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被服
保障类
装具
救灾物资
帐篷
金额
220.35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三卢公开采购-2024-5
预算金额
220.35万元
招标公司
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招标联系人
侯国伟18623982011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郭利娜13323980277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10/21
公告正文
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56、LSGZ<2024>216-ZC16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 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0.35万元,招标人为卢氏县粮食和物资 储备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分五个 标段:一标段,帐篷类;二标段:被服类;三标段:保障类;四标段:装具类;五标段:救 援类;(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一标段; (002)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二标段; (003)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三标段; (004)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四标段; (005)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五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一标段)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 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委托 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以来连续三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
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 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 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 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002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二标段)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 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委托 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 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
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 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003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三标段)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 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委托 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 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 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 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004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四标段)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 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委托 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 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 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 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005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 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五标段)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 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委托 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 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 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 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8日00时00分到2024年10月21日08时39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 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08时40分 递交方式: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电子上 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8时4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他 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的委托,就卢氏县粮 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 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资 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采购人: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2、项目名称: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 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 3、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56、LSGZ<2024>216-ZC160; 4、标段划分:五个标段; 5、项目概况: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2024年度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购置项目;分五 个标段:一标段,帐篷类;二标段:被服类;三标段:保障类;四标段:装具类;五标段: 救援类:(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6、预算总金额:¥2203500.00元;其中一标段预算金额:420800.00元;二标段预算金额:
493900.00元;三标段预算金额:453600.00元;四标段预算金额:417900.00元;五标段预 算金额:417300.00元;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8、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9、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1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进口产品在国内生产除外); 13、是否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 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 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委托 代理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5、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半年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 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 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 证明或投标人出具的承诺书(开具时间在有效期内);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 图或投标人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 负责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时间前;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 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moreinfo.html 办理CA证书:http://gzjy.smx.gov.cn/bzzx/008001/moreinfo.html 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09月28日08时00分至2024年10月21日08时40分; 3、解密方式: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门峡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登陆 (网址为 http://120.194.249.36:10094/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 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等。每位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 成。未按时解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 绝。 四、投标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 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的投标 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供应商需要完善主体库信息, 但不作为评标依据。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1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评标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评标室。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下载等工 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供应商操作不当造成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 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卢氏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398-7863556 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中段 监督单位: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联系人:侯国伟 电话:0398-2250831 地址:卢氏县新建路37号 采购单位: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联系人:崔腾 电话:18623982011 地址:卢氏县新建路37号 代理机构: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利娜 电话:13323980277 电子邮箱:HCTXZ6677@163.com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崤山西路电子城33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保障中心 地 址:卢氏县新建路37号 联系人:崔腾 电 话:186239820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汇成天玺工程管理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市辖区崤山西路电子城33号 联系人: 郭利娜 电 话: 13323980277 电子邮件: HCTXZ667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坜竹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