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汕路(广州大道至大观北路)沿线交通条件和功能完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履行公示
金额
849.5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49.58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849.5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示信息
合同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广汕路(广州大道至大观北路)沿线交通条件和功能完善工程勘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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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广汕路(广州大道至大观北路)沿线交通条件和功能完善工程勘察设计 | ||
性质 | 正常 | 文件发布人 | 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文件发布时间 | 2024-08-16 |
合同名称 | 广汕路(广州大道至大观北路)沿线交通条件和功能完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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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广州市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 | 招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0106MB2D2880XN |
中标人名称 | (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0004558576332 |
合同签订人或其委托人全称 | 广州市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和(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金额 | 8495847.15 |
合同单位(甲方) | 广州市天河区道路扩建工程中心 | 合同单位 | (主)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华昕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期限(年) | 1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3-07-31 |
质量要求 | 勘察技术要求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n设计要求:1.设计人设计成果的设计深度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省、市现行的有关本工程专业的设计深度的要求。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及合同的要求。工程设计依据应完整、准确、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能够实施。\n2.若本合同对于设计人应提交的设计成果的约定存在遗漏,但为了达到本合同设计深度要求及进行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和指导本工程施工所必需的设计文件,即便本合同未约定,但仍属设计人应提交的工作成果内容,设计人应无条件完成并提供相应的设计文件,并不得要求增加设计费用及工期。\n3.设计人的设计成果需满足工程所在地市政、交通、电力、环保等主管部门的要求,并确保施工图审查合格,否则,视为设计人设计成果不合格,设计人需无条件修改至满足发包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为止,工期不予顺延,且设计人应当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按照本合同总价款 30%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设计人赔偿。\n4.设计人需按合同要求,按时提交设计成果给发包人审查确认,设计人必须根据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修改设计,确保设计成果满足发包人要求。\n5.设计人设计成果不合格的(是指设计文件未能通过发包人审查或施工图审查),设计人须无条件按发包人要求修改至审查合格为止,工期不予顺延,且设计人应当返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按照本合同总价款30%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设计人赔偿。\n6.材料样板样式应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并标明材料名称、拟用部位、材质、颜色等应明示的要素,同时应符合发包人要求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n7.工程设计文件应当保证工程施工及投产后安全性要求,满足工程经济性包括节约投资及降低生产成本要求、合理布局要求,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安全设施应当按规定同步设计。\n8.应根据法律、技术标准要求,保证专业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并应在工程设计文件中注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年限。\n9.本项目为财政资金项目,必须执行设计概算不得超过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不超过设计概算的编制原则。 | ||
合同主要内容 | 工程勘察任务包括岩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和相关服务;\n设计人负责本工程勘察及设计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树木保护专章编制等设计工作,负责做好本工程各专业设计的统筹协调工作,按合同要求提交发包人书面确认合格的设计成果,并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提供招标及施工阶段的配合及服务:提供设计交底及竣工验收服务,项目造价备案等。 | ||
其他内容 | No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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