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头品阁楼一期屋顶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交易公告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19/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0572-6682767
标书截止时间2019/03/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头品阁楼一期屋顶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交易公告
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头品阁楼一期屋顶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头品阁楼一期屋顶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陆汇头光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

2.1 发包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为长兴霞城能源厂房屋顶加固及屋顶修整设计及施工、光伏组件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全系统联调、试运行及并网发电后质保期内保修及维护管理等全部内容;约320块(预估装机容量为88 KWp),具体技术要求、用途等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详见发包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估算约49万元。

2.2 质量目标:合格标准,以供电部门验收并网发电成功作为质量目标。

2.3工期:30日历天;项目在发包人下达书面订单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项目验收并投入试运行,并网验收需在试运行起1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必须满足整个项目进度的要求,各节点进度由承包申请人编制。

3.承包人申请资格

1、承包申请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同时经营范围具有光伏电站维护项目,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包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工程的实施,须提供上一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5、本次发包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联合体承包申请的,必须由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光伏电站维护内容的独立法人企业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发包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出具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承包申请,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承包申请。

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承包申请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7、项目需配备专职安全员且具备安全C类证书;

4.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承包申请意向的单位,请于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需提供身份证及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到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格兰国际广场A座701室)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发包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发包人:长兴陆汇头光伏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8268288880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72-6682767

长兴陆汇头光伏有限公司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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