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30007677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晟010-573397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4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神公司河曲电厂岢岚县10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007677,招标人为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物资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岢岚县100MW光伏项目由国能山西河曲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开发建设,项目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岢岚县温泉乡周边,总规划面积约4580 亩,总装机容量124.488兆瓦,配套建设一座220kV升压站。光伏组件通过逆变器、箱式变压器汇流后经5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经主变压器升压至220kV电压等级,后通过新建总长度约为22km的220kV架空线路,接入岢岚220kV变电站。
2.1.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工程监理由招标人提供,除招标人已取得的开发协议、建设指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接入系统设计报告、土地选资和规划、土地预审、节地评价、勘测定界、环评水保报告等前期咨询报告外,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自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地质详勘、施工许可、防洪报告编制至国网准许并网所有手续、证件办理、顺利并网、竣工图交付、工程竣工结算为止,为完成本项目并网所需要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服务内容,本项目报价为上述范围所有内容报价,投标人未列出的报价内容,但实际工程必须进行的工作内容,视为含在总价范围内。本次招标为带方案招标,由投标人依据招标人的基本要求进行方案设计,投标人在报价时参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照报价格式要求进行报价,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本要求,供报价参考,工程量清单中未提到的项目,但实际需要进行的工程量投标人可自行添加完善,若报价中未体现,且实际工程中必须进行的工程任务,视为投标人含在投标总价内。投标人的光伏组阵布置应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范围内,不能越界,若因越界而产生的相关罚款及责任由投标人负责。若因施工期间产生的土地预审范围变更导致的一系列变更手续和罚款由投标人负责(如因光伏厂区范围扩大或者缩小而导致环评水保用地范围变更的服务)。
(1)设计:符合《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导则》、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以及相关反措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招标人已经委托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光伏项目初步设计;
2)光伏场区、升压站、送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编制;
3)地质详勘、试桩;
4)配合进行初步设计审查,负责项目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
5)负责完成送出工程可研报告编制;
6)项目内所有建筑、道路工程设计;
7)场站建模。
(2)物资供货:招标人负责提供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方阵通讯箱,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及光伏场区设备、为满足设备安全运行必要的工器具与备品备件,及所有物资的供货、运输、保管、倒运等(包括招标人提供物资)。(投标人采购所有设备厂家,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采购。)
(3)建筑、安装工程: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均由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场平、光伏支架 道路、场内检修道路、防洪、防风固沙等建(构)筑物,以及光伏场区、给排水、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环保、水保、接入系统等设备设施的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等工作;送出线路的征地费用由招标人负责,征地工作及对私征地补偿由投标人完成;关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的分包,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法选择分包商,中标人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前,分包商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完成注册准入(不需缴纳费用),并由项目单位对分包商注册信息和失信行为信息(黑名单)审核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不得选用未注册和列入国家能源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为分包商,招标人有权参与审核投标人工程的分包,分包商需具有相关分包工作内容的相关资质。技术规范中未提及的事项,投标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批分期就分包事项向招标人提交申请,招标人在接到分包事项申请后,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见。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在工程量分项清单中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工程范围中应该有的,完成本工程项目所要求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以及所有的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
   (4)验收及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检查检测(含桩基检测)、试验,负责进行开工前相关手续办理和施工期间外部关系协调,配合招标人移交生产验收,以招标人名义办理档案、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水土保持等专项验收,配合招标人完成达标投产、竣工验收。以招标人名义办理并网手续、发电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协议、电价批复以及现场协调服务等;负责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
(5)送出工程:本项目接入系统变电站220kV母线(具体以项目接入系统批复为准),投标人负责送出工程(含系统升压站内间隔)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施工安装、土地征租及赔偿、相关手续办理、关系协调等工作,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完成承包范围内接入系统工作审批核准、并网所有协调工作。
(6)本次招标施工现场须按照招标人“新能源数字化基建管控平台”建设要求,开展智慧化工地建设,施工现场配置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安全监督移动电子设备(执法记录仪、智能安全帽等)和中/高风险作业视频监控装置及实时监控系统(包括数字化管控平台、视频监控室的建设、基建期日常维护及视频监控值班等),实现施工现场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安全监督。投标人负责数字化管控平台及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
(7)根据国家、项目所在地政府防疫管控制度和要求,投标单位需对项目所在地的管控要求进行调查,制定专门的“施工全过程防疫管控制度”,保障项目按照国家防疫要求持续稳定推进。投标人须按照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安全文明生产、招标人《新能源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8)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合格率100%。
    安全环保标准: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国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组建专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安全管理。安全目标实现“五个零”(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20万元的设备机械事故、火灾事故、场内交通、垮塌事故);力争轻伤事故为零;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群体中毒事件,不产生职业病患者;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安健环设施实现“三同时”,气、水、声、渣达标排放。
    满足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光伏电站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规程》、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环保评价体系标准,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招标人及上级公司对新冠疫情防疫的要求。
货物应符合招标技术要求及所附产品说明所述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9)本技术文件与可研报告、工程量清单冲突按较高标准执行,解释权归招标人。
(10)工程管理范围:本项目除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生产准备以及招标人已完成的项目前期工作,其它所有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工作、对外协调、对私补偿、对公罚款、临时用地租赁事宜及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建设期建设用地征地费用、光伏厂区土地租赁费等长期对公缴费(不含罚款)由招标人负责缴纳,相关征地、租地服务由投标人负责办理,租地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光伏项目租地价格,施工用临时用地协调、租赁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1)其他:负责投资落实当地政府要求的扶贫产业项目。
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签订合同后甲方正式通知开工起200个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合格率100%。
    安全环保标准: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国神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组建专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对项目进行全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目标实现“五个零”(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直接经济损大于20万元的设备机械事故、火灾事故、场内交通、垮塌事故);力争轻伤事故为零;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群体中毒事件,不产生职业病患者;不发生大面积传染病;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安健环设施实现“三同时”,气、水、声、渣达标排放。
    满足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发电企业安全可视化标准管理手册》、《光伏电站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规程》、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环保评价体系标准,项目所在地政府和招标人及上级公司对新冠疫情防疫的要求。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货物应符合招标技术要求及所附产品说明所述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9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80MWp及以上地面集中式光伏EPC总承包业绩2份,且至少1个业绩已竣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与合同对应的发票(1张即可)及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及对应的用户证明中文译本)。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至少具有2个5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项目经理任命文件或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任命文件或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50MWp及以上光伏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任命文件或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8-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8-31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9-14 14: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如有系统操作或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58131370。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招标人电话或系统中提澄清,如需联系项目经理电话无人接听请发邮件(项目经理在评标现场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物资分公司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河曲县
    邮    编:036500
    联 系 人:武鑫
    电    话:15235009021
    电子邮箱:17048687@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张晓晟
    电    话:010-57339767
    电子邮箱:13707533@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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