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浓缩车间起重设备(再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少军15047402095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强0472-26696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B24080064Z
2.项目概况 ZB24080064Z,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浓缩车间起重设备(再次)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备注
1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浓缩车间起重设备(再次)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 见附件 45,000.00 0.00 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土建条件图及所需外部条件(水、电、气、汽)参数,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证函后,发包人30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支付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承包人全部设备送达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发包人组织到货验收合格后发包人30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支付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全部设备安装完毕,各项技术指标满足技术文件要求,性能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支付前承包人需向发包人开具合同额剩余全部发票。
(4)质保期12个月满后,如无质量问题,发包人45日历天内向承包人结清余款。
注:付款形式为现金转账。

项目概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氯化稀土浓缩车间电动葫芦采购,用于厂房内物料的吊运,工艺设备的安装、检修,需现场组装、调试。 氯化稀土浓缩车间电动葫芦适用于设备检修,电动葫芦(CD1型),1台,起升高度 24m,行车距离:20米(1台),运行速度:20米/分钟。起升电机4.5kw,运行电机0.4kw,起重量3t,工作级别:中级,地面无线遥控,2个遥控器/台(1用1备); 氯化稀土浓缩车间电动葫芦适用于设备检修,电动葫芦(CD1型),2台,起升高度 18m, 行车距离:10米,运行速度:20米/分钟。起升电机4.5kw,运行电机0.4kw,起重量3t,工作级别:中级,地面无线遥控,2个遥控器/台(1用1备)。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1 名称: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浓缩车间起重设备(再次)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税务网站截图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证明材料);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问题;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截图;4.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查询截图; 业绩要求: 无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8/28 18:3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投标人选择无条件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若为电子保函,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正常进行投标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若为纸质保函,应在开标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前送达保函原件至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8/30 08:3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公司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麻池镇东壕口村
联 系 人:郭少军
联系电话:15047402095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刘强 0472-2669627
业务部长:郝建宏 0472-2668990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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