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bbbz00092
预算金额174.88万元
招标联系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鲍工0551-6622039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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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计划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 澄清/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保证金退款 中标结果公示 进场交易见证书 中标通知书 合同及履约
开标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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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监理2标段
项目法人: 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
立项批文名称: 关于合肥市包河衢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立项的批复 项目审批单位: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 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代理机构名称: 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 包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公告见证时间: 2023-11-09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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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监理2标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立项的批复 合发改资环(2023)291号
     1.4 招标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监理2标段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BBBZ00092
     2.3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BBBZ0009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建设规模:徐河流域8个排水户的雨污分流改造(总建筑面积约410万平方米以上)、内源污染治理工程(箱涵段6.3Km,明渠段2.7Km及接驳的市政管网等)、河道优化及活水(护坡护岸修复,水生植物修复,水生动物修复,绿化修复,新建蓄水堰等)。详见招标文件
     2.7 工程概算投资额:10000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且保修期满(2 年)回访合格止。(其中施工阶段暂定工期约120日)
     2.9 招标范围:对大排水户已排查出的雨污混接和排水管涵质量问题进行二次调查、检测(含病害检测)、测绘、图纸深化优化、新建、修复、清疏雨污水管网、混接点改造,内源污染治理工程、河道优化及活水等监理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74.88万元
     2.13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同时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6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符合3.1.5条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10日00:00至2023年11月30日09:3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6622039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3楼1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http://hy.ahggzy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551-6335765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包河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吉林路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7号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鲍工
    电 话:0551-66220391、66220387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包河区财政局
    地 址:包河区花园大道卓越城文华园 7 号楼 4 楼 402 室
    电 话:0551-63357536、63357535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9分52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2023-11-09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2023-11-09
    0天0小时9分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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