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2024年度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工程巡查抽检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24]000848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良龙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开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迪1507499685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2
公告正文

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2024年度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工程巡查抽检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05月23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0848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工程巡查抽检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6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06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1、包2计分因素“业绩”的计分标准“近5年(指2019年1月到投标截止日前)每提供一个1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业绩的计8分或近5年(指2018年1月到投标截止日前)每提供一个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业绩的计6分。本项最多计48分。

注:业绩要求附与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一致(需提供相应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更正为:

5年(指2019年1月到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10公里及以上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业绩的计8分或近5年(指2019年1月到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业绩的计6分。本项最多计48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附与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一致的相应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中,1、包2计分因素“人员”的计分标准“1、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项目负责人(总监、副总监)经历证明材料的计8分,最多计16分,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经历的,不予计分;

2、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优秀监理工程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计10分,最多计10分,未提供的不予计分;

3、技术负责人每提供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项目负责人(总监、副总监)经历证明材料的,计8分,最多计16分,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经历的,不予计分。”

更正为:

1、项目负责人每提供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项目负责人(总监或副总监或同等职务)经历证明材料的计8分,最多计16分,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总监或副总监或同等职务经历的,不予计分;

2、项目负责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优秀监理工程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计10分,最多计10分,未提供的不予计分;

3、技术负责人每提供一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项目负责人(总监或副总监或同等职务)经历证明材料的,计8分,最多计16分,提供的材料无法证明其总监或副总监或同等职务经历的,不予计分。

 

三、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4年6月6日9:00更正为:2024年6月129:00(北京时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范迪
       电话:15074996856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公路事务中心
      地 址:长沙市八一路520号
      联系人:黄良龙 袁丽华
      邮编:410000
      电话:19974905143 13607434766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开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玉莲路32号联东U谷工业园35栋402房
      联系人:范迪 曾清华
      邮编:410000
      电话:19118828909 13077363093
      电子邮箱:27830168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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