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ct554-202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24-2256455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7
公告正文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泡沫消火栓箱、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
泵等主要设备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CT554-202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泡沫消火栓箱、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
水泵等主要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泡沫消火栓箱、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
给水泵等主要设备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泡沫消火栓箱、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
给水泵等主要设备询比采购采购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3日 08时30分到2023年11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
2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
2号)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4-6799697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4
联系人: 李女士、刘女士
电 话: 024-22564554
电子邮件:
LNCT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泡沫消火栓箱、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
泵等主要设备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泡沫消火栓箱、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
给水泵等主要设备询比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
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日计划采购泡沫消火栓箱、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等主要设
备。
2.2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采购清单如下:
采购清单采购数量单位
双电源切换柜1
水消防监控系统2
室外消火栓8
水泵接合器8
泡沫消火栓箱93
YTP-100压力表0-2.5MPa4
消火栓系统给水泵2
消火栓系统给水泵2
稳压泵2
稳压泵2
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有效容积 150T1
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站有效容积 95T1
DN150柔性防水套管8
可曲挠橡胶管接头DN1508
可曲挠橡胶管接头DN808
压力开关4
直读式流量计4
消防水带接口4
压力表16
电接点压力表8
投入式远传液位仪2

2.3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商或代理商;


(2)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还需具有所参与合同包对应关键设备厂商授权书,一个制造
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关键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采购。
3.2业绩要求:供应商供应同类设备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累计成功应用的业绩,合同数量不低于下表中“基本业绩数量”
关键设备名称基本业绩数量
泡沫消火栓箱100套
装配式箱泵一体化消防给水泵2座

3.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
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
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8日,每
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
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购代
LNCTZBDL@163.com邮 箱 文 件 命 名 为

LNCT554-
2023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情况,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
关系证明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
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及单位信息);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地点
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将予以拒收。
5.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24-67996971
邮 箱: chenhy@lnats.com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王女士

话:024-22564554
传 真: 024-23304808
邮 箱:LNCTZBDL@163 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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