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gl230027-01fg
预算金额612万元
招标联系人谈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小毛199516619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编号: AGL230027-01F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建设项目南京市鼓楼区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鼓发改发[2023]10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2074.77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2074.77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新厦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东井村3号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设计;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612.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26296.54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南京市鼓楼区第二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项目拟按8轨48班规模设计,总建筑面积约373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820平方米(其中教学楼约11600平方米,综合楼约7500平方米,体育馆约2940平方米,连廊、门卫约780平方米),主要包括2栋教学楼、1栋综合楼、1栋体育馆及连廊门卫等建筑;地下建筑面积约14500平方米(其中报告厅约1100平方米,厨房、学生餐厅、教工餐厅约3900平方米,地下学生接送区约1920平方米,地下车库约5680平方米),包括报告厅、餐厅厨房、停车库和设备用房﹔另配套建设室外道路、运动场地、绿地等。本工程人防区建筑面积:3200 平方米,人防防护面积:3100 平方米,建筑物层数:地上最高 5层,地下 1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约 23.25米。单体最大建筑面积约11600平方米,基坑挖深约 7.8m,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本工程为中型一般公共建筑。本项目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调试及验收、参与绿建相关机电设备选型、BIM建模及辅助设计(深度需要达到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BIM智能审查系统进行BIM规划报建)等内容,成果文件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以及竣工验收等设计及相关服务;本次设计范围包括总体设计和专项设计等全过程设计。 总体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包括桩基工程(含试桩)、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钢结构、抗震支架等)、给排水、电气、暖通等专业内容,全部工作分四个阶段完成,各阶段具体划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套服务。 建筑全生命周期内策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等内容,体现数字化智能建造和智慧运维的思想和方案。专项设计(所有专项设计都必须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包含基坑支护、人防(含人防平战转换应急预案)、内部变电所(含高压进线)、临时电设计(高压进线,环网柜,箱式变压器,成果需要取得供电部门批准)、景观、室内装饰、交通标志及环境指示系统、场内道路、管线综合、装配式设计,运动场(含室内、室外及体育工艺)、大门、围墙、看台、地下车库交通动线、展陈设计、多功能教室、联合通讯设计、餐厅、报告厅、舞台机械及声光电设计、厨房工艺、幕墙深化、钢结构深化、校园导视、绿色校园及标识申报、健康建筑及标识申报、精装修机电二次配合、泛光照明、数字校园、工业化设计及PC构件深化、智能化、通讯(包括三网合一,电话)及智慧校园、海绵城市、日照分析报告、数字报建、绿建设计(含配合标识评审)等专项设计,达到施工图设计阶段及完成绿色建筑评价和取证。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12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首次参与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投标人需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用户注册登记,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用户注册登记。投标人线下购买招标文件后,请登录交易系统,通过‘下载标书’选择交易项目,按照页面指示完成操作,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近三年工程设计项目无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事故发生(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7)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本标段最高限价为: 612万元,投标人的投标价不得高于本标段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评分标准(满分16分)
6.2.1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面积在27000 ㎡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公寓)设计项目,有一个得 4分,满分8分。(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满分:8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面积在27000㎡及以上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公寓)设计项目,有一个得8分,满分8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缺一不可;时间、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以兼得。)满分:8分
6.3、设计方案(满分40分)
6.3.1设计构思评分标准(满分20分)
(1)项目认知:对本项目周边自然条件、沿线及现状基本情况、规划概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2)总体设计思路: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规划设计理念新颖、合理,提出对于现存主要问题的分析及应对之策。(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总平面设计:功能布局合理,符合使用需求,充分利用土地,高效组织交通与停车,统筹考虑竖向设计,与周边环境协调。(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建筑功能:项目功能要求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功能分区合理,流线顺畅,空间营造富有新意,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建筑造型效果:建筑构思创意新颖,空间处理多元,立面造型、比例尺寸和谐美观,材料和效果符合现代建筑产业的特征,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体现学校和区域特色,与周边环境协调。(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各专业方案及设计深度:各专业方案合理可行、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3.2项目解读评分标准(满分20分)
(1)绿色建筑、健康建筑设计:结合学校特点,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节能)新技术,提出切实可行的绿色校园、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建筑工业化技术应用:预制装配应用的技术与措施,设计科学、合理,工程信息化技术及平台的应用。(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3)进度计划:分析工程进度计划,对项目建设的总体进度计划提出合理可行的设计措施。(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合理化建议:对项目重难点进行分析,建议方案完整、科学,可行、经济,措施得力。(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5)后续服务: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承诺后续按招标人要求驻场服务。(等级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投资估算:投资估算与规划条件及方案设计相吻合,并符合相应的建设标准。(等级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30分)
6.4.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4分)
6.4.2建筑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4分)
6.4.3结构专业人员1名: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4分)
6.4.4电气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3分)
6.4.5给水排水专业人员 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3分)
6.4.6 暖通专业人员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3分)
6.4.7 人防专业人员 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1分)
6.4.8岩土专业人员 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3分)
6.4.9园林绿化专业人员 1名: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职称证书无法反映专业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景观绿化类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1分)
6.4.10装饰专业人员 1名: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2分)
6.4.11造价人员1名: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1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2分)
6.5、其他因素(满分4分)
6.5.1企业奖项: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厂房、公寓)设计项目获得过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2分/个;省级设计类奖项的1分/个;市级设计类奖项的0.5分/个。(限评1个项目,奖项由建设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需提供获奖证明文件, 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证的时间为准,提供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2分)
6.5.2企业信用
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三项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满分2分)
备注: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等,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职称按最高级别计取。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项目负责人和其他项目组成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以外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7月-2023年12月)投标人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上述项目组成员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不得分。
6、定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审,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各评委打分总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按总分最高的前7名推荐为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3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7名,则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3名,则由评标委员会评判投标是否具备竞争性,若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招标;若具备投标竞争性,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若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报价也相等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排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纸质递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4年1月30日14时32分到 2024年2月5日14时32分为止
9. 其他
         9.1、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9.3、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9.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9.5、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5.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5.2企业没有因骗取投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5.3投标人近三年工程设计项目无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事故发生。
9.5.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9.6、投标人熟知该建设项目可能涉及到的报批事项、报审流程、提交材料等(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7、参与本次设计的项目组成员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项目组成员专业配置需合理。投标单位须确保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8、投标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7月-2023年12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事业单位、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证明资料需要投标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9.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不得将本人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9.10、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9.11、本项目无设计方案补偿费。
9.12、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
1、定标标准
1)投标报价;
2)设计方案;
3)企业实力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
4)企业信誉包括获得各种信誉、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等;
5)项目团队人员配备情况。
2、定标方法:
1)票决法;
2)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9.13、招标公告第4条“招标文件的获取”为系统固定模板,现修改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 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5楼)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照规定时间购买标书,逾期不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9.14、本项目拟采用集中建设管理模式,实施单位为南京新厦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全资二级公司)。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新厦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云南路24号 地       址:南京市西康路7号15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谈悦 联  系  人:叶小毛
        电       话:025-83235738 电       话:19951661991
        传       真:/ 传       真:025-83247336
项目承诺书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88638247-13ce-46fd-a53f-43e8085bf947&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315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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