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内丘县扁鹊庙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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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3183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内丘县扁鹊庙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丘县扁鹊庙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内丘县扁鹊庙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审批【202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及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丘县扁鹊庙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内丘县南赛乡,项目主要对扁鹊庙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及智慧化建设;新建扁鹊文化驿站、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791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期30日历天,设计服务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701日历天。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全程配合并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3家),勘察单位不得作为工程总承包的牵头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30 00:00至2024-10-1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21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异议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河北瑞科安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内丘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联系电话:0319-2600008、1393196811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6861834 电子邮箱:nqxjsgcztbzx@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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