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贺兰县北方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示范项目——天骏育才花园南区(1#-2#)、天骏育才家园北区(1#-5#)、惠泽园小区家属楼(1#-7#)基础设施改造(外墙保温)项目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356.5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56.51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欣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静霞18395091512
中标联系人郭君剑
公告正文
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贺兰县北方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示范项目——天骏育才花园南区(1#-2#)、天骏育才家园北区(1#-5#)、惠泽园小区家属楼(1#-7#)基础设施改造(外墙保温)项目贺兰县北方清洁能源供暖试点示范项目——天骏育才花园南区(1#-2#)、天骏育才家园北区(1#-5#)、惠泽园小区家属楼(1#-7#)基础设施改造(外墙保温)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已于2023-12-07 18:01:00完成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以投标签到先后顺序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
质量标准
项目
负责人
相关证书及编号
宁夏中诚屹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565159.11元
214天
合格
郭君剑
宁2642018201903096
宁夏中金伟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565145.91元
214天
合格
赵志耀
宁2642020202100608
宁夏众捷建设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3565172.03元
214天
合格
李娜
宁2642014201501654

二、开标记录: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序号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否决原因及依据
1
宁夏天禹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过期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五、发布媒介:“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公示期:2023-12-07至2023-12-10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 系 人:郭欣 电 话:13037995505
代理机构: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韩静霞 电 话:18395091512
八、备注:
公示期满无异议,将进入定标环节,特此公示。
宁夏衡鹏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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