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随县中心】随县2023年城市燃气庭院管道、立管及户内外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随县2023年城市燃气庭院管道、立管及户内外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HBSX-202312SZ-02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3136.5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36.59万元
招标公司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陈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莉莉0722-382738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04
公告正文
随县2023年城市燃气庭院管道、立管及户内外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随县2023年城市燃气庭院管道、立管及户内外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HBSX-202312SZ-025001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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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X-202312SZ-025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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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随县2023年城市燃气庭院管道、立管及户内外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EPC已由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随县发改审批服务[2022]216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7.1%自筹资金:62.9%招标人为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老班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随县县城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 30 个小区,共 10268 户,建设内容主要有庭院中、低压管道、调压箱和户内工程,主要内容如下:(1)庭院中、低压管道埋地管道约4.003km、架空管道约14.857km;(2)调压箱 8台;(3)户内工程 10268 户。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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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信息化管理(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的停气、置换、验收、通气等服务保障)、移交以及后续的运营保修等管理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15 合同估算价:3136.5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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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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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 3.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设计和施工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 GB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 级公用管道”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反映企业状况良好,平均利润大于 0 元。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60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下列①或②或③业绩:①一个单项计划投资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的燃气工程设计业绩;②一个单项工程投资额 2000 万及以上的燃气工程施工业绩;③一个单项合同金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书;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提供均有效。)3.1.5 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注册于本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②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证,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③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 3 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3.1.6 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信誉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4 家;④.(联合体牵头人可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⑤.招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上传;⑥.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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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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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0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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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评审后,招标人有权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和证据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包括资格证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项目管理团队养老保险证明、企业业绩等)为虚假材料,招标人报监督管理部门,并按有关程序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2.为响应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改革需求,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CA身份认证、在线签订合同、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请大家积极使用平台新增功能。 具体操作请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通知”栏目查阅《省平台获取证照库电子件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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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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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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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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