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5栋公寓电梯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5栋公寓电梯更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240371
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5栋公寓电梯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25年3月31日完成最后批次的验审及交付运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文件费只收现金)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之规定,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5栋公寓电梯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邀请所有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制造商需具备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且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安装、维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5栋公寓电梯更新项目
2、项目编号:JY-Z240371
3、预算金额:300万元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25年3月31日完成最后批次的验审及交付运行。
5、质保期:提供整机不低于2年的免费质保及售后维保服务。
6、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1、2、3、5、7号公寓楼10部电梯(其中2部6层6站,8部5层5站)整体更新(含旧梯拆除、新梯供货及安装、后台远程监控系统及智慧电梯管理对接、轿厢装饰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7、项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
8、最高投标限价:300万元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10、项目联系人:柴鹏晖
11、电话:13788938415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4、其他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于行业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附件)中所述的 制造业 行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 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参加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安装、维修)(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补充通知,请供应商留意。
七、其他事项
1、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投标方以电子邮件形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JYZXZBB@163.com,并电话联系:柴鹏晖、13788938415;提疑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下午16:00 时前。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纪要。
2、接收质疑方式及联系方式: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章节第八条。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联 系 人:蒋老师
电 话:021-39768130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财大科技园、近吉浦路)
联 系 人:柴鹏晖
联系电话:13788938415
电子邮箱:JYZXZBB@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联系方式:蒋老师、021-39768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财大科技园、近吉浦路)
联系方式:柴鹏晖、13788938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鹏晖
电 话: 13788938415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5栋公寓电梯更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Z240371
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5栋公寓电梯更新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25年3月31日完成最后批次的验审及交付运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文件费只收现金)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之规定,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5栋公寓电梯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采购,邀请所有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制造商需具备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或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且投标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安装、维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5栋公寓电梯更新项目
2、项目编号:JY-Z240371
3、预算金额:300万元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25年3月31日完成最后批次的验审及交付运行。
5、质保期:提供整机不低于2年的免费质保及售后维保服务。
6、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一期1、2、3、5、7号公寓楼10部电梯(其中2部6层6站,8部5层5站)整体更新(含旧梯拆除、新梯供货及安装、后台远程监控系统及智慧电梯管理对接、轿厢装饰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7、项目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
8、最高投标限价:300万元
9、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10、项目联系人:柴鹏晖
11、电话:13788938415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要求的中小微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正本)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正本);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则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证明文件;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14、其他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于行业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附件)中所述的 制造业 行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请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30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 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参加报名,招标文件工本费600元/本,售后不退。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安装、维修)(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5)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777号第三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四(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内)。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信息发布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补充通知,请供应商留意。
七、其他事项
1、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投标方以电子邮件形式(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JYZXZBB@163.com,并电话联系:柴鹏晖、13788938415;提疑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下午16:00 时前。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纪要。
2、接收质疑方式及联系方式: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章节第八条。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 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联 系 人:蒋老师
电 话:021-39768130
采购代理单位: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财大科技园、近吉浦路)
联 系 人:柴鹏晖
联系电话:13788938415
电子邮箱:JYZXZBB@163.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200号
联系方式:蒋老师、021-39768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晶誉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纪念路8号5号楼105B(财大科技园、近吉浦路)
联系方式:柴鹏晖、13788938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柴鹏晖
电 话: 1378893841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