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意向公开(2024-JHITC-F1002)(第1包)
金额
96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该单位食堂位于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主要负责餐食制作、餐具洗消、食堂保洁、就餐服务等工作。食堂具有独立的后厨加工区域和前厅就餐区域,炊事机械基本齐全,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到位。

    (二)服务期限:1年。

    (三)项目最高限价:96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机构,取得相应的饮食行业营业执照。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期限: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23日。

五、意见反馈

(一)对于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招标活动,我单位也不做书面回复;

(三)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军队采购网参与反馈,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我部邮箱498317262@qq.com,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提供上述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0913-2302161/18628550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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