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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赵兴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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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省职业院校“南方测绘杯”学生工程测量技能大赛赛项规程(高职组)

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比赛原则,保证赛项的规范性和透明性,让参赛院校和选手全面、准确了解竞赛项目,特制定《2018年云南省职业院校“南方测绘杯”学生工程测量技能大赛赛项规程(高职组)》如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工程测量

英语翻译:engineering survey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测绘服务

二、竞赛目的

1.检验实践教学效果,检验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基础知识的掌握水平,培养学生从事测绘数据采集以及数据处理等方面的实践能力。

2.建立全省开设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交流教学成果与经验的平台,引导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专业建设。

3.检查学生对现场问题的分析与处理能力、各参赛院校组织管理与团队协作能力、适应实践需求的应变能力。

4.检验和培养学生养成认真细致的业务作风、团队协作的优秀品质、不怕苦、不怕累的工作态度和科学的工作方法。

三、竞赛内容

1.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包括“二等水准测量”和“1:500数字测图”二个赛项,每个赛项均包含测量外业观测和测量内业计算或绘图。成绩评定分竞赛用时和成果质量两部分,详见表1。

表1 竞赛内容、时间与权重

竞赛内容

竞赛时间(分)

所占权重(%)

二等水准测量

竞赛用时

90

30

成果质量

70

1:500数字测图

竞赛用时

180

30

成果质量

70

2.竞赛要求:

(1)二等水准测量:完成闭合水准路线的观测、记录、计算和成果整理,提交合格成果。

(2)1:500数字测图:按照1:500比例尺测图要求,完成外业数据采集和内业编辑成图工作,提交DWG格式数字地形图。

(3)凡超过规定竞赛时间,立即终止竞赛。

四、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团队赛。参赛队以院校为单位组队参赛,凡开设与测绘地理信息类专业及相关专业的高等职业院校均可报名。每个学校可有2支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由4名选手(不得跨校、跨层次组队,设队长1名)和1-2名指导教师组成。指定一名教师作为领队,负责该校参赛事宜及参赛队员的安全;每支参赛队必须参加全部2项比赛。

2.所有指导工作应在竞赛前完成。比赛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进入赛场。

3. 各参赛队轮流参加2项竞赛,参赛项目的先后及每项竞赛的出场顺序由竞赛组委会在现场组织抽签决定。竞赛时,各队竞赛的路线、场地、试题和已知数据随机抽签确定。

4.参赛选手均需携带身份证和参赛证,接受裁判组的随时检查。

五、竞赛流程

1.竞赛流程:

(1)成立赛项执行委员会: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省测绘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合作企业等部门筹建并成立“2018 年云南省 职业院校工程测量技能大赛赛项执行委员会(高职组)”。

(2)成立赛项专家委员会:赛项执行委员会选择和聘请行业专家,成立赛项专家委员会。赛项专家委员会负责大赛项目技术方案的设计、比赛用技术文件制作、制定比赛规则、拟定评分标准、担任大赛仲裁、裁判、等技术工作。

(3)报名参赛:大赛组织委员会大力宣传、吸引相关院校组队,积极报名参赛。为扩大大赛的影响,参赛队必须通过层层选拔,择优参赛。

(4)动员测绘专业企业和测绘仪器生产单位,通过冠名、赞助等方式参与大赛的协办工作。

(5)组织比赛:采用抽签形式,决定比赛分组、比赛内容、比赛顺序。比赛过程严格裁判,裁判员必须公正的执裁,参赛队员必须按规定参赛、真实客观的采集和处理测量数据。

(6)评分:裁判员必须严格按制定的评分标准评分,不徇私舞弊。

(7)参赛成绩公示:比赛成绩应张榜公示,发生纠纷问题交由仲裁组裁定。

(8)表彰:采用奖状、奖品形式对成绩优秀的参赛队和指导教师给予表彰。

2.竞赛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竞赛时间: 2018年4月13日-4月15日

全部参赛队通过抽签分为A、B、C、D四个大组,通过预先抽签方式确定进行比赛的具体顺序和时间,具体竞赛时间安排及竞赛日程详见表2、表3。

表2 竞赛时间安排表

时间

A

B

C

D

4月14日上午

8:00—12:00

1:500数字测图

轮空

二等水准测量

轮空

4月14日下午

14:00—18:00

轮空

二等水准测量

轮空

1:500数字测图

4月15日上午

8:00—12:00

二等水准测量

轮空

1:500数字测图

轮空

4月15日下午

14:00—18:00

轮空

1:500数字测图

轮空

二等水准测量

表3 竞赛日程及作息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第一天

(4月13日)

09:00-12:00

参赛队报到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交流中心

10:00

专家、裁判、仲裁

报到

10:00-12:00

裁判聘任、裁判工作安排

交流中心会议室

12:00-13:30

午餐

交流中心食堂

13:30-15:30

赛项说明会

分组抽签

交流中心辅楼5楼会议室

15:30-17:00

分项裁判长带领参赛队熟悉赛场

比赛场地

17:00-18:00

开幕式

图书馆图文中心

18:00-19:00

晚餐

交流中心食堂

第二天

(4月14日)

07:00-07:30

早餐

交流中心食堂

07:30-08:00

分项竞赛检录

及仪器领用

行政楼广场附近(二等水准测量)

足球场(1:500数字测图)

08:00-12:00

竞赛

各个分项竞赛场地

12:00-13:30

午餐及午休

交流中心食堂

13:30-14:00

分项竞赛检录

及仪器领用

行政楼广场附近(二等水准测量)

足球场(1:500数字测图)

14:00-18:00

竞赛

各个分项竞赛场地

18:00-19:00

晚餐

交流中心食堂

19:10-20:40

讲座

交流中心会议室

第三天

(4月15日)

7:00-7:30

早餐

交流中心食堂

07:30-08:00

分项竞赛检录

及仪器领用

行政楼广场附近(二等水准测量)

足球场(1:500数字测图)

08:00-12:00

竞赛

各个分项竞赛场地

12:00-13:30

午餐及午休

交流中心食堂

13:30-14:00

分项竞赛检录

及仪器领用

行政楼广场附近(二等水准测量)

足球场(1:500数字测图)

14:00-17:00

竞赛

各个分项竞赛场地

17:20-18:00

成绩张榜公示

接受质询和申诉

学术交流中心大厅、

交流中心食堂门口

18:00-19:00

晚餐

交流中心食堂

19:00-20:00

闭幕式暨颁奖大会

图书馆图文中心

六、竞赛试题

本赛项竞赛试题公开,公开试题中的点号和数据均为样例,竞赛时各队试题的点号和原始数据由抽签得到。公开试题如下:

1.二等水准测量竞赛

如图1所示闭合水准路线,已知BMA1点高程为1978.649m,测算BMA2、BMA3和BMA4点的高程,测算要求按竞赛规程。

上交成果:二等水准测量竞赛成果,包括观测手簿、高程误差配赋表和高程点成果表。(大赛提供一体化的成果资料本供记录计算)

说明:参赛队现场抽签点位,组成水准路线。

BMA3

BMA1


图1 二等水准测量竞赛路线示意图

2. 1:500数字测图竞赛

请利用GNSS卫星定位接收机与全站仪相结合的测图方式,完成赛项执行委员会指定区域的1:500数字地图的数据采集和编辑成图,其中全站仪所采集点位不少于20个。测图要求按竞赛规程。

控制点坐标如下:

K01:x=9284.483m y=791.735m H=1971.432m

K02:x=9229.271m y=904.949m H=1976.924m

K03:x=8755.793m y=813.899m H=1978.649m

上交成果:数据采集的原始文件、野外数据采集草图和dwg格式的地形图文件。

说明:参赛队现场抽签已知点组和绘图计算机编号。


图2 1:500数字测图竞赛场地示意图

七、竞赛规则

1.竞赛组织

成立赛项执行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赛项执行委员会全面负责本赛项的筹备和实施工作,接受《2018年云南省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的领导,专家委员会在赛项执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赛项技术文件编撰、赛题设计、赛场设计、设备拟定、赛事咨询、竞赛成绩分析和技术点评、赛项裁判人员培训、赛项说明会组织等竞赛技术工作。

设立秘书组、竞赛组、裁判组、监督组、仲裁组、接待组、安全组、医护组等 8 个工作小组,具体执行大赛组织工作,负责赛项的报名、场地设施准备、赛项组织、宣传、接待、食宿、安全等工作。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总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与管理工作。监督组负责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书面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参赛选手报名

(1)此次大赛参赛选手限定在云南省高等学校 2018 年专科在籍学生和技师学院四年级及以上 2018 年在籍学生,五年制高职教育限定在高职阶段学生,已毕业学生、原参加国赛、省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不再报名参赛,指导教师必须是参赛学校正式或特聘半年以上教师。

(2)各参赛学校于 3 月 12-23 日登录大赛报名系统(http://eve.clinfo.cn/)报名。账号由各校自行注册,每校只能注册一个账号,请安排专人保管。参赛选手资格由教育厅组织人员审核。学籍审查中,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选手,取消参赛资格,不再补报。已审核确定的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更换。

3.熟悉场地

按照竞赛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段内熟悉竞赛场地。

4.正式比赛

(1)参赛队按日程安排,在规定时间到检录处检录,领取竞赛仪器并检查仪器,然后到竞赛现场凭参赛证进入赛场竞赛。未能按时检录者不得参赛。

(2)竞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3)开赛前仪器必须装箱,脚架收拢。

(4)裁判组长宣布竞赛开始,同时计时开始,计时精确到秒。

(5)竞赛过程中,若仪器发生故障,参赛队员向当值裁判员口头提出报告,由仪器厂商工程师到现场检查,并经现场当值裁判员确认后可以更换仪器重测。若经工程师检查仪器无故障,检查时间计入竞赛时间。

凡在测量过程中未报告仪器故障的,超过竞赛时间后不能以仪器故障为由要求重测。非仪器故障的重测不重新计时。

(6)竞赛结束,各参赛队仪器装箱、脚架收好,上交成果资料,竞赛计时结束。

(7)成果一旦提交就不能再要求修改或者重测。

(8)规定必须轮换岗位完成的竞赛项目,选手必须按规定轮换。

(9)参赛队必须独立完成所有竞赛任务,参赛队员在竞赛过程中不能以任何方式与外界交换信息。

(10)竞赛过程中,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配合和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

选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无法继续竞赛的,停止该队竞赛,不得重赛,并进行相应的仪器设备赔偿。

(11)参赛者必须尊重裁判,服从裁判指挥。

(12)参赛队对裁判员及其裁决有异议,可由队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裁判长及赛项执委会仲裁组申诉。

5.文明参赛要求

(1)领队和指导教师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现场;应按时参加承办方组织的相关会议;指导教师要做好本队参赛选手的有关组织工作,督促选手按照参赛时间和地点报到;做好选手的后勤保障、安全工作。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6.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由裁判组根据大赛成绩评分标准作出评价,评分方法采用过程评分和结果评分方式。

(1)裁判组设总裁判长1名,单项裁判长2名。竞赛过程中每支竞赛队伍配1名现场裁判及1名裁判助理,根据《2018年云南省职业院校工程测量技能大赛裁判和仲裁工作管理办法》全程执裁。

(2)各项竞赛的成绩由现场裁判根据各队的竞赛表现,依据大赛评分标准评定,由单项裁判组长审核确定。

(3)各队所有赛项总成绩由总裁判长汇总、审核。

(4)成绩产生、审核和公布由裁判组和仲裁组按照《2018年云南省职业院校工程测量技能大赛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7.成绩公布

各项总成绩汇总后,由总裁判长审核后报赛项执行委员会审定,张榜公布,公布后1小时内提出申诉,仲裁组负责接受投诉,总裁判长、分项裁判长负责接受质询。

八、竞赛环境

赛场整体布局见图3。

图3 竞赛环境示意图

竞赛环境说明如下:

1.二等水准测量赛场情况

(1)水准线路为硬化路面,线路长度约1.0km。

(2)场地能设置多条闭合水准路线,能满足多个队同时比赛。

(3)每条闭合水准路线由3个待求点和1个已知点组成。

2.1:500数字测图赛场情况

(1)1:500数字测图竞赛场地为足球场区域,有台阶、房屋、运动场等地物。

(2)测图场地面积约2.5万㎡,通视条件良好,能满足多个队同时比赛。

(3)竞赛采用GNSS卫星接收机配合全站仪的测图方式。赛项执委会为每个参赛队提供3个控制点、接收流动站接收机(基准站由组委会统一架设)及一台全站仪。

(4)内业编辑成图在规定的机房完成,赛项执委会提供安装有CASS9.2数字测图软件及其配套软件的计算机。

4.赛场内布设有明显易读的点位标志和路线标示,赛场周边有隔离标示或护栏,确保选手不受外界影响参加竞赛。赛场提供稳定的照明、水、电、气源和供电应急设备等。

5.赛场设有保安、公安、消防、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人员待命,以防突发事件。赛场配备维修服务、医疗、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

九、技术规范

(一)竞赛的技术标准

1. 本赛项技术规范(凡与上述标准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赛项技术规范为准)。

2.《1:500 1:1000 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 14912—2005。

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一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20257.1—2007。

4.《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5.《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6.《全球定位(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

(二)赛项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 二等水准测量竞赛

水准路线为闭合路线,全长约1.0km,1个已知点和3个待定点,分为4个测段。参赛队应根据现场抽签点号完成水准路线测量工作。

1. 观测与计算要求

(1)观测使用赛项执委会提供的仪器设备,3m标尺,测站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及其累计、视线高度和数字水准仪重复测量次数等按表4规定。

表4 二等水准测量技术要求(3m水准标尺)

视线长

度/m

前后视

距差/m

前后视距

累积差/m

视线高度/m

两次读数所得高差之差/mm

水准仪重复测量次数

测段、环线闭合差/mm

≥3且≤50

≤1.5

≤6.0

≤2.8且≥0.55

≤0.6

≥2次

注:L为路线的总长度,以km为单位。

(2)参赛队信息只在竞赛成果资料封面规定的位置填写,成果资料内部的任何位置不得填写与竞赛测量数据无关的任何信息。

(3)竞赛使用5kg尺垫,可以不使用撑杆,也可以自带撑杆。

(4)竞赛过程中不得携带仪器或标尺跑步。

(5)观测前30分钟,应将仪器置于露天阴影下,使仪器与外界温度一致,竞赛前须对数字水准仪进行预热测量,预热测量不少于20次。

(6)竞赛记录及计算必须使用赛项执委会统一提供的《二等水准测量竞赛成果资料》本。记录及计算一律使用铅笔填写,记录完整。

记录的数字与文字力求清晰,整洁,不得潦草;按测量顺序记录,不空栏;不空页、不撕页;不得转抄成果;不得涂改、就字改字;不得连环涂改;不得用橡皮擦,刀片刮。

(7)水准路线采用单程观测,每测站读两次高差,奇数站观测水准尺的顺序为:后-前-前-后;偶数站观测水准尺的顺序为:前-后-后-前。

(8)同一标尺两次读数不设限差,但两次读数所测高差之差应满足表4规定。

(9)观测记录的错误数字与文字应单横线正规划去,在其上方写上正确的数字与文字,并在备考栏注明原因:“测错”或“记错”,计算错误不必注明原因。

(10)因测站观测误差超限,在本站检查发现后可立即重测,重测必须变换仪器高。若迁站后才发现,应从上一个点(起、闭点或者待定点)起重测。

(11)错误成果应当正规划去,超限重测的应在备考栏注明“超限”。

(12)无论何种原因使尺垫移动或翻动,应退回到本测段的起点(起、闭点或者待定点)重测。

(13)水准路线各测段的测站数必须为偶数。

(14)每测站的记录和计算全部完成后方可迁站。

(15)测量员、记录员、扶尺员必须轮换,每人观测1测段、记录1测段。

(16)现场完成高程误差配赋计算,不允许使用非赛项执委会提供的计算器。

(17)竞赛结束,参赛队上交成果的同时,应将仪器脚架收好,计时结束。

(18)高程误差配赋计算,距离取位到0.1m,高差及其改正数取位到0.00001m,高程取位到0.001m。计算表中必须写出闭合差和闭合差允许值。计算表可以用橡皮擦,但必须保持整洁,字迹清晰。

2.上交成果

每个参赛队完成外业观测后,在现场完成高程误差配赋计算,并填写高程点成果表。上交成果为:(1)《二等水准测量手簿》、(2)《高程误差配赋表》、(3)《水准点成果表》。



第二部分 1:500数字测图

测图面积大约为2.5万㎡,通视条件良好,地物、地貌要素齐全,难度适中,能多个队同时开始测图竞赛。大赛为每个参赛队提供2个控制点和1个检查点,控制点之间可能互不通视,参赛队利用GNSS流动站和全站仪相结合的方式测图,其中全站仪采集的点位不得少于20个,其余点位可利用GNSS流动站在已知点上测量确定坐标系转换参数后测图。

内业编辑成图在指定的机房内完成,赛项执委会提供安装有数字测图软件CASS9.2的计算机1台。

1.各参赛队小组成员共同完成规定区域内碎部点数据采集和编辑成图,队员的工作可以不轮换。

2.竞赛检录后领取RTK流动站1台、全站仪1台,组装好后检查设备,确认收到差分信号后等待裁判员发令开始测量。

3.竞赛过程中选手不得跑步携带仪器设备。

4.碎部点数据采集模式只限用GNSS和全站仪采集数据的“草图法”,不得采用“电子平板法”或者其它方式。

5.上交的绘图成果上不得填写参赛队及观测者、绘图者姓名等信息。

6.草图必须绘在赛项执委会配发的数字测图野外草图本上。

7. 图根控制点的数量不做要求,地面可不做标志,图上仅表示全站仪设站的图根控制点。

8.按规范要求表示高程注记点,用等高线表示地貌。

9.绘图:按图式要求进行点、线、面状地物绘制和文字、数字、符号注记。注记的文字字体采用绘图软件默认字体。

10.图廓整饰内容:采用任意分幅50cm×50cm图框(四角坐标注记坐标单位为米,取整至50米)、图名、测图比例尺、内图廓线及其四角的坐标注记、外图廓线、坐标系统、高程系统、等高距、图式版本和测图时间。(图上不注记测图单位、接图表、图号、密级、直线比例尺、附注及其作业员信息等内容)。

11.上交成果

(1)GNSS接收机与全站仪外业采集的原始数据文件(.dat格式)。

(2)野外草图。

(3)dwg格式的地形图数据文件。

十、技术平台

竞赛使用的所有仪器、附件及计算工具均由赛项组委会统一提供,不得使用自带仪器参赛。每个参赛队包括:

1.计算工具

卡西欧CASIO fx-5800计算器2个、三角板1副,铅笔4支,削笔刀1个和橡皮1块。

2.二等水准测量仪器设备

(1)电子水准仪(南方电子水准仪DL-2007,见图5):含木制脚架1个、3m数码标尺1对、尺垫(5kg)2个,记录板1块。

(2)50 m测绳(根据参赛队的要求配发)。

3.1:500数字测图仪器设备

(1)GNSS接收机流动站一套(RTK南方银河1,见图5)。

(2)5″级以上全站仪(南方全站仪NTS-342R6A,见图5),1个木质脚架,棱镜2付。

(3)安装数字测图软件南方CASS9.2及其配套软件的台式计算机1台(在指定机房内)。

(4)5m钢卷尺1个,记录板1块。


十一、成绩评定

(一)评分标准

1.竞赛用时成绩评分标准

1)竞赛的单项成绩

各队的作业速度得分Si计算公式为:

式中: 为所有参赛队中用时最少的竞赛时间。

所有参赛队中不超过规定最大时长的队伍中用时最多的竞赛时间。

为各队的实际用时

2)团体总成绩按参赛队二个单项成绩加权求和:

团体总成绩=水准成绩×0.4 + 测图成绩×0.6

若两队总分相等,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名次:

①测图质量成绩高;

②水准测量质量成绩高;

③竞赛用时少(水准测量时间+数字测图时间)。

3)测量最大时长限制:二等水准测量90分钟、1:500数字测图(外业、内业)180分钟,无论何队只要超过最大时长,立即终止比赛。

4)凡因超限、超时未完成比赛或定性为不合格的二类成果成绩为0。

5)竞赛过程中伪造数据者,取消该队全部竞赛资格。

2.竞赛成果质量评分标准

(1)二等水准测量成果质量评分标准

成果质量从观测质量和测量成果精度等方面考虑进行分类:

1)不合格成果

不合格成果称为二类成果。

原始观测记录用橡皮擦、每测段测站数非偶数,视线长度、视线高度、前后视距差及其累计差、两次读数所得高差之差超限,原始记录连环涂改,水准路线闭合差超限等。凡违反其中之一即为二类成果。

为了保证公平竞赛,凡是手簿内部出现与测量数据无关的文字、符号等内容,也将被视为不合格的二类成果。

2观测与记录评分标准

a.外业部分

评测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备注

仪器箱盖及时关好

违规2次扣1分

携带仪器设备(标尺)跑步

第一次违规扣1分,第二次违规扣3分,第三次违规罚出场。

每人观测1测段、记录1测段

违规一次扣2分

骑在脚架腿上观测

违规一次扣1分

高差观测

中丝读数少读1次(后视或前视)扣5分

视距测量

不读或者故意读错1次扣2分

测站记录计算未完成就迁站

违规一次扣2分

记录转抄

违规一次扣2分

测站重测不变换仪器高

违规一次扣2分

违规显示高差

违规一次扣2分

使用电话、对讲机等通讯工具

出现一次扣2分

使用计算器的编程功能计算

取消该项竞赛成绩

故意干扰别人测量

造成重测后果的扣10分

观测记录不同步

违规1次扣2分

整测站划改

超过1/3扣5分

观测手簿用橡皮擦

违 规

二类

仪器设备

水准仪及标尺摔倒落地

直接取消资格

故意遮挡其他参赛队观测

裁判劝阻无效

直接取消资格

其它违规记录

合计扣分

注:测量过程扣分直接在总成绩中减。

b.内业部分

评测内容

评分标准

扣分

备注

40

每测段测站数为偶数

奇数测站

二类

测站限差

视线长度、视线高度、前后视距差、前后视距累计差、高差较差等超限

二类

观测记录

连环涂改

二类

记录手簿

出现与测量数据无关的文字符号等

二类

手簿记录空栏或空页

空1栏扣2分,空1页扣5分。

手簿计算

每缺少一项或错误一处扣1分

记录规范性

就字改字字迹模糊影响识读1处扣2分

手簿划改不用尺子或不是单横线

违规一处扣1分,最多扣4分。

同一数据划改超过1次

违规一处扣1分,最多扣4分。

划改后不注原因或原因不规范

一处扣0.5分,最多扣2分

手簿划改太多

超过有效成果记录的1/3扣5分。

30

水准路线闭合差

超 限

二类

平差计算(20分)

一处计算错误扣1+0.5n分,n为影响后续计算的项目数,扣完为止。

全部未计算扣20分;只计算路线闭合差扣15分;未计算闭合差限差扣3分;

其它计算缺项或未完成酌情扣分。

待定点高程检查

与标准值比较不超过±5mm不超限,超限1点扣2分

成果表

不填写成果表扣2分;填写错误每点扣1分。

计算表整洁

每一处非正常污迹扣0.5分

合计扣分

(2)数字测图成果质量成绩评分标准

成果质量成绩主要从参赛队的仪器操作、测图精度和地形图编绘等方面考虑,包括:

1)取消资格

下列情况之一取消竞赛资格:

a. 故意遮挡其他参赛队观测。

b. 携带非赛项执委会配发的仪器设备。

c. 不采用“草图法”采集碎部点。

d. GNSS接收机摔倒落地。

e. 使用非赛项执委会提供的草图纸。

f. 使用电话、对讲机等通讯工具。

2)野外数据采集

下列情况之一,违规1次扣2分:

a. 指导教师及其他非参赛人员入场、指导、协助操作。

b. 仪器操作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其它不安全操作行为。

3)测图精度

测图精度评分标准如下:

a.外业部分

评测内容

评分标准

出错次数

扣分值

备注

故意遮挡其他参赛队观测

不听裁判劝阻

取消资格

使用非赛会提供的设备

违规

取消资格

GNSS接收机

摔倒落地

取消资格

使用电话、对讲机等通讯工具

取消资格

使用非赛会提供的草图纸

取消资格

指导教师及其他非参赛人员入场

出现一次扣2分

采集碎部点时跑步

第一次违规扣1分,第二次违规扣3分,第三次违规罚出场。

仪器设备不安全操作行为

每一次扣2分

全站仪所采集点位不得少于20个

每少一个扣2分

其它特殊情况记录

合计扣分

注:测量过程扣分直接在总成绩中减。

b.绘图部分

项目与分值

评分标准

出错次数

扣分

备注

点位精度

(10分)

要求误差小于0.15米。检查10处,每超限一处扣1分。

边长精度

(5分)

要求误差小于0.15米。检查5处,每超限一处扣1分。

高程精度

(5分)

要求误差小于1/3等高距(0.15米) 。

检查5处,每超限一处扣1分。

错误或违规(10分)

重大错误或违规直接扣10分;一般性错误或违规扣1-5分。

完整性

(20分)

图上内容取舍合理,主要地物漏测一项扣2分,次要地物漏测一项扣1分。

符号和注记(10分)

地形图符号和注记用错一项扣1分。

整 饰

(5分)

地形图整饰应符合规范要求,缺、错少一项扣1分

等高线

(5分)

未绘制等高线扣5分。等高线与高程发生矛盾,一处扣1分。

合计扣分

(二)评分方法

1.竞赛成绩主要从参赛队的作业速度、成果质量两个方面计算,采用百分制。其中成果质量总分70分,按评分标准计算;作业速度总分30分,按各组竞赛用时计算。两项成绩相加成绩高者优先。

在两队成绩完全相同时,分别按以下顺序排名:

(1)二等水准测量:①质量成绩高,②重测次数少,③划改少,④成果表整洁。

(2)数字测图以下顺序排名:①质量成绩高,②精度检查分高,③漏测地物少,④图面整饰美观。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且成果符合要求者按竞赛评分成绩确定名次。凡因超限或其它原因被定性为二类成果的不参加评奖。

3.对于竞赛过程中伪造数据者,取消该队全部竞赛资格,并报请2018年云南省职业院校工程测量技能大赛组委会通报批评。

(三)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根据竞赛考核内容和要求对参赛队竞赛终成果做出评价:

1.各项竞赛的外业成绩由现场裁判根据各队的竞赛表现评定,由单项裁判组长审核确定。

2.二等水准测量竞赛的计算项目成绩由计算裁判组按照评分内容分工负责评定,由计算裁判组长审核并汇总。数字测图绘图部分的成绩由绘图裁判组按照评分内容分工负责评定,由绘图裁判组长审核并汇总。

3.各队在各单项竞赛的时间成绩由成绩裁判计算,裁判长审核。

4.各队的单项总成绩由成绩裁判负责汇总,总裁判长审核。

5.成绩产生、审核和公布由裁判组、督导组和仲裁组按照大赛制度《成绩管理办法》执行。

6.各类裁判人员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开展加密解密、现场执裁、内业评判、时间分计算、成绩汇总和公布等工作。

(四)成绩复核

为保障成绩评判的准确性,监督组将对各赛项总成绩排名前 30%的所有参赛队伍(选手)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 15%。如发现成绩错误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复核、抽检错误率超过 5%的,裁判组将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五)成绩公布

终成绩经复核无误,由裁判长、监督人员和仲裁人员签字确认后,在闭幕式前 2 小时张榜公布。同时,仲裁组负责接受投诉,总裁判长负责接受质询。

十二、奖项设定

本次比赛设团体总成绩一、二、三等奖,参赛队以队为单位获奖,不设个人奖项。获奖名次按报名参赛队数的 45%设置奖项,其中:一等奖各占10%,二等奖各占15%,三等奖各占 20 %,指导教师获奖名次等级与指导选手获奖名次等级相同,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

团体总成绩=二等水准测量成绩×40%+ 1:500数字测图成绩×60%。

十三、赛项安全

为了确保本次大赛的顺利进行,成立比赛安全保障组,建立大赛期间相应的安全保障制度。

1.每一赛场制定一名安全责任人,对本赛场的安全负全责,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负责调集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人员,安排场内人员疏散。

2.设置医护人员、消防人员和保安人员的专线联系,确定对方联系人,由场地安全负责人对口联系。比赛场地布置和器材使用严格依照安全施工条例进行。场地布置划分区域,并按安全要求设定疏散通道,并在墙面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疏散通道和路线示意图。

3.比赛设备和设施发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标准实施。

4.按防火安全要求安置灭火器,并指定责任人在紧急时候使用。

5.比赛期间所有进入人员需凭证入内,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

6.竞赛设备使用独立的电源,保障安全。参赛选手在进行计算机编程时要及时存盘,避免突然停电造成数据丢失。

7.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遇有紧急情况,应立即疏散,在工作人员安排下有序退场。

8.各类人员须严格遵守赛场规则,严禁携带比赛严令禁止的物品入内。

9.安保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通报赛场负责人员。比赛场馆严禁吸烟,安保人员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

10. 各参赛院校按照大赛制度《安全管理规定》为参赛选手购买大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四、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期间按照2018年云南省职业院校工程测量技能大赛专家、裁判和仲裁工作管理办法》向仲裁组提出申诉。申诉应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向仲裁工作组提出,超过时效不予受理。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领队向云南省测绘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和2018年云南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组委会提出申诉,此时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详见《2018年云南省职业院校工程测量技能大赛专家、裁判和仲裁工作管理办法》

十五、竞赛观摩

赛场内设定观摩区域和参观路线,向媒体、企业代表、院校师生及家长等社会公众开放,不允许有大声喧哗等影响参赛选手竞赛的行为发生。指导教师不能进入赛场内指导,可以观摩。  

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在观摩期间应遵循以下规则:

1.请勿在选手准备或比赛中交谈或欢呼;请勿对选手打手势,包括哑语沟通等明示、暗示行为,禁止鼓掌喝彩等发出声音的行为。

2.请站在规划的观摩区域或者安全线以外观看比赛,并遵循赛场内工作人员和竞赛裁判人员的指挥,不得有围攻裁判员、选手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

3.请务必保持赛场清洁,将饮料食品包装、烟头及其他杂物扔进垃圾箱。

4.如果对裁判打分及观摩赛成绩产生质疑的,请通过各参赛队领队向组委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不得在比赛现场发言。

十六、竞赛视频

赛场内部安排全程录像,能实时录制赛场情况,多机位拍摄开闭幕式,制作优秀选手采访、优秀指导教师采访、裁判专家点评和企业人士采访视频资料,突出赛项的技能重点与优势特色。为宣传、仲裁、资源转化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

十七、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员必须为同校在校学生,不得跨校组队、跨层次组队,违者取消竞赛资格。

2.熟悉赛项规程和赛项须知,领队负责做好本参赛队竞赛期间的管理工作。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参赛队员注册报到后,不得更换,允许队员缺席竞赛。

3.竞赛前指定一名领队或指导教师抽签,确定竞赛顺序、出场竞赛等。

4.参赛队按照赛项规程安排凭赛项执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

5.参赛队员统一着装,须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

6.参赛队统一使用赛场提供的计算机、竞赛设备、设备附件和工具等。

7.如在竞赛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参赛队队长与现场工作人员协调联系和反映,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竞赛或中途带选手退场。

8.各参赛队必须按操作规程要求竞赛,在竞赛过程中不按操作要求,出现人为损坏赛项提供的设备情况,由参赛队照价赔偿。

9.本竞赛项目的解释权归赛项执委会。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每个参赛队最多可配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允许指导教师缺席竞赛。

2.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

3.竞赛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4.指导教师应按照赛项日程安排参加相关会议。

5.指导教师要做好本队参赛选手的有关组织工作,督促选手严格按赛项日程安排报到、检录等;做好选手的后勤保障、安全工作。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三)参赛选手须知

1.现场报到时,参赛选手须凭学生证、身份证交由大赛报到工作组查验后,方可领取大赛参赛证。报到时,每名参赛选手须交2张2寸证件照到大赛报到工作组。

2.选手在赛场内应始终佩带参赛证。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4.参赛队员禁止将通讯工具带入赛场。

5.竞赛准备阶段时,各参赛队自行决定分工、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指定赛位上完成竞赛准备工作。

6.竞赛过程中,因严重操作失误或安全事故不能进行竞赛的(例如测绘仪器出现摔坏等),现场裁判员有权中止该队竞赛。

7.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得故意干扰其他队的竞赛。

8.参赛选手按竞赛规定进行观测、记录的轮换。

9.选手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开始操作,上交成果时,队长应与分项裁判长共同在任务完成确认表上签字,竞赛计时结束。

10.在竞赛中因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故障,经仪器检修工程师确认、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重测或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四)工作人员须知

1.树立服务观念,一切为选手着想,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积极完成本职任务。

2.注意文明礼貌,保持良好形象,熟悉竞赛指南。

3.赛前30分钟到达赛场,严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

4.熟悉竞赛规程,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遇突发事件,按照安全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5.保持通信畅通,服从统一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纪律,加强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十八、资源转化

1.开赛前由赛项执委会组织专家工作组和组织保障组组建测绘教学资源建设团队,负责搜集整理竞赛过程资源(文本、资料、图片、录像等)。

2. 各参赛院校结合竞赛内容,进一步做好先进仪器设备和测量技术的学习和推广,同时做好培训工作和教师说课能力的提高。

3.各参赛院校结合竞赛情况做好赛前培训课件的开发和教学资源的推广与共享。

十九、其他

(1)4月14日、15日正式比赛时,因天气等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比赛不能正常进行由总裁判长调整赛项进程,承办方负责提供雨具等应急用品。

(2)本次大赛仪器设备供应商为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地址:昆明市西昌路167号、119号南方测绘。联系人:赵兴哲(13888630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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