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零星违规、废旧广告拆除机械租赁及劳务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hcly2023054
预算金额7.2万元
招标公司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郑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女士0570-798262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9
公告正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就零星违规、废旧广告拆除机械租赁及劳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有意向的磋商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零星违规、废旧广告拆除机械租赁及劳务服务
编号:ZJHCLY2023054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三、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采购活动。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于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2、报名方式:
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617638158@qq.com(发送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570-7982622)获取招标文件。
3、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
4、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将被拒绝。
五、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磋商公告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可下载。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23年9月14日16:30前以书面形式向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六、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3年9月15日16:30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注意。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9月19日9:30时前送至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议室。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谢女士。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9:3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八、开始磋商的有关信息
开始磋商时间:2023年9月19日9:30时。
磋商地点: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议室。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570-7019893
联系地址:龙游县龙翔路398号
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话:0570-7982622
电子邮箱:617638158@qq.com
十、其他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3. 供应商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组投诉。
招标人: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7日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零星违规、废旧广告拆除机械租赁及劳务服务
编号:ZJHCLY2023054
二、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名称 | 预算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零星违规、废旧广告拆除机械租赁及劳务服务 | 72000元 |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三、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采购活动。
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于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7:30时。
2、报名方式:
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617638158@qq.com(发送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570-7982622)获取招标文件。
3、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
4、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将被拒绝。
五、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磋商公告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可下载。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23年9月14日16:30前以书面形式向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六、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3年9月15日16:30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注意。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3年9月19日9:30时前送至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议室。
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谢女士。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9:30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受理。
八、开始磋商的有关信息
开始磋商时间:2023年9月19日9:30时。
磋商地点: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议室。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570-7019893
联系地址:龙游县龙翔路398号
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龙游县东方广场A座901室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话:0570-7982622
电子邮箱:617638158@qq.com
十、其他
1. 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3. 供应商对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组投诉。
招标人:龙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9月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