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1年浍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淤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192.4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cc/1-gc220501
预算金额192.72万元
招标公司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
招标联系人王龙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瑾0357-3505247
中标公司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92.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SXCC/1-GC220501
二、项目名称: 2021年浍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淤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2021年浍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淤工程项目 | 1.建设规模及内容:1#钢闸坝与2#钢闸坝之间的主河槽,总长1500m,清淤底高程以原河道治理设计高程控制,清淤方量7500m3;清淤后将该段河道硬化,硬化面积9000㎡。2.建设地址:曲沃县乐昌镇东韩村;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包,2021年浍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淤工程项目施工,工程范围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
报价:1924000(元) |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太原市旱西关街26号旱西关街38#商住楼401房 | 91140000715999778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2021年浍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淤工程项目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 合同签订后30天 | 赵莹娟 | 晋214151538559(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贾巧玲,李呈敬,王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4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
地 址:山西省曲沃县花苑小区口
项目联系人:王龙
项目联系方式:0357-4522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侯马经济开发区中心南街尚景大厦803室
项目联系人:张瑾
项目联系方式:0357-3505247
附件信息:
2021年浍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淤工程项目-2022.5.5.docx2021年浍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淤工程项目-2022.5.5.docx
1.9M
2021年浍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淤工程项目
\n磋 商 文 件
\n项目编号:SXCC/1-GC220501
\n采购人: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
\n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二0二二年五月
\n目 录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1 -
\n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
\n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9 -
\n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23 -
\n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32 -
\n第六部分 评定和成交标准- 34 -
\n第七部分 合同草案(可修改)- 38 -
\n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42 -
\n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n项目概况
\n 2021年浍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淤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5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n一、项目基本情况
\n项目编号:SXCC/1-GC220501
\n项目名称:2021年浍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淤工程项目
\n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n最高限价:1927226.64元
\n项目概况:
\n1.建设规模及内容:1#钢闸坝与2#钢闸坝之间的主河槽,总长1500m,清淤底高程以原河道治理设计高程控制,清淤方量7500m³;清淤后将该段河道硬化,硬化面积9000㎡。
\n2.建设地址:曲沃县乐昌镇东韩村
\n采购需求:本项目共一包,2021年浍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淤工程项目施工,工程范围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n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n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n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n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n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n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n三、获取采购文件
\n1.时间:2022年5月6日00点00分至2022年5月12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n2.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n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n4.售价(元):0
\n四、响应文件提交
\n1.截止时间: 2022年5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n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n3.提交方式: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采用网上电子提交的方式进行,
\n五、开启
\n1.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2年5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n2.地点(磋商地点):临汾侯马市新田路与中心南街交叉口尚景大厦8层803室
\n六、公告期限
\n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n七、其他补充事宜
\n1.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介:山西政府采购网
\n(http://www.ccgp-shanxi.gov.cn);
\n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具体电子化交易流程操作指南请在山西政府采购网获取;
\n 3.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事项请在山西政府采购网获取;
\n 4.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n 5.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n 6.供应商需同时将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的电子响应文件打印成册并胶装密封在开启时间(磋商时间)前将纸质响应递交至开启地点(磋商地点)。
\n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n1.采购人信息
\n名称: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
\n地址:曲沃县花苑小区口
\n联系方式:0357-4522427
\n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n名称:山西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地址:临汾侯马市新田路与中心南街交叉口尚景大厦8层803室
\n联系方式:0357-3505247
\n3.项目联系方式
\n项目联系人:张瑾
\n电话:0357-3505247
\n2022年5月5日
\n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 容\n | \n说明与要求\n |
\n1\n | \n采购人\n | \n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 \n |
\n2\n | \n采购代理机构\n | \n山西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 |
\n3\n | \n项目名称\n | \n2021年浍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淤工程项目\n |
\n4\n | \n采购需求\n | \n2021年浍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淤工程项目施工,工程范围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n |
\n5\n | \n计划工期\n | \n合同签订后30天\n |
\n6\n | \n质量要求\n | \n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评合格标准\n |
\n7\n | \n是否接受\n联合体\n | \n不接受\n |
\n8\n | \n现场勘查\n(或磋商前答疑会)\n | \n不组织\n |
\n9\n | \n响应文件\n(资格证明\n文件)\n | \n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n(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见响应文件格式);\n(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见响应文件格式);\n2、响应函 \n( 见响应文件格式);\n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提供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n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提供磋商供应商2021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n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n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应证明\n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扫描件,(如为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n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扫描件,(如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n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承诺\n提供履行合同能力承诺书( 见响应文件格式);\n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1)提供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n(2)提供磋商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n(3)提供磋商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n9、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1)提供磋商供应商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扫描件;\n(2)提供磋商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n10、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n(1)提供磋商供应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n(2)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扫描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n说明:\n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n |
\n10\n | \n响应文件\n(报价文件)\n | \n1、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n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n |
\n11\n | \n响应文件\n(商务技术文件)\n | \n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n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n供应商按照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内容逐一做出响应。\n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见响应文件格式);\n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除项目经理外,需另配备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和财务负责人各1名(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他人员须具有相关的岗位证件);上述人员均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为其缴纳的社保明细)扫描件;\n4、项目经理简历表(见响应文件格式);\n5、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见响应文件格式);\n6、施工组织设计;\n7、政府采购政策资料;(如有)\n(1)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n(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8、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如有)\n说明:\n本项目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及商务技术评分,具体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见第六部分。\n |
\n12\n | \n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n | \n磋商截止时间: 2022年5月17日9点00分\n磋商地点:临汾侯马市新田路与中心南街交叉口尚景大厦8层803室\n |
\n13\n | \n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n | \n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磋商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完成递交(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n |
\n14\n | \n纸质响应文件\n份数\n | \n正本1份、副本2份\n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装订为一册\n |
\n15\n | \n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n | \n供应商需同时将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的电子响\n应文件打印成册并胶装密封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n磋商地点。\n |
\n16\n | \n纸质响应文件的装订及密封\n | \n现场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后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密封袋上需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同磋商时间)前不得开启,并注明公司名称。\n |
\n17\n | \n响应保证金\n | \n1、响应保证金金额为: 13000元 。\n2、响应保证金形式:\n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提交响应保证金,保证金进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n3、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帐户如下:\n收款单位:山西彩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n开户银行:山西侯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n帐 号:604181010300000111332\n4、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帐户递交\n5、退还方式:按递交方式退还,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全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全额退还响应保证金。\n |
\n18\n | \n响应文件有效期\n | \n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n |
\n19\n | \n分包\n | \n不允许\n |
\n20\n | \n采用的磋商评分方法\n | \n综合评分法\n |
\n21\n | \n磋商小组的组建\n | \n磋商小组构成:3 人,其中,采购人 1 名、山西省财政厅主办的专家库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类专家 2 名。\n |
\n22\n | \n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n | \n是\n |
\n23\n | \n履约保证金\n | \n不要求\n |
\n24\n | \n本项目\n最高限价\n | \n1927226.64元\n要求:供应商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响应将被拒绝。\n |
\n25\n | \n政府采购\n相关政策要求\n(如涉及的话)\n | \n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n(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n(3)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的,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要求:\n(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n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n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n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n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n(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2)监狱企业只有由本企业承建工程的,享受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 |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n一、总则
\n1. 适用范围
\n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n2. 定义
\n2.1 “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
\n2.2 “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
\n2.3 “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n2.4“招标工程量清单”指采购人依据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磋商文件发布的供磋商供应商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n2.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响应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磋商供应商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n2.6 “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数字证书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如有、)造价人员电子签章。
\n2.7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n3. 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n3.1 具有本项目实施的能力,符合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磋商供应商均可参加磋商。
\n3.2 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磋商供应商。
\n3.3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工程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n3.4本次磋商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n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n3.6本次磋商不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n4. 竞争性磋商费用
\n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n5. 通知的告知及获取
\n5.1通知的告知
\n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进行通知,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类通知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n5.2通知的获取
\n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
\n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
\n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n二、磋商文件
\n6. 磋商文件的内容
\n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
\n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n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n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n 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n 第六部分 评定和成交标准;
\n 第七部分 合同草案(可修改);
\n 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n6.2 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n6.3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执行期间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
\n6.4 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n6.5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n6.6 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
\n7.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n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政府采购网》关注此类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n7.2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n7.3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所提交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磋商小组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n7.4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磋商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n7.5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磋商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
\n7.6 如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或项目因故暂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接收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n7.7 项目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磋商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变化,还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用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的方式发布。
\n8、踏勘和答疑
\n(1)踏勘现场
\n 8.1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n 8.2采购人应将踏勘所有资料交于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n 8.3磋商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n 8.4除采购人的原因外,磋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n 8.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磋商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磋商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n(2)磋商答疑
\n 8.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答疑会的,采购人按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答疑会,澄清磋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n 8.7磋商供应商应在召开磋商答疑会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送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n 8.8磋商答疑会后,采购人在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磋商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认为必要时,会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公告发布媒介进行发布。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答复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n 8.9分包:磋商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n三、响应文件
\n9.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n9.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n9.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n10.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n10.1 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除电子响应文件外还须打印出纸质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n10.2资格证明文件指磋商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
\n10.3报价文件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n10.4商务技术文件指磋商供应商的人员配备、类似项目业绩、工期、质量承诺、施工组织设计等。
\n10.5本次磋商,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因未按要求提交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n10.6响应文件制作要求
\n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响应文件”为仿宋初号加黑字体;封面“项目名称”为仿宋一号加黑字体;其他及标题为仿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仿宋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仿宋五号字体。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n11.响应保证金
\n11.1本项目要求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具体金额、形式及时间要求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n11.2未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
\n11.3响应保证金的退还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n11.4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n11.5响应保证金将退还到原缴纳帐户。原缴纳帐户发生变更的,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银行缴纳回执单。
\n1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nA.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nB.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nC.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nD.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nE.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n12 .磋商报价
\n12.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n12.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包括首次报价及最后报价),指为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检验试验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风险费用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n12.3磋商结束后,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n12.4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n13.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n13.1 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n13.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
\n13.3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n13.4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n14.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n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n15. 响应文件的签署
\n15.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
\n15.2 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印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
\n15.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每一份响应文件均须逐页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并在响应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造价人员电子签章。
\n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n16.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n16.1 磋商供应商须将纸质响应文件及磋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提交,封皮上须写明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注明“密封”字样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n17.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n17.1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n17.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n18.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n18.1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n五、磋商采购程序
\n 19. 成立磋商小组
\n19.1评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n19.2 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
\n19.3 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n19.4正常情况下,磋商小组将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将依据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
\n20. 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
\n磋商小组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n21. 响应文件审查
\n21.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n21.2 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n21.3 符合性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及商务技术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n21.4 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n22.评审中遵循的原则
\n22.1 磋商小组按照本办法,对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审。
\n 22.2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n22.3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
\n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n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n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n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n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n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n22.4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nA、有恶意串通的;
\n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
\n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
\n22.5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
\n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n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n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n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n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n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n22.6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n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n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n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函的总价为准;
\n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n22.7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经磋商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
\n23.磋商
\n23.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可以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n2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n23.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
\n24. 最后报价
\n24.1磋商结束后,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
\n24.2磋商供应商应在自行准备的电脑终端设备上及时关注最后报价通知,不论何种原因,磋商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视为主动退出磋商。
\n25.综合评审
\n25.1 经磋商确定最后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n25.2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
\n26.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n26.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n26.2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n27. 评审复核
\n27.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n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n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n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n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n27.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n28. 磋商保密
\n28.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
\n28.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n28.3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n29. 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n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
\n 30. 采购项目终止
\n3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n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
\n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n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n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n30.2 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下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n六、签订合同
\n31.签订合同
\n3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
\n31.2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n31.3本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n七、服务费
\n32. 服务费
\n32.1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n八、保密和披露
\n33. 保密
\n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n34 披露
\n34.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n34.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n九、询问和质疑
\n35.询问
\n35.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磋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询问。
\n35.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
\n36.质疑
\n36.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须是书面形式(质疑函范本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下载专区下载)。
\n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n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n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n36.2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n36.3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
\n36.4无效质疑情形
\n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n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
\n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
\n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
\n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nF.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n32.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
\n32.6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n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n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n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n一、项目概况
\n1、建设规模及内容:1#钢闸坝与2#钢闸坝之间的主河槽,总长1500m,清淤底高程以原河道治理设计高程控制,清淤方量7500m³;清淤后将该段河道硬化,硬化面积9000㎡。
\n2、建设地址:曲沃县乐昌镇东韩村
\n二、商务要求
\n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
\n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评合格标准
\n3、响应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
\n4、报价范围: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检验试验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风险费用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其它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n三、技术要求
\n 1、招标工程量清单
\n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n合同编号:
\n项目名称:2021年涂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龄工程项目
\n分组名称:建筑工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编号 | 工程项目及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台价(元) | 备注 |
一 | 建筑工程 | |||||
人工配合机械清(弃运4km) | 5853.61 | |||||
压滤干排 | 5853.61 | |||||
20cm厚砂烁料垫层 | 7992.02 | |||||
15cm厚C20砼底板硬化 | 7992.02 | |||||
合计 |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n合同编号:
\n项目名称:2021年涂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装工程项目
\n分组名称:机电设备及安装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编号 | 设备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设备费 | 安装费 | 设备费 | 安装费 | ||||
合计 |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n合同编号:
\n项目名称:2021年涂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涂工程项目
\n分组名称:金属结构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编号 | 设备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设备费安装费 | 设备费安装费 | ||||
合计 | 合计 |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n合同编号:
\n项目名称:2021年治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漆工程项目
\n分组名称:临时工程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编号 | 工程项目及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合计 | 合计 |
措施项目清单
\n合同编号:
\n称201年检河县主网精、请装工程项目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 | 项目名称 | |
金额 | ||
合计 |
其他项目清单
\n合同编号:
\n工程名称:2021年绘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涤工程项目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合计 | 合计 |
零星工作项目清单
\n合同编号:
\n工程名称:2021年洽河曲沃县东韩段主河槽清河、清滋工程项目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各注 |
1 | 人工 | |||
2 | 材料 | |||
3 | 机械 | |||
2、编制工程量清单应依据
\n《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
\n《山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补充规定》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办法、定额;
\n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n本磋商文件和磋商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
\n本项目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
\n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n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规范;
\n人工、材料、机械的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n四、图纸:另发
\n第五部分 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n | \n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n2、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n |
\n2\n | \n响应函\n | \n内容齐全,签署符合要求。\n |
\n3\n | \n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磋商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n |
\n4\n | \n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 | \n磋商供应商2021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n |
\n5\n | \n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n | \n磋商截止日前半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应证明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扫描件,(如为依法免税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n |
\n6\n | \n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 | \n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第三方代缴凭证(如银行代扣凭据)扫描件,(如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n |
\n7\n | \n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承诺\n | \n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履行合同能力承诺书,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n |
\n8\n | \n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 | \n1、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n2、 1)磋商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网页截图(查询日期符合要求);\n2)磋商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情况网页截图(查询日期符合要求)。\n供应商如存在上述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且在执行期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响应无效,并将相关内容存档。\n |
\n9\n | \n响应保证金的交纳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 | \n1、磋商供应商响应保证金交纳证明;\n2、磋商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 |
\n10\n | \n本项目要求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n | \n1、磋商供应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n2、拟派项目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扫描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扫描件。\n |
\n说明:\n1、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n2、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内容。\n3、上述表中所列内容如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相关规定有不符之处,以行业相关规定为准。\n4、评审内容需要的相应资格证件等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应清晰的编入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且开标时应提供相应的原件以备核查,其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n |
第六部分 评定和成交标准
\n一、符合性审查内容及标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内容\n | \n评审标准\n |
\n1\n | \n投标报价\n | \n不高于最高限价\n |
\n2\n | \n合同履行期限\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3\n | \n响应文件有效期\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4\n | \n质量标准\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5\n | \n已标价工程量清单\n | \n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说明:\n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其磋商无效。\n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21条规定的原则。\n |
二、无效磋商的情形
\n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
\n三、成交标准
\n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
\n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n第一部分:商务部分评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商务部分评分(15分)\n | |||
\n序号\n | \n评审因素\n | \n评分细则\n | \n满分\n |
\n1\n | \n供应商业绩\n | \n供应商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6分。\n注: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已核定的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为计分依据;\n | \n6\n |
\n2\n | \n供应商市场信用\n | \n信用评价结果:\n按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赋分,AAA级4分;AA级3分;A级2分;B级1分;C级0分。\n未参加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评价,但在平台主动填报信息,且信息完整度不低于80%,视为B级,得1分。\n注:以相应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截图为计分依据;\n | \n4\n |
\n3\n | \n供应商市场信用\n | \n信用信息填报完整度:\n供应商在监管平台的信用信息填报完整度在90%-100% 得1分;80%及以上得 0.5分;80%以下不得分。\n注:以相应查询截图为计分依据;\n | \n1\n |
\n4\n | \n项目经理业绩\n | \n项目经理近五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4分。 \n注: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已核定的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为计分依据; \n | \n4\n |
\n1、类似项目是指:与本项目类似的水利工程,不区分规模;\n2、近五年:2017年5月17日-2022年5月17日,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已核定的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n3、供应商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能是同一项;\n上述评分内容需要的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应清晰的编入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且开标时须提供相应的原件以备核查,其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n |
第二部分:技术部分评分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技术部分评分(50分)\n | |||
\n序号\n | \n评审内容\n | \n评审标准和方法\n | \n满分\n |
\n1\n | \n施工方案\n | \n施工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最高得5分;\n | \n5\n |
\n2\n | \n施工方案\n | \n关键部位施工方法明确、切实可行,最高得5分;\n | \n5\n |
\n3\n | \n施工方案\n | \n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符合本工程施工要求,最高得4分;\n | \n4\n |
\n4\n | \n施工方案\n | \n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全面完整、切实可行,最高得4分;\n | \n4\n |
\n5\n | \n施工方案\n | \n雨季施工方案合理性、可行性,最高得3分;\n | \n3\n |
\n6\n | \n施工方案\n | \n夜间施工方案合理性、可行性,最高得3分; \n | \n3\n |
\n7\n | \n保障措施\n | \n质量安全管理满足磋商文件需要,保证措施切实可行,最高得5分;\n | \n5\n |
\n8\n | \n保障措施\n | \n施工现场采取环保、消防、文明等施工技术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最高得5分;\n | \n5\n |
\n9\n | \n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n | \n劳动力计划安排合理性、针对性、职责分工明确性,最高得3分;\n | \n3\n |
\n10\n | \n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n | \n施工机械、设备安排合理性、配备满足项目需求,最高得3分;\n | \n3\n |
\n11\n | \n计划安排\n | \n工程进度计划合理、保障措施切实可行最高得4分;\n | \n4\n |
\n12\n | \n计划安排\n | \n材料供应安排合理、切实可行,最高得3分;\n | \n3\n |
\n13\n | \n计划安排\n | \n大型机械进出场安排合理、切实可行,最高得3分;\n | \n3\n |
第三部分:价格评审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评审项目\n | \n评分标准\n | |
\n投标报价\n(满分35分)\n | \n磋商基准价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n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分值\n | |
\n投标报价\n(满分35分)\n | \n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投标报价。\n |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n | \n小微\n企业\n | \n(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n(3)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的,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n | \n监狱\n企业\n | \n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n(2)对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 |
\n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n |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 | \n(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n(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n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n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n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n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n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n(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 |
第七部分 合同草案(可修改)
\n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的采购结果和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
\n一、项目概况
\n1、项目名称: 。
\n2、项目内容: 。
\n3、合同履行期限: 。
\n4、建设地点: 。
\n5、质量要求: 。
\n 6、工程清单: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项目特征描述\n | \n单位\n | \n数量\n | \n单价\n | \n小计\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备注\n | \n 合 计:\n |
二、合同金额
\n1、人民币(大写):
\n (小写): 元
\n2、合同总金额包括完成所有工作的全部费用;
\n3、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
\n三、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协商,如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的,以该文件为准。
\n四、甲方责任
\n1、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并按合同约定付款。
\n2、为乙方提供工作场地和各种必要条件;
\n3、对管理服务工作进行安排与指导;
\n4、负责与有关部门必要的联系和协调。
\n五、乙方责任
\n1、根据甲方要求时间、地点施工;
\n 2、参加甲方组织现场交底,拟定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n 3、按要求组织实施项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n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项目结算;
\n 5、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n 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n 7、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采购货物进行保护。
\n六、施工及工程质保
\n1、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均应执行国家行业规定且应符合施工条件,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等;
\n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具体情况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实施;
\n3、工程质保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n七、验收
\n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工程质量各项指标按照国家规范达到合格要求。
\n八、履约保证金:
\n九、违约责任:
\n十、不可抗力
\n1、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
\n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协助;
\n3、 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相应延长。
\n十一、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n1、乙方工作的实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n2、由于乙方在工作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n 十二、争议的解决
\n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发包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解决;
\n2、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争议正在诉讼程序时,除争议事项,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
\n十三、监督和管理
\n1、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与本项目磋商文件及成交结果相违背,否则不予备案;
\n2、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补充协议”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应报送监督机构备案;
\n3、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监督机构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n十四、补充条款
\n十五、附则
\n1、有关本项目的的磋商文件及磋商响应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n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需由采购人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n甲方: 乙方:
\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n地址: 地址:
\n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n帐号: 帐号:
\n电话: 电话:
\n 日期: 年 月 日
\n注: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补充、更正或重新起草
\n第八部分 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
\n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
\n1、磋商供应商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10条、11条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填写提交。
\n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n(正/副)本
\n(项目名称)
\n响 应 文 件
\n项目编号:
\n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n 年 月 日
\n资格证明文件
\n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
\n2、响应函
\n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n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n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n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n7、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承诺
\n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n9、响应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
\n户信息
\n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n单位名称:
\n单位性质:
\n地 址:
\n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n经营期限:
\n姓 名: 性 别:
\n身份证号: 职 务:
\n系 (磋商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n特此证明。
\n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n年 月 日
\n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n\n\n\n\n\n\n | \n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n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磋商供应商住址)的
\n (磋商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n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n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n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子签章)
\n代理人: (签字或电子签章)
\n 年 月 日
\n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n\n\n\n\n\n\n | \n |
响应函(格式)
\n响 应 函
\n (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 (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
\n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为此:
\n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
\n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 天内遵
\n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
\n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
\n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
\n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工程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及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n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被拒绝。
\n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n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n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n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
\n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
\n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n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n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n地址: 邮编:
\n电话: 传真:
\n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
\n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nE-mail:
\n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n 年 月 日
\n磋商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格式)
\n履行合同能力承诺书
\n (采购人) :
\n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且我方响应文件中的内容均系我方法人行为,各类资信情况及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均真实和准确。
\n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和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我方愿意放弃成交并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n 年 月 日
\n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n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记录声明
\n本磋商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
\n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磋商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名单;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n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n特此声明!
\n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n年 月 日
\n报价文件
\n1、报价一览表
\n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n报价一览表(格式)
\n报价一览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 |
\n项目编号\n | \n |
\n投标总报价(元)\n | \n大写: \n小写: \n |
\n合同履行期限\n | \n |
\n质量标准\n | \n |
\n项目经理\n | \n |
\n备 注\n | \n |
磋商供应商: (电子签章)
\n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或签字)
\n 年 月 日
\n商务技术文件
\n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n2、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
\n3、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n4、项目经理简历表
\n5、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n6、施工组织设计
\n7、政府采购政策资料(如有)
\n8、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如有)
\n供应商基本表(格式)
\n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供应商名称\n | \n | |||
\n注册地址\n | \n | \n邮政编码\n | \n | |
\n成立时间\n | \n | \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 | \n | |
\n联系方式\n | \n联系人\n | \n | \n电话\n | \n |
\n联系方式\n | \n传真\n | \n | \n网址\n | \n |
\n法定代表人\n | \n姓名\n | \n | \n电话\n | \n |
\n员工总人数\n | \n | |||
\n注册资金\n | \n | |||
\n企业资质\n | \n | |||
\n开户银行\n | \n | |||
\n账号\n | \n | |||
\n经营范围\n | \n | |||
\n备注\n | \n |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
\n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拟担任职务\n | \n姓名\n | \n职业资格证件\n | \n备注\n | |||
\n序号\n | \n拟担任职务\n | \n姓名\n | \n证书名称\n | \n级别\n | \n专业\n | \n证号\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备注:本表后附人员身份证、资格证件、社保证明(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为其缴纳的社保明细)等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n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
\n项目经理简历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姓名\n | \n | \n性别\n | \n | \n年龄\n | \n | |||
\n职务\n | \n | \n学历\n | \n | \n工作年限\n | \n | |||
\n从事相关工作年限\n | \n | |||||||
\n执业资格证件\n | \n | |||||||
\n近五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n | ||||||||
\n采购单位\n | \n项目名称\n | \n合同签订日期\n | \n合同价格\n | \n合同履行\n期限\n | \n工程内容\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
\n | \n | \n | \n | \n | \n |
注:后附项目经理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件、社保证明(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供应商最后一次为其缴纳的社保明细)、类似项目业绩等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n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
\n近五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项目名称\n | \n |
\n项目所在地\n | \n |
\n发包人名称\n | \n |
\n发包人地址\n | \n |
\n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n | \n |
\n合同价格\n | \n |
\n工期\n | \n |
\n工程质量\n | \n |
\n项目经理\n | \n |
\n项目描述\n | \n |
\n备注\n | \n |
备注:本表后附相关业绩证明资料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n 施工组织设计
\n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材料进出场及二次搬运、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应用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案。
\n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n 附件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n 附件二 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n 附件三 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
\n 附件四 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
\n 附件五 施工总平面图
\n 附件六 临时用地表
\n附件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设备\n名称\n | \n型号\n规格\n | \n数量\n | \n国别\n产地\n | \n制造\n年份\n | \n额定功率(KW)\n | \n生产\n能力\n | \n用于施工部位\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附件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序号\n | \n仪器设备名称\n | \n型号\n规格\n | \n数量\n | \n国别\n产地\n | \n制造\n年份\n | \n已使用台时数\n | \n用途\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附件三: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
\n单位:人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工种\n | \n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n |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附件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图
\n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n2. 施工进度图或施工进度表可采用 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n附件五:施工总平面图
\n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n附件六:临时用地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用 途\n | \n面 积(平方米)\n | \n位 置\n | \n需用时间\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如有)
\n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n1.(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2.(标的名称),属于(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数)人,营业收入为(小写)万元,资产总额为(小写)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n3.…………
\n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n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企业名称: (电子签章)
\n 年 月 日
\n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n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n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n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n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 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n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n 单位名称: (电子签章)
\n 年 月 日
\n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n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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