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药用蔗糖采购
2.标的内容、规格、数量、含税单价:
标的物 |
规格 |
数量(kg) |
含税单价(元/kg) |
备注 |
蔗糖(药用) |
50kg/包或25kg/包 |
32000 |
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中标合同生效后,中标人根据招标人具体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在7天内一次性到货、时间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随时调整交货。交货地点: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仓库。
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供应部收到发票,财务入账后30天内用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支付。
5.质量要求:
5.1执行标准:2020年中国药典四部要求执行。
5.2 蔗糖(药用)避光、密封保存。
5.3交货验收时必须提供厂家发货单原件。
6.违约责任:中标人如未按质量要求、按时交货,招标人催促后仍无法满足要求,造成招标人停产或紧急向他方采购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停产损失或超过中标价采购的支出向中标人索赔。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判决。
8.报价规定:
8.1报价为含税价,要求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
8.2本次报价为到厂价,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中标人须承担交货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途中保险费、装车费、途中损耗与损失费等,货物运送至交货地点后的卸车费由招标人承担。
8.3交货后被招标人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相关费用由签订并执行合同的中标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要求发货的同批次除首次的检验或检测费、退货装车费、退货运输费等,招标人要求发货的同批次的首次检验或检测费由招标人承担。
8.4本次招标采取一次性报价方式。
9.评标办法:
9.1本次招标采取最低价中标的方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9.2本次招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在我司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转为中标人。
9.3定标后在5天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5天内签订相关合同。
10.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信用良好的国内企业。
10.1.1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相关的资质证书(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药用蔗糖登记信息公示或注册相关证件等);
10.1.2经营企业:
10.1.2.1经营企业相关的资质证书(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GSP证书等);
10.1.2.2法人委托授权书;
10.1.2.3企业组织机构图;
10.1.2.4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合作过的供应商资质之前有提供过且未过期的可不必重复提供)。
10.2 投标产品在国内应已投产且已取得相关资质的成熟产品。
10.3新供应商投标前应核实并确认产品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11.开标时间、地点及参与方式
11.1开标时间及地点:2022年05月24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在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公开开标。
11.2参与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函件投标方式,以函件方式参与投标时,快递单上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参与的招标编号,建议选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于2022年05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寄达(以收达时间为准)。邮寄地址:福建省建瓯市吉苑路11号,单位名称: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收件人:肖建慧,联系电话:18950622593、0599-3728121。
12.投标及履约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汇款电子回单或保证金函以单独密封方式装订)。
12.2投标保证金任选如下一种形式提交:
12.2.1银行电汇:(账户名: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建瓯支行、账号:193010100100078932)
12.2.2保证金函:若本公司与投标人尚有应付未结清货款(各类未到期的保证金除外)且数额足够抵扣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可出具正式公函明确要求本公司从其未结货款中转扣,但须在开标前得到本公司财务的确认。
12.3对于未能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2.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方式的将在一周内以电汇形式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2.5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能按时履约扣除保证金。合同按时履行完毕后予以原额退还。以未结货款转抵形式的将转回未结货款并按正常渠道结算。
12.6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发生时,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2.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2.6.2成为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方未能按我方通知签订合同的;
12.6.3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
13.投标文件要求:
13.1投标资料分成三部分,每部分编制一式一份并分开单独装订密封:
13.1.1第一部分为资格文件,主要内容为详细的投标人资料,包括a.生产企业相关的资质证书(如.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药用酒精注册相关证件、GMP证书等)并分别加盖公章或业务章。(合作过的供应商之前有提供过未过期且无变动的可不必重复提供。)
13.1.2第二部分为技术文件,主要内容为产地及生产厂家名称、产品质量指标、产品的检测报告及技术偏离表等(对本招标文件第2和第5条款中各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并分别加盖公章或业务章。
13.1.3第三部分商务文件,包括投标报价单、商务偏离表(对本招标文件第4条款中的“付款方式”的响应,如未说明即默认完全响应),有法人代表或被委托人的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
13.2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3.3 除商务文件外,其他任何地方不得出现相关投标报价的任何内容。
13.4《投标诚信承诺书》和《投标报价单》采用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直接下载打印。
14.评标小组:评标小组为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工作小组。评标过程接受招标人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及上级的监督。在投标、评标期间,投标方不得向招标采购小组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议成员不得与投标方私下交换意见。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及未中标原因不予解释。
15.发布招标公告媒体: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www.fjqfkg.com、福建
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www.qingshanpaper.com、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www.zzsx.com.cn。
联系方式: 0599-3728121(采购部) 3728121(传真)
0599-3728121(技术交流)
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工作小组
2022年0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