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星汉灿烂,照亮归心”关爱儿童与老人服务行动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星汉灿烂,照亮归心”关爱儿童与老人服务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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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工作地点: 光明区光明街道辖区 (二)服务内容: 针对光明辖区居民,其中以“碧眼社区—翠湖社区—光明社区”居民为主,开展“星汉灿烂,照亮归心”系列课程培训,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星星讲堂”-花式跳绳课程培训,活动场次330场 (2)“星星讲堂”-中国象棋课程培训,活动场次96场 (3)“星星讲堂”-绘本故事课程培训,活动场次96场 (4)每场培训不少于45分钟;服务人次≥20人(服务对象为儿童、青少年) (三)人员要求: (1)委派足够的工作人员(至少5人)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日期完成活动场次及活动内容,并做好活动登记和记录工作; (2)对教师的资质和教学质量严格做好把关处理,确保教学质量; (3)做好居民的沟通工作以及现场的安全秩序管理,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
项目预算金额: 328,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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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区光明街道营商环境办公室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富安花园
联系人: 杨威
联系电话: 15919788097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27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