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zz-2023-017cg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招标联系人王亚文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子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莹155953680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Z-2023-017CG
项目名称:2023年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协助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对辖区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进行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企业数579户(以实际数量为准),提交服务成果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为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4)《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3)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4)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应提供总公司授权该项目的委托书);(5)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代理公司开标当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9)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10)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子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老东郊市场北门东侧 226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子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老东郊市场北门东侧 22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新村街248号
联系方式:王亚文 15009538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子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老东郊市场北门东侧 226号
联系方式:马莹 15595368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莹
电 话: 15595368088
2023年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Z-2023-017CG
项目名称:2023年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协助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对辖区企业登记事项、公示信息进行双随机抽查。计划抽查企业数579户(以实际数量为准),提交服务成果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以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完成验收之日为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4)《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2)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3)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4)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应提供总公司授权该项目的委托书);(5)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渠道:代理公司开标当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9)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10)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至 2023年09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子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老东郊市场北门东侧 226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子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老东郊市场北门东侧 22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新村街248号
联系方式:王亚文 150095387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子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吴忠市利通区老东郊市场北门东侧 226号
联系方式:马莹 15595368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莹
电 话: 1559536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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