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河区园地、林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34.02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12/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zx-2023-a158
预算金额34.02万元
招标联系人贾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工189205791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1
公告正文


宁河区园地、林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HZZX-2023-A15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宁河区园地、林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4.029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生态修复整治利用中心。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扣尴 本项目为宁河区园地、林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宅工作项日。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
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河区园地、林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河区园地、林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
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B.开标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
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23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
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由被授权入参加开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或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
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27囗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0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每日8:3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可选择现垓
或网上获取;A.选择“现场获取”形式: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文件费用,现场购买;B.
选择“网上获取”形式请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至我公司邮箱(tjhz777@163.com),邮件标
题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文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我公司将回传报名表请按具体要求获取文件,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文件领取费 500 元/本。
具体情况联系代理人员:于工,联系电话:18920579167。
五、仅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层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层会议室
七、其他
1、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生态修复整治利用中心
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联系人:贾工
电 话:022-695915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恒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3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6层
联系人: 王工、于工
电 话: 18920579167
电子邮件: tjhz77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N丁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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