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第二次流标暨第三次采购公告
(2022-JQXWCD-F3081)
2023年1月16日,我部组织了该项目第二次开标,因无人响应流标。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车辆维修
二、项目编号:2022-JQXWCD-F308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及品种名称 |
物资质量技术标准或服务内容及标准要求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预算单价(万元)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交货(服务)地点 |
|
合计 |
/ |
项 |
2 |
135 |
135 |
医院及维修场地 |
一 |
选民用车辆维修 |
/ |
项 |
2 |
135 |
135 |
医院及维修场地 |
|
通用车辆维修 |
/ |
项 |
2 |
135 |
135 |
医院及维修场地 |
1 |
小车维修 |
1.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整车修理不超过10天,总成修理不超过5天,因疑难零配件的特殊车辆维修或事故出险车辆维修,可视筹措配件难易程度或车辆损伤程度,双方协调维修工期; |
项 |
1 |
75 |
75 |
医院及维修场地 |
2 |
大车维修 |
1.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整车修理不超过10天,总成修理不超过5天,因疑难零配件的特殊车辆维修或事故出险车辆维修,可视筹措配件难易程度或车辆损伤程度,双方协调维修工期; |
项 |
1 |
60 |
60 |
医院及维修场地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45万元/年,共3年,总预算135万元;
3.材料费基准价详见附件1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应具备一类维修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因政策原因未办理资质证书的,应出具符合相应维修资质条件的备案文件。
(六)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
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提供完成注册相关证明截图。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19日至1月25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电子邮箱。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供应商应具备一类维修资质,并提供证明材料,因政策原因未办理资质证书的,应出具符合相应维修资质条件的备案文件。
8.报名登记表(附件2)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764292933@qq.com。
(五)免收标书费。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30日10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30日10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1单元904号。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月30日10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汇锦广场”C座1单元904号。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医院门户网(http://xn120.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764292933@qq.com
代理机构:刘宇宁、孙丹凤 010-81168638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