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配套提灌站建设工程(鹤龄镇青木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5108001r6f000016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元毅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187809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3
公告正文
2022 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配套提灌站建设工程(鹤龄镇青木
村)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5108001R6F000016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2 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配套提灌站建设工程(鹤龄镇青木村)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3.693162 万元,招标人为剑
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提灌站泵房、泵井、分水阀井、拦河堰、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2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配套提灌站建设工程(鹤龄镇青木
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2 年中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配套提灌站建设工程(鹤龄镇青木
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8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一(现场获取):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
明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
商鲜章。方式二(网上获取):请供应商自行提供《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中应包含(单
位名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介绍信》
(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QQ
邮箱 326254080@qq.com,(请供应商自行仔细检查资料无误后再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3日15时30分
递交方式:广元市万达广场晶座 A25-8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3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元市万达广场晶座A25-8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剑阁县鹤龄镇人民政府
地 址:剑阁县鹤龄镇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998191905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元毅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元市万达广场晶座 A25-8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18780991508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张日B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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