司基建、技改工程总承包项目、采用项目EPC+运营承包、能源合同管理EMC承包、建设项目施工承包等承包方、外包业务承包方、劳务用工、外来培训实习人员、外来供应商及供方有关人员、公司产品客户及其相关人员、外来参访工作检查等公司以外单位人员。单位指的是公司所属二级单位。
4.8劳动人事处负责劳务用工和外来培训实习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劳务承揽方选择及资质审查、劳务承揽方和外来培训实习单位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协调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和相关工作考核等。4.7技术中心负责铁、钢耐材供应总包(含砌转炉)、矿山生产业务、计算机及软件开发业务和工业废弃物开发利用等外包涉及的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承包方选择及资质审查、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工作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安全问题的协调解决和考核等。4.6生产处负责生产性外包业务涉及的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承包方选择及资质审查、安全管理协议签订、工作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安全问题的协调解决和考核等。4.5机动能源处负责公司检修项目、备品备件承包、能源介质外包、闲置资产处理以及所签订的能源合同管理EMC承包等外包业务涉及的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承包方选择及资质审查、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工作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安全问题的协调解决和考核等。4.4工程管理处负责参与工程总包项目承包方选择及资质的审查,施工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负责工程总包项目外的公司基建、技改、异地大修和小改小革等工程承包方(含公司内部施工单位)的选择及资质审查,工作安全协议的签订;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安全问题协调和考核等。织承包方选择及资质审查、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相关安全问题的协调和考核等。
4.13销售部负责公司产品客户及相关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相关方人员进入厂区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4.12原料部、设备材料部负责供应商及其供方有关人员因业务需要进入厂区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供应商的选择及资质审查、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相关安全问题的协调解决和有关工作考核。4.11法律事务处负责公司与相关方安全协议合法合规性的审核,并参与相关纠纷的处理。结算。4.10财务处负责依据相关部门、单位和安环处出具的安全审核意见办理4.9企业管理处负责运输业务外包涉及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运输业务外包承包方选择及资质审查,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协调解决有关安全问题和相关考核等。
5.2相关方资质审查和确认。5.1.2对各相关方的安全管理,以相关方业务使用单位(或项目部所在单位)为主,所涉部门配合协调的原则,实行资质审查、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交纳安全履约保证金、作业安全审批、过程监控、相关考核和竣工安全评价等管理。5.1.1相关方安全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5.1相关方安全管理原则。5管理内容与要求4.14业务使用单位(项目部所在单位)为本区域内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相关方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参与并认可外包项目承包方选择及资质审查,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具体负责相关方工作过程的安全管理(包括具体负责进入本单位相关方安全工作信息建立和管理)和相关安全工作考核。
5.2.3相关方安全保证体系要求:份证明书和法人委托书以及依法取得的相应工作所需的国家规定的有效资质证书。b.相关方必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a.相关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符合相应业务要求。5.2.2承担公司外包业务的相关方基本资质内容主要包括:5.2.1归口业务管理部门牵头,相关方业务使用单位参与审核并共同确认相关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内容。与公司发生业务联系的相关方必须是具有法人等资质和满足业务安全所需条件的单位(见5.2.2、5.2.3、5.2.4),否则不得签订合同(协议),进入公司从事相关工作。
f.法律规定的其它内容。e.定期组织作业人员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上级部门认可);E.相关方具备所需的确保安全的装备条件;c.所有项目参与方及其工作人员均已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b.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项目工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满足工作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等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有效证件;a.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
5.3.4安全管理协议由业务使用单位牵头与合同签订部门及相关方共同拟定,协议范本由法律事务处审核,合同签订部门(甲方代表)和业务使用单位代表与相关方共同签署。5.3.3安全管理协议中,相关方应承诺资质资料真实有效,派出人员安全素质满足工作要求,已接受业主安全交底,并接受业主安全规章约束(包括交纳安全履约保证金、接受业主安全工作培训、检查和考核等)。5.3.2按照《外包过程管理规定》和5.2条款要求,经安全评审合格的相关方,方可参加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组织的招标,中标者为公司外包业务承包商,由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与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新钢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简称《安全管理协议》),并共同予以签字盖章确认。5.3.1安全管理协议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缺失,如有缺失,将视情况追究双方有关人员责任。5.3外包业务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的签订。5.2.4涉及进入现场作业之相关方应与本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承诺接受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约束,包括交纳安全履约保证金,接受相关考核等。
5.4.2安全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额的2%以现金形式交纳(基建技改总承包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履约保证金按工程项目建安费的2%交纳),最低不少于4000元。5.4.1凡承接基建技改总承包项目、EPC+运营项目,能源合同管理EMC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检修项目、备品备件材料承包、能源介质外包、闲置资产处理、耐材供应总包(含砌炉)、矿山采掘及劳务外包、计算机及软件开发业务外包、工业废弃物开发利用、运输外包业务、外委劳务承包和供应商涉及进入现场作业的项目等,相关方必须缴纳安全履约保证金,方能与其签署安全管理协议和合同。5.4安全履约保证金的管理。5.3.6所有安全管理协议文本由业务主管部门和业务使用单位安全部门收存,业务使用单位报公司安环处备案,并据此建立相关方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安全管理。同时安环处将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报市安监局备案。对未执行备案制度的公司有关单位,若相关方发生事故,将追究公司有关单位及领导责任,且与相关方不予办理业务结算。责任,并与之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报业主备案。分包方作为承包方的一部分,必须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公司安全要求的分包方,对此,承包方须及时调整分包,并不得影响安全和工作。5.3.5同一个单位、同一外包内容在生产现场作业的项目,原则上承包方不超过两家,最多不超过三家。若遇特殊情况需超过三家承包队伍,须说明原因,并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分包须报业主同意,且承包方应承诺承担分包方安全
5.5.2相关方人员进入厂区要求5.5.1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和业务使用单位要对所涉及的相关方进行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相关方必须接受主管部门和业务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并做好自身安全工作,确保相关方和业主方人员安全。5.5相关方安全过程管理5.4.5安全履约保证金由业务使用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按月考核,报安环处汇总后落实执行,并通报承包方安全罚款情况,若安全履约保证金不足,则应续交合同规定之风险抵押金。合同期内相关方单位实现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安全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不计息)。安全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的安全部门应建立相应制度及台账,规范安全履约保证金的管理。5.4.4相关方单位在履行合同期间,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行为或存在现场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则按章扣减安全履约保证金。扣减后不足部分,由业务使用单位通知财务在当期合同应付款中扣除(同时报安环处备案)。安全履约保证金仅用于违章罚款、安全隐患整改、事故考核和安全工作奖励。5.4.3安全履约保证金由业务使用单位安全部门收取存交公司财务,并向缴款单位开具收据。
e.特殊区域的注意事项和规定;E.架空、地下管线注意事项;c.主要设备的运行规律及要求;b.施工现场生产工艺现状及要求;a.公司及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5.5.2.1必须经过业务使用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交底内容应有针对性。安全交底的主要内容为:
编号:相关方单位名称:姓名:工种:工作场所:签发单位(盖章)业务主管部门:合同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备注:此证仅供相关方人员出入厂区证明身份使用)近期免冠照(1寸)编号:相关方单位名称:姓名:工种:工作场所:签发单位(盖章)业务主管部门:合同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备注:此证仅供相关方人员出入厂区证明身份使用)近期免冠照(1寸)编号:相关方单位名称:姓名:工种:工作场所:签发单位(盖章)业务主管部门:合同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备注:此证仅供相关方人员出入厂区证明身份使用)编号:相关方单位名称:姓名:工种:工作场所:签发单位(盖章)业务主管部门:合同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备注:此证仅供相关方人员出入厂区证明身份使用)近期免冠照(1寸)近期免冠照(1寸)5.5.2.3必须佩戴相关方人员出入证(具体由劳人处统一制作,承包方购置,业务使用单位准入签发盖章),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操作证。相关方人员准入身份标识如下:5.5.2.2必须穿戴好符合国家安全规范的有本单位醒目标志的劳防用品。参访人员和工作检查人员进入厂区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工作必需的劳防用品。g.其它涉及安全事项及要求。f.现场工艺、设施的危险危害告知。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参访人员和工作检查人员挂佩由所辖部门签发的“来宾”标识,详见如下:
公司相关方人员出入证的申办、领取由各业务使用单位统一到劳动人事处办理。来宾来宾
5.5.2.6相关方人员的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危险作业的相关方作业人员,男的不得大于55岁,女的不得大于45岁。5.5.2.5相关方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公司安全管理。5.5.2.4相关方人员必须在与业务相关的场所活动,不得动用与相关方无关设备,参访人员和工作检查人员必须有公司业务有关人员陪同和安全监护。c.出入证的管理。相关方人员须妥善保管好出入证,出入证遗失的以及新增、中途替换人员须及时报各业务使用单位,由业务使用单位报劳动人事处备案并办理申领手续。因遗失而补办出入证的,收取制作工本费50元/人;相关方业务合同期满后或合同期内被替换的人员,其人员出入证须交由业务使用单位收回并报劳动人事处备案。如未按要求及时收回的,则相应对相关方实行考核,少一人扣风险抵押金100元。b.出入证的制作与发放。劳动人事处根据各业务使用单位上报的相关方人员信息制作出入证,统一样式,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统一发放并收取一定的制作工本费。各业务使用单位上报相关方人员信息领取相关方人员出入证时,其出入证制作工本费一并缴纳至劳动人事处。出入证制作工本费实行专款专用。a.相关方人员信息收集汇总。公司各业务使用单位按《新钢公司相关方安全信息表》要求,将相关方人员信息收集整理好后汇总报劳动人事处(电子文档请发内部邮箱ylbx@xinsteel.com.cn),由劳动人事处建立相关方人员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相关方人员信息发生变动,各业务使用单位要及时获取并报劳动人事处进行变更。
5.5.6.2施工单位必须对与煤气、氧气、氢气等易燃易爆有害介质相关设施的保护、施工临时用电、危险性较大分部及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批后方可实施;须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5.5.6.1相关方的施工安装、调试方案(包括总体方案和每个子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专篇,报监理、业主项目部等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实施;相关方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真正做到不安全不作业。5.5.6相关方涉及施工安装和调试等工作时的安全要求。5.5.5各单位必须指定安全、可靠的区域,供相关方卸放所运送的设备、材料。当装卸吊运货物时,相关人员严禁站在车辆(或吊物)上方或附近危险位置。5.5.4相关方与业主间互借、租赁设备(如行车)和工具等时应确认其安全性,并办理相关手续和签名予以确认。一经接收使用,则视借方已确认,并承担全部责任。5.5.3供方应提供相应设备、原材料性能指标和使用、运输、贮存的说明信息(尤其相关安全信息)。特种设备的供方还应提供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监督检验证等资料。
5.5.9对外来培训人员必须指定师傅作为其安全监护人员,实习期间不得独立顶岗作业。5.5.8相关方必须按本公司规定参加相关安全活动,同时组织好内部的班组安全活动。与用工单位员工“混岗”作业的劳务工纳入用工单位班组安全活动。顶岗作业的相关方人员必须按新进员工要求对其进行进岗前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岗作业。5.5.7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应执行《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13第62令)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发包和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5.5.6.4相关方必须按全员安全管理要求和预防为主原则,不断对所处环境进行危害辨识,并及时消除自己发现的(或业主指出的)安全隐患。5.5.6.3要高度重视相关方与业主之间的“交界面”、“接口”和交叉作业,所涉作业必须有经与业主协调同意批准的确保安全的方案,方可实施。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监理、项目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5.7.2安全环保处要对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相关方安全管理和相关方现场作业安全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隐患,责令整改并按公司安全专业考核规定落实考核。5.7.1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加强对相关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将相关方人员视同公司员工同等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相关方安全管理考核规定并严格执行。对于从事矿山、劳务作业活动以及其他生产性作业活动(含检修项目、备品备件材料承包、能源介质外包、闲置资产处理、耐材供应总包(含砌炉)、矿山采掘及劳务外包等业务)相关方事故、实习人员事故将等同员工事故对相关方业务使用单位、实习单位进行考核。对于基建技改总承包项目、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送货送料等相关方事故依责任大小按相应事故20—70%对项目管理单位(项目部、经理部)、相关方业务使用单位进行考核(如果上述相关方事故由新钢公司负责统计上报,则按100%进行考核)。5.7检查与考核5.6.2一旦发生事故,根据新钢《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进行处理。5.6.1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关方必须无条件及时予以消除。否则,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或使用单位将安排处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相关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够部分由其工程款中补充。5.6相关方及其产品或服务出现涉及安全隐患或事故的管理。
6相关文件作为相关方淘汰依据。5.7.5外包业务单位应当建立或落实相关方安全管理评价制度,按期对其相关方安全绩效进行评价,建立相关方安全管理档案,报安全环保处备案,并将其5.7.4承包方结算须有公司有关部门、单位和安全环保处签发的“安全审核凭证”,公司财务部门将该凭证确认金额列入结算,否则,不得进行结算。可清退队伍。5.7.3对素质不能满足安全工作要求的相关方管理人员和员工,业主可函告相关方予以撤免或清退。对安全管理混乱拒不执行安全规章、连续发生事故或发生较大事故的相关方单位,经公司有关单位或部门调查核实,报告公司批准,
相关方单位(乙方):新钢公司(甲方):编号:JL/CX-11-01新钢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附件新钢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协议(见附件)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安全评审,并监督其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安全的施工、检修、劳务作业现场,承诺不因其过错或消极不作为而给乙方造成安全隐患。2、甲方将按当地安监部门要求对乙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将其安全工作信息和安全管理协议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1、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本单位现场安全情况、相关制度和要求。一、甲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且同意,乙方履行合同承担,承诺所提供资质等信息资料真实有效,派出工作人员满足合同工作安全素质要求,乙方已阅知甲方《相关方安全管理程序》等安全规章并将予以遵守,包括接受甲方安全管理,交纳安全抵押金,接受甲方相关安全考核等,主动做好自身安全工作,确保双方员工人身安全。具体协议如下:
1、乙方知悉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安全交底的全部内容,并承诺予以遵守。二、乙方的权利、义务8、乙方发生事故后,甲方应积极配合做好事故的抢救,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7、对素质不能满足安全工作要求的相关方管理人员和员工,甲方可函告对方予以撤免或清退,对安全管理混乱,拒不执行安全规章、连续发生事故或发生较大事故的乙方,经公司有关单位或部门调查核实,报告公司批准后,可单方终止与乙方的经济合同,对相关方队伍予以清退。6、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工作提出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违反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停止并给予考核。甲方对乙方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排除,否则有权单方终止与乙方之间的相关经济业务合同履行。5、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乙方进行安全检查时,有权向乙方询问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调阅有关安全措施资料。
E.相关方具备所需的确保安全的装备条件;c.所有项目参与方及其工作人员均已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b.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满足工作要求,特种作业人员等持有国家规定的相关有效证件;a.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3、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有:2、乙方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安全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安全检查、监督和考核,
8、乙方与甲方间互借、租赁设备(如行车)和工具等时应确认其安全性,并办理相关手续和签名予以确认。一经接收使用,则视借方已确认,并承担全部责任。7、乙方人员在作业现场不得擅自动用或操作甲方的设备和机具,否则按本协议约定视为违章,乙方须承担罚款考核和因此酿成的后果。6、乙方人员在甲方作业期间,必须按工种需要正确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5、乙方人员(必须是在甲方登记备案的人员)进入甲方工作现场前,必须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接受安全教育。不得擅自更换未经甲方“认可备案和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入现场。4、同一个单位、同一外包内容在生产现场作业的项目,原则上承包方不超过两家,最多不超过三家。若遇特殊情况需超过三家承包队伍,必须说明原因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分包必须经安全确认,且承包方应承诺承担分包方安全责任,并与之签订安全协议,报业主备案,分包方作为承包方的一部分必须接受公司安全管理,公司有权清退不符合公司安全管理要求的分包方,对此,承包方须及时调整分包,并不得影响安全和工作。e.法律规定的其它内容。
14、乙方应按合同额的2%(基建技改总承包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履约保证金按工程项目建安费的2%)以现金形式交纳安全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安全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若抵押金被全部扣除,合同工作仍未结束,须按剩余合同额的2%补交风险抵押金。存在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行为、存在工作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则按章扣减安全履约保证金。扣减不足部分,在当月合同应付款中扣除。安全履约保证金仅用于违章、隐患、事故考核罚款、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工作奖励。合同期内相关方单位实现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安全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13、乙方人员在作业期间应当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经查证发现的安全隐患,乙方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或纠正,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乙方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2、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区域作业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专业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的开工或动火手续。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保护架空管线、地下动力管线措施,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馈,经甲乙双方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10、乙方作业期间的临时用电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将电源接入作业场所的总配电箱,必须有防止影响上一级电源的过流断路有效保护装置。乙方不得私自拉接电源。9、乙方应制定并落实经安全评审的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甲方对工作方案提出的安全工作要求必须得落实。
3、主要设备的运行规律及要求;2、施工现场生产工艺现状及要求;1、公司及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三、安全交底主要内容(安全告知):16、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指派专(兼)职安全人员,联系电话,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15、乙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伤亡事故,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按甲方《工伤事故管理办法》规定向甲方通报事故情况,并负责善后处理工作。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伤亡,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统计上报。
五、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相关经济合同:四、其它需明确的内容:7、其它涉及安全事项及要求。6、现场工艺、设施的危险危害告知。5、特殊区域的注意事项和规定;4、架空、地下管线注意事项;
六、本协议作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主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一致。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4、乙方安全履约保证金连续在三个月不能保证足额;3、乙方工作人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乙方安全管理混乱,拒不执行甲方安全规章制度、连续二次发生事故或发生较大事故的;1、乙方工作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甲方指出,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
年月日年月日业务使用单位代表:业务负责人:公司代表:法人代表: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业务使用单位、乙方各一份,业务使用单位报公司安环处和市安监局备案各一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一、考评考核规定相关方安全绩效考评考核办法附件1:协议附件2:新钢公司相关方安全工作信息表协议附件1:相关方安全绩效考评考核办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n | \n内容及要求\n | \n评分标准\n | \n考核规定\n | \n备注\n | |||
\n工伤事故控制(40分)\n | \n死亡事故为零\n | \n按国家规定发生较大(含)以上事故,扣40分\n | \n扣罚50-100万元/起\n | \n同时列清退机制\n | |||
\n工伤事故控制(40分)\n | \n死亡事故为零\n | \n发生死亡事故,扣20分/人次\n | \n扣罚20-50万元/人次\n | \n同时发黄牌警告\n | |||
\n工伤事故控制(40分)\n | \n重伤事故为零\n | \n发生重伤事故,扣15分/人次\n | \n扣罚8万元/人次\n | \n | |||
\n工伤事故控制(40分)\n | \n轻伤事故为零\n | \n发生轻伤事故,扣10分/人次\n | \n扣罚4万元/人次\n | \n | |||
\n工伤事故控制(40分)\n | \n微伤事故为零\n | \n发生微伤事故,扣5分/人次\n | \n扣罚1万元/人次\n | \n | |||
\n工伤事故控制(40分)\n | \n重大险肇伤事故为零\n | \n发生重大险肇事故,扣10分/人次\n | \n扣罚2万元/人次\n | \n | |||
\n工伤事故控制(40分)\n | \n一般险肇伤事故为零\n | \n发生一般险肇事故,扣5分/人次\n | \n扣罚1万元/人次\n | \n | |||
\n安全生产条件(30分)\n | \n单位安全生产证照合法有效(5分)\n | \n有无效证照,扣5分。\n | \n扣安全履约保证金1000元\n | \n责令整改,未整改,予以清退\n | |||
\n安全生产条件(30分)\n | \n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分)\n | \n无制度,扣4分。制度不全,扣1分/项\n | \n扣安全履约保证金1000元\n | \n责令整改。\n | |||
\n安全生产条件(30分)\n | \n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分)\n | \n无机构、人员,扣5分。人员配置不全,扣2分。\n | \n扣安全履约保证金1000元\n | \n责令整改。\n | |||
\n安全生产条件(30分)\n | \n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有效,安全素质满足工作要求(4分)\n | \n每缺一人,扣1分。\n | \n扣安全履约保证金1000元\n | \n责令整改。\n | |||
\n安全生产条件(30分)\n | \n参与施工人员均已参加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险(3分)\n | \n未保,扣3分。每缺一人,扣1分。\n | \n扣安全履约保证金1000元\n | \n责令整改。\n | |||
\n安全生产条件(30分)\n | \n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组织或参加开展安全活动,人员安全素质、技能满足工作要求(4分)\n | \n未组织,扣4分。一人不合格,扣1分。\n | \n扣安全履约保证金1000元\n | \n责令整改。\n | |||
\n安全生产条件(30分)\n | \n具备所需的确保安全的装备条件(4分)\n | \n未做到,扣4分。一项不合格,扣2分。\n | \n扣安全履约保证金1000元\n | \n责令整改。\n | |||
\n安全生产条件(30分)\n | \n及时上报相关方安全生产信息和事故信息(3分)\n | \n未报或瞒报,扣3分。迟报,扣2分/次\n | \n扣安全履约保证金4000元/次\n | \n责令整改。\n | |||
\n现场安全管理(30分)\n | \n按规定购置相关方人员出入证,并佩戴(5分)\n | \n未购置,扣5分。一人未佩戴或转借他人使用,扣1分。\n | \n未佩戴或转借他人使用,扣安全履约保证金3650元/人\n | \n责令整改。\n | |||
\n现场安全管理(30分)\n | \n现场无隐患(5分)\n | \n查处隐患,扣1分/条。\n | \n扣安全履约保证金1000元/条\n | \n责令整改。\n | |||
\n现场安全管理(30分)\n | \n现场人员无违章(10分)\n | \n查处违章,扣2分/人次。\n | \n扣安全履约保证金3650元/人次\n | \n责令整改。\n | |||
\n现场安全管理(30分)\n | \n按规定制订具体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并报评审(5分)\n | \n未做到,扣5分。\n | \n扣安全履约保证金5000元/人次\n | \n责令整改。\n | |||
\n现场安全管理(30分)\n | \n遵守新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5分)\n | \n未做到,扣3分/次。\n | \n扣安全履约保证金5000元/人次\n | \n责令整改。\n |
5、业务使用单位每月对相关方安全绩效实施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公司安环处汇总落实。4、所扣除的相关方安全履约保证金作为相关方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绩效良好的相关方单位进行安全奖励。3、扣减安全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将从合同款中扣除。2、相关方安全绩效考评按百分制进行。考评分低于60分,列入公司相关方退出机制;考评分低于70分,黄牌警告;考评分高于90分,给予安全奖励。1、相关方安全绩效考评以合同期为考评期;长期合同,则以年度为考评期。实施办法
注:如有项目涉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请在备注栏内注名工种及其操作证号新钢公司相关方安全工作信息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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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法人资质及\n证书编号\n | \n | \n允许经营范围\n | \n | \n注册\n资金\n | \n | |||||||||||
\n法人姓名\n | \n | \n联系电话\n | \n | \n工作地点\n | \n | |||||||||||
\n具体工作内容\n | \n | |||||||||||||||
\n主管合同部门\n | \n | \n相关单位\n | \n | |||||||||||||
\n合同总金额\n | \n | \n安全抵押金\n交纳数额\n | \n¥: 元(大写: 元 )\n | |||||||||||||
\n项目管理人员( 人)\n | ||||||||||||||||
\n姓名\n | \n身份证号\n | \n籍贯\n | \n性别\n | \n学历\n | \n职称、职务\n、工种\n | \n身体\n状况\n | \n联系方式 (手机)\n | \n备注\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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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项目作业人员( 人)\n | ||||||||||||||||
\n姓名\n | \n身份证号\n | \n籍贯\n | \n性别\n | \n学历\n | \n职称、职务\n、工种\n | \n身体\n状况\n | \n联系方式 (手机)\n | \n备注\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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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相关方安全绩效考核记录\n | ||||||||||||||||
\n序号\n | \n时间\n | \n考核原因\n | \n奖扣金额(元)\n | \n抵押金余额(元)\n | ||||||||||||
\n1\n | \n | \n | \n |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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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n | \n | \n | \n | \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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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审查邀请书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货物名称:开槽垫木招标编号:ZNG219-20220626-01资格审查文件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
递交方式:随投标文件一同上传至电子招标平台上。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份数:一式贰份二、投标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新钢公司根据自身管理的需要,依据有关法例法规,自筹资金就工程改造项目及日常生产所需货物和服务自行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竞争。
特别提醒:以下材料应装订成册,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复印件应是原件完整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人将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有选择地对投标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再决定是否同意该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五、投标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才能进入评标。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注册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产品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具有满足供货期内足量供货能力且须有类似的业绩。四、投标人资格三、审查时间:开标后,评标前
6、所投产品相应设计、制造资质证书,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的详细说明和图片等技术资料。5、投标人简介(包括生产能力、用于制造本次投标设备的主要设施、厂房、人员)。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年检章要清楚,经营范围应与所投货物对应,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年检情况记录和经营范围。2、投标申请函(格式自拟)1、承诺书(内容、格式见附件)
六、其它规定:包括投标人最近三年同类型货物的实际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投标人通过国家或国际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最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及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无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必须在审查文件中特别注明不能提交的理由,并提交全年企业财务报表作为替代);产品近三年获得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生产厂家的有关产品资格文件(复印件);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复印件)等。10、其它资格证明文件。9、履约信誉及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8、最近三年与招标货物一致或相类似货物的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7、安装、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及业绩证明。投标方不具备安装、施工资质的,须提交安装、施工受托方以上全套资格证明文件。(本条不适用本次招标)
招标人采用合格制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获得投标资格。七、投标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4、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即使已获得中标资格,仍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申请人应自行承担参加资格审查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还应充分理解在其资格审查未通过时,招标人不对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原因履行任何解释和告知义务。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即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招标人资格审查评委会将据此直接进行评审;1、投标申请人未按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将被拒绝;
招标单位: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十、招标人的其他信息: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综合督查室:0790-6292305招投标监督举报电话:对投标报名人审查材料不清或有疑问之处,招标人保留要求投标报名人澄清的权利。八、招标人的其它要求:
账户名称: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信箱:xygt1025@163.com周先生0790-6291009联系人:董女士0790-6293838邮编:338001地址:新余市渝水区冶金路1号
致: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承诺书附件:行号:102426005035账号:1505202129200151260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新余市分行新钢支行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申请人(公章)联系电话和地址:姓名:职务:如您们需要我们提供任何进一步资料,请与下述人员联系:我公司作为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开槽垫木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NG219-20220626-01)投标申请人,在此郑重承诺:一、如果在该次投标资格审查过程中或者在投标过程中或者在中标后,招标人或者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公司在所填报的该项目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存在提供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证书等情况,不管招标人或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是否有合法的处罚依据,我公司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及投标保证金;如果我公司已经收到中标通知书,我公司无条件地承认,我公司所收到的中标通知书为无效文件,对招标人不具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均由我公司承担。二、本公司法人代表、实际控股人、与贵公司对接的业务人员均不是贵公司员工或曾在贵公司工作过的员工,也不是贵公司科职以上干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如有违反贵公司规定的情况,自愿中止业务并扣罚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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