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丰镇市昌浩新能源有限公司乌兰察布50MW风电和3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丰镇市昌浩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培特0571-876661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1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受丰镇市昌浩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名称为乌兰察布50MW风电和3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乌兰察布50MW风电和3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发包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乌兰察布运达风电有限公司拟在丰镇市规划开发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产业园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本期全部实施,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产业园园区绿色供电项目(5万千瓦风电,3万千瓦光伏,配套储能)。该项目拟建设风电项目50MW,光伏项目30MWp,15MW/60MWh储能系统。
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位于光伏场北部郭村以西约0.8km处。110kV升压站拟通过一回110kV线路接至丰镇220kV律字变电站110kV间隔。具体接入系统方案待接入系统审查后确定。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乌兰察布50MW风电和30MW光伏项目(包括110kV送出线路及扩建间隔)的全部勘测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协助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含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EPC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升压站、风机平台及基础、场内外道路、110kV送出线路及间隔扩建)、基础试桩、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
(2)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风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防洪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乡村道路改造问题,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3)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除风电机组整机(含锚栓)及储能成套设备甲供外,其余塔筒、箱变、电缆及光缆等所有设备材料由EPC总承包人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满足甲供设备大部件风机成套设备及塔筒的高速道路到机位运输道路通信、管网等设施清障及路桥加固改造和维护措施费,乡镇铺装道路押金等,负责对塔筒、风机各规格批次的锚栓、连接螺栓进行现场抽检,并取得合格试验报告等。
(4)110kV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楼及配套设施、所有设备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局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检修道路、给排水等,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的《风电场110kV升压站装修标准》对升压站内部进行装修,装修方案需通过发包人确认,并配置办公及生活家具满足发包人拎包入住要求;
(5)110kV升压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所有设备35kV设备及主控室二次通信设备采用预制仓或集装箱模式,110kV设备(主变、GIS户外布置)及其附件、35kV母线桥、35kV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储能成套设备的安装、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控制室、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10kV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6)光伏区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检修道路,光伏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土建,支架基础、箱逆变一体机基础,防洪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乡村道路改造问题,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7)光伏区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组件、汇流箱、箱逆变一体机、集电塔材、电缆及光缆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交通运输条件中乡村道路改造问题,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供电、供水费用施工期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负责投运前完成升压站市政水电就近接入及通信网络开通及相关费用,提供一条10KV专线备用电源,提供监理和项目部的现场办公场所,不少于15人办公条件的彩板房,其中监理5间办公室,项目部10间办公室,每间面积不小于30平方,办公桌椅和空调、制暖设备,并建设期间承担电、水源、网络满足办公需求。
(9)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包含升压站)内所需标识标牌、宣传标语、工器具、备品备件等,详见技术规范书附件。
(10)相关手续办理详见后附手续办理划分表,承包人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表格中所列条目,必须满足发包人工程项目手续的完整性,承包人承担缺失条目的相关完成办理费用,承包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手续的齐全完整性。
(11)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和光伏区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并实现安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应满足《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51121-2015)和的试运行规定中关于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如建设期颁布最新标准、规范、规定等,按最新文件政策执行。
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满足当地电网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升压站、风电场和光伏场内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
2.3 计划工期
建设里程碑目标按拟计划2023年6月25日开工,8月5日项目风机首吊完成,12月30日具备项目全容量并网条件,具体项目一级进度节点见下表。
2.4招标控制价
本标段不设置招标控制价。
2.5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为:合格,遵照现有国家及电力行业标准、规范执行,同时还执行本合同文件、设备供货合同及有关技术规定,满足达标投产验收要求。
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并实现安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应满足《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51121-2015)中关于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满足当地电网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或综合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新能源)资质;
③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装机容量等信息):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累计30MW风电或光伏设计及施工总承包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2个10MW或以上新能源工程施工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等)。
(4)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与质量及安全事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获取地点: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
(3)获取费用:1000元人民币
(①电汇,需备注:项目名称②在报名资料末附上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发送地址③标书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浙大支行
账 号:1202024609900033043
(4)报名资料:
要求企业法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资质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同时提供一套上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书除外)。若以上资料不全,报名将被拒绝。
注: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投标资格确认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8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3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8号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联系人:陈培特、李聪
电话:0571-87666115
邮箱:zb03@qszb.net
发包人:丰镇市昌浩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新城区街道新城花园小区
答疑联系人:李铁军
答疑电话:1893962117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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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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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丰镇市昌浩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对项目名称为乌兰察布50MW风电和3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乌兰察布50MW风电和30MW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发包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乌兰察布运达风电有限公司拟在丰镇市规划开发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产业园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本期全部实施,丰川循环经济开发区丰镇产业园园区绿色供电项目(5万千瓦风电,3万千瓦光伏,配套储能)。该项目拟建设风电项目50MW,光伏项目30MWp,15MW/60MWh储能系统。
本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位于光伏场北部郭村以西约0.8km处。110kV升压站拟通过一回110kV线路接至丰镇220kV律字变电站110kV间隔。具体接入系统方案待接入系统审查后确定。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包括乌兰察布50MW风电和30MW光伏项目(包括110kV送出线路及扩建间隔)的全部勘测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协助业主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含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全部EPC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升压站、风机平台及基础、场内外道路、110kV送出线路及间隔扩建)、基础试桩、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建设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作及现场设计技术服务;
(2)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风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防洪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乡村道路改造问题,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3)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除风电机组整机(含锚栓)及储能成套设备甲供外,其余塔筒、箱变、电缆及光缆等所有设备材料由EPC总承包人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满足甲供设备大部件风机成套设备及塔筒的高速道路到机位运输道路通信、管网等设施清障及路桥加固改造和维护措施费,乡镇铺装道路押金等,负责对塔筒、风机各规格批次的锚栓、连接螺栓进行现场抽检,并取得合格试验报告等。
(4)110kV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生活楼及配套设施、所有设备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局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检修道路、给排水等,应按照发包人要求的《风电场110kV升压站装修标准》对升压站内部进行装修,装修方案需通过发包人确认,并配置办公及生活家具满足发包人拎包入住要求;
(5)110kV升压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升压站所有设备35kV设备及主控室二次通信设备采用预制仓或集装箱模式,110kV设备(主变、GIS户外布置)及其附件、35kV母线桥、35kV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储能成套设备的安装、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控制室、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10kV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
(6)光伏区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外检修道路,光伏区检修道路,35kV集电线路土建,支架基础、箱逆变一体机基础,防洪设施,接地,线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交通运输条件中乡村道路改造问题,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7)光伏区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组件、汇流箱、箱逆变一体机、集电塔材、电缆及光缆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监造、催交、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交通运输条件中乡村道路改造问题,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供电、供水费用施工期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负责投运前完成升压站市政水电就近接入及通信网络开通及相关费用,提供一条10KV专线备用电源,提供监理和项目部的现场办公场所,不少于15人办公条件的彩板房,其中监理5间办公室,项目部10间办公室,每间面积不小于30平方,办公桌椅和空调、制暖设备,并建设期间承担电、水源、网络满足办公需求。
(9)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施工场区(包含升压站)内所需标识标牌、宣传标语、工器具、备品备件等,详见技术规范书附件。
(10)相关手续办理详见后附手续办理划分表,承包人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表格中所列条目,必须满足发包人工程项目手续的完整性,承包人承担缺失条目的相关完成办理费用,承包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手续的齐全完整性。
(11)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和光伏区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并实现安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应满足《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51121-2015)和
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满足当地电网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对于本项目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必不可少的建筑、设备、材料及服务等,也应由承包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升压站、风电场和光伏场内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协调、设备调试、地方协调等)。
2.3 计划工期
建设里程碑目标按拟计划2023年6月25日开工,8月5日项目风机首吊完成,12月30日具备项目全容量并网条件,具体项目一级进度节点见下表。
序号 | 内容 | 计划开始时间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正式开工 | 2023年06月25日 | |
2 | 风机及箱变基础施工 | 2023年06月25日 | 2023年08月30日 |
3 | 升压站建安施工 | 2023年06月25日 | 2023年11月30日 |
4 | 风机吊装安装施工 | 2023年08月01日 | 2023年10月30日 |
5 | 储能区具备带电条件 | 2023年11月30日 | |
6 | 首台风机并网发电完成 | 2023年12月15日 | |
7 | 项目全场投运 | 2023年12月30日 |
2.4招标控制价
本标段不设置招标控制价。
2.5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为:合格,遵照现有国家及电力行业标准、规范执行,同时还执行本合同文件、设备供货合同及有关技术规定,满足达标投产验收要求。
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并实现安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应满足《风力发电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T51121-2015)中关于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满足当地电网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或综合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新能源)资质;
③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装机容量等信息):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累计30MW风电或光伏设计及施工总承包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2个10MW或以上新能源工程施工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等)。
(4)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与质量及安全事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获取地点: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
(3)获取费用:1000元人民币
(①电汇,需备注:项目名称②在报名资料末附上开票信息、电子发票发送地址③标书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浙大支行
账 号:1202024609900033043
(4)报名资料:
要求企业法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资质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同时提供一套上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书除外)。若以上资料不全,报名将被拒绝。
注: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
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投标资格确认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前完成。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8号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3月3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8号会议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联系人:陈培特、李聪
电话:0571-87666115
邮箱:zb03@qszb.net
发包人:丰镇市昌浩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新城区街道新城花园小区
答疑联系人:李铁军
答疑电话:1893962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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