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原海盐南方混凝土管桩有限公司全套生产设备
金额
61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6/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2zj1000530
预算金额6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夏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GR2022ZJ1000530
项目名称 原海盐南方混凝土管桩有限公司全套生产设备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海盐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6,100,000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2-06-28
交易方式 其他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00万元保证金至其在“浙交汇”平台注册时确定的存管银行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直接向转让方支付100万元拆除安全履约保证金。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税率为13%,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13%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4.竞买保证金须以意向方自己名义缴入,不得代缴。 5.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含原本由转让方承担的交易服务费)。 6.意向受让方或其委托的拆除施工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参加转让方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意向方在看样前需提供《承诺函》,在报名时另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竞买人无论是否实地看样,均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13757308500。 8. 竞买人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递交《承诺函》中约定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并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原海盐南方混凝土管桩有限公司全套生产设备拆除工程合同》及安全、环保协议等文件。 9.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拆除安全履约保证金后,转让方在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移交手续。 10.受让方必须在移交当日起105个自然日内完成所有废旧设备、架空(电缆)线路的拆除及垃圾清运任务,其他属于处置范围内的标的物同时清运完毕。逾期10天以内的,按5万元/天扣除保证金,款项从拆除安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逾期超过10天的,视为受让方放弃拆除现场的所有标的物,拆除安全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转让方有权收回剩余标的物,并有权另行安排拆除单位。(注:在拆除期限内如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拆除的,该停工时间顺延。)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受让方如期完成全部标的物的拆除、装运、清理,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1.施工安全责任提示及要求: 1)受让方成功竞得标的后,需指派一位有专业资质(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的项目经理作为拆除工程的负责人,负责拆除项目的一切事宜,同时委派有专业资质的安全监理,进行全程安全监督。标的拆卸及装运所需人员、工具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和承担,拆除装运过程中如需动用明火(如气割等)的,受让方必须指派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操作,同时受让方应当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监护。拆除、搬运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害等事故,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与转让方无关。 2)受让方在施工前应制定并提供经不少于3名相关专家(至少具有建筑类中级职称的人员)论证的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如需报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备案的自行办理备案手续,同时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和警示标志。受让方在拆除的过程中应加强现场防火、防盗、行人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有关不良后果,由受让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同时受让方有义务配合城管、应急管理、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巡查及监督。 3)受让方必须为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得低于80万元/人),并在进场施工前提供保单和人员名单。受让方应加强拆除人员的管理,对使用的拆除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且在工程开工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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