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府新区至邛崃高速公路清障作业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028-6717798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天府新区至邛崃高速公路清障作业车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已由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天邛高速公路生产用车采购的批复》(川成渝司发〔2024〕22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成邛雅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成邛雅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天府新区至邛崃高速公路清障作业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府新区至邛崃高速公路清障作业车采购,服务内容包括:8T平板清障车带随车吊(折臂式)3台及车辆购置税、上户、一年保险、外观标识、警灯警报器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CLCG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自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质保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且不得少于12个月,质保期内执行“三包”政策(包修、包退、包换)。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供货人应负责将设备运到指定地址并卸货交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1.2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清障车销售业绩总数量不低于2台。若为进口整车产品,销售业绩不作要求。

注:①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单个合同;如投标人为制造商时,则应提供制造商的类似项目销售业绩;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则提供代理商或其代理的制造商的类似项目销售业绩或两者之和;资料应提供合同影印件(黑白或彩色),合同影印件应能体现相关合同签订时间、销售数量、销售车型等内容,涉及商业机密的,允许对价格有关栏目进行遮挡。若未出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或所要求的信息描述不清晰的,该业绩不予认定。全文同。

3.1.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3)在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其他要求

1)拟供同品牌同型号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上有登载(进口整车产品不需要提供登载公告),提供相关登载证明。

2)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可授权多家代理参加投标,但相同型号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 8  22   00:00  时至2024 9  13  10: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在“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服务指南”中的“其他类别项目办事指南”中下载)。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4 9  13 日上午10:0010:3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 9  13 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整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9.评标结果公示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的1)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投诉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令第23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2019]32号文件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人:四川成邛雅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址:四川省成都市益州大道1999号银泰城写字楼4号楼3楼

邮政编码:610041                    

人:张女士 

   话:028-67177983

   真:028-67177980

 

 

 

招标人:四川成邛雅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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