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八钢设备工程部)
参观通廊修缮餐厅改造包厢墙面乳胶漆或者贴墙纸更换塑钢窗顶棚原有出风口封闭换气设备拆除照明灯具更换卫生间更换洁具墙面处理或挂图打饭窗口改造地面破损修复厨房及洗消间贴墙砖厨房及洗消间地沟修缮接待室墙面乳胶漆或者贴墙纸餐厅及厨房内墙面刷乳胶漆现场安全监督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爆破作业挖掘废旧金属废钢库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通廊修继通廊修鳝修缓改造长廊改造通廊内修罐项目策划整体设计展板设计PPT美化扫描全能王创建长廊发光字灯带光源设备安装长廊文化墙基础改造长廊展板制作长廊地胶更换灯箱展板制作参观通廊宣传展板制作钢化玻璃隐藏布线脚手架工业建筑地面工程工业安装建筑装饰装修钢结构室内装饰装修隐蔽工程中间工程饰面工程装饰品修绣电气设施水管燃气管道成品塑钢制品电气工程临时用电线路阻燃PVC护套管底座盒其他配件电源线路敷设同质底盒nPVC护套管普通插座空调插座通廊修缓照明取电普通电源插座照明设施安装膨胀锣栓开关网络线路增改电炉取水设备灭火器取暖油漆修给改造通廊修绘八钢产品能源审核乙方施工方案组织设计现场施工材料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检查验收签证全部工程的交工验收手续完工验收协调协助处理施工用材材质单性能检测报告辅材车辆安全防入口隔断门通廊踢脚线吊顶灯文化标语照明灯光led无边框卡布灯箱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7/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价单号 | BDZX2022040032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采购员 |
杨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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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996-5318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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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至时间 | 2022-07-06T14:00:00.000+08:00 | 报价截至时间 | 2022-07-06T14:00:00.000+08:00 |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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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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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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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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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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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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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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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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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202204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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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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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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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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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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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标价:35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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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执行合同模板条款
四、技术条款:执行签订的技术协议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200万元
六、报名要求: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资质证书, 6)报名单位是巴州钢铁入网单位或2021年八钢供应商评价合格单位 其他要求: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照原件须经年检合格。 注:以上验证资料请以原件扫描件形式压缩至一个压缩文件内在附件清单中登录欧冶采购平台递交,资料审核通过后再报价
七、资质要求:
附件下载
(模板定稿)大中修合同20220128.xlsx(模板定稿)大中修合同20220128.xlsx
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询价单.xlsx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询价单.xlsx
参观通廊—技术协议(1).pdf参观通廊—技术协议(1).pdf
报价地址:
https://www.obei.com.cn/obei-web-ec-ego/ego/rfq/deploy/egoBusinessOpportunity.html#/id=81e3346580ac4165910bca9f6d2e994a/rfqMethod=RAQ/orgCode=UK5150/statusFla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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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大中修工程项目合同 |
合同编号 | 合同编号 | 项目编号 | ||||
发包方 | 发包方 | 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 | 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 | 发包方项目负责人 | 陈弘槟 | 陈弘槟 |
承包方 | 承包方 | 新疆精工志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新疆精工志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承包方项目负责人 | 周劲松 | 周劲松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八钢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工程名称 | 工程名称 |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巴州钢铁生活区佳缘餐厅及西侧大餐厅改造项目 |
工程内容 | 工程内容 | 一、佳缘餐厅库房包厢区域:1.包厢墙面乳胶漆或者贴墙纸2.接待室墙面乳胶漆或者贴墙纸3.更换塑钢窗4.顶棚原有出风口封闭换气设备拆除5.照明灯具更换6.卫生间更换洁具7.墙面处理或挂图。\n二、餐厅及厨房区域:1.打饭窗口改造2.内墙面刷乳胶漆或者贴墙纸3.地面破损修复4.厨房及洗消间贴墙砖5.厨房及洗消间地沟修缮。 | 一、佳缘餐厅库房包厢区域:1.包厢墙面乳胶漆或者贴墙纸2.接待室墙面乳胶漆或者贴墙纸3.更换塑钢窗4.顶棚原有出风口封闭换气设备拆除5.照明灯具更换6.卫生间更换洁具7.墙面处理或挂图。\n二、餐厅及厨房区域:1.打饭窗口改造2.内墙面刷乳胶漆或者贴墙纸3.地面破损修复4.厨房及洗消间贴墙砖5.厨房及洗消间地沟修缮。 | 一、佳缘餐厅库房包厢区域:1.包厢墙面乳胶漆或者贴墙纸2.接待室墙面乳胶漆或者贴墙纸3.更换塑钢窗4.顶棚原有出风口封闭换气设备拆除5.照明灯具更换6.卫生间更换洁具7.墙面处理或挂图。\n二、餐厅及厨房区域:1.打饭窗口改造2.内墙面刷乳胶漆或者贴墙纸3.地面破损修复4.厨房及洗消间贴墙砖5.厨房及洗消间地沟修缮。 | 一、佳缘餐厅库房包厢区域:1.包厢墙面乳胶漆或者贴墙纸2.接待室墙面乳胶漆或者贴墙纸3.更换塑钢窗4.顶棚原有出风口封闭换气设备拆除5.照明灯具更换6.卫生间更换洁具7.墙面处理或挂图。\n二、餐厅及厨房区域:1.打饭窗口改造2.内墙面刷乳胶漆或者贴墙纸3.地面破损修复4.厨房及洗消间贴墙砖5.厨房及洗消间地沟修缮。 | 一、佳缘餐厅库房包厢区域:1.包厢墙面乳胶漆或者贴墙纸2.接待室墙面乳胶漆或者贴墙纸3.更换塑钢窗4.顶棚原有出风口封闭换气设备拆除5.照明灯具更换6.卫生间更换洁具7.墙面处理或挂图。\n二、餐厅及厨房区域:1.打饭窗口改造2.内墙面刷乳胶漆或者贴墙纸3.地面破损修复4.厨房及洗消间贴墙砖5.厨房及洗消间地沟修缮。 |
承包方式 | 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包工包料 | 包工包料 | 包工包料 | 包工包料 |
质量标准 | 质量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执行相关的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
开工日期 | 开工日期 | 2022-07-06 00:00:00 | 竣工日期 | 2022-10-03 00:00:00 | 详见承揽工程内容一览表\n(技术协议) | 详见承揽工程内容一览表\n(技术协议) |
合同价款\n(万元) | 合同价款\n(万元) | 62.21128 | 保修金额 | 1.8663 | 保修期限 | 叁年(大写) |
结算方式: 根据发包方式、结算方式选择正确的字母填入括号中,明确双方约定的结算原则 | 结算方式: 根据发包方式、结算方式选择正确的字母填入括号中,明确双方约定的结算原则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A ) \n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A ) \n双方约定结算原则:最高限价合同,本项目结算价不突破622112.8元(不含税,税率9%),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500元,合同及技术协议的全部内容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变化均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合同履行期间,税率依据国家政策性调整而调整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A ) \n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A ) \n双方约定结算原则:最高限价合同,本项目结算价不突破622112.8元(不含税,税率9%),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500元,合同及技术协议的全部内容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变化均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合同履行期间,税率依据国家政策性调整而调整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A ) \n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A ) \n双方约定结算原则:最高限价合同,本项目结算价不突破622112.8元(不含税,税率9%),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500元,合同及技术协议的全部内容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变化均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合同履行期间,税率依据国家政策性调整而调整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A ) \n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A ) \n双方约定结算原则:最高限价合同,本项目结算价不突破622112.8元(不含税,税率9%),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500元,合同及技术协议的全部内容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变化均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合同履行期间,税率依据国家政策性调整而调整 | 1.发包方式:A.招(议)标发包,B.其他方式发包( A ) \n2.结算方式:A.最高限价, B.固定总价,C.固定单价,D.暂定价(A ) \n双方约定结算原则:最高限价合同,本项目结算价不突破622112.8元(不含税,税率9%),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500元,合同及技术协议的全部内容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变化均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内。合同履行期间,税率依据国家政策性调整而调整 |
发包方驻地代表 | 发包方驻地代表 | 赵亮 | 赵亮 | 承包方驻地代表 | 周劲松 | 周劲松 |
工程款支付 | 工程款支付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根据本合同补充条款第22项及发包方财务经营情况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财务挂账后按财务审批后资金计划支付结算款。 |
保修金支付 | 保修金支付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保修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保修金(无息)。 |
工期延误 | 工期延误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
补充\n条款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n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n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n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n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n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n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n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n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n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n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n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n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n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n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n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n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n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n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n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n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n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n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n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n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n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n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n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n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n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n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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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n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n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n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n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n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n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n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n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n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n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n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n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n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n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n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n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n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n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n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n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n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n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n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n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n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n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n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n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n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n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n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n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n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n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n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n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n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n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n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n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n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n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n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n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n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1、双方除遵守执行国家、自治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必须遵守和执行八钢有关工程管理、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绿化、道路的管理办法、规定和制度。\n2、为保证各方的安全,承包方必须在开工前与发包方项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否则,发生安全事故均由承包方负全责。发包方应对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工厂生产)进行安全交底,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施工。\n3、承包方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必须将相关资料报八钢安全保卫部审核通过,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按已审定的方案实施。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n4、为有效利用资源,承包方必须清理出拆除、挖掘工程中的废旧金属,协助发包方交八钢废钢库。\n5、双方均不得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等各种杂物和垃圾。承包方在施工时,应防止各类油脂落地而污染环境,并将废弃油脂类按发包方要求处理。\n6、承包方在使用水、电前,必须在八钢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做好节约用水、用电工作。\n7、承包方在施工场地必须有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的措施。\n8、为避免粉尘抛洒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关处罚,承包方的车辆在运输土方、砂、石等带有粉尘材料、物品时必须覆盖。\n9、承包方在施工时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生活区昼间小于55dB,夜间小于45dB,工业区厂界内小于70dB。生活区高考期间及0:00至9:00期间禁止有噪音污染环境的施工。\n10、承包方从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n11、承包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移植绿地、树木、道路前,必须经发包方绿化管理单位或运输管理部门审批通过。\n12、承包方劳保用品必须穿戴整齐且必须穿戴本企业工装。\n13、本工程在质量监督全过程中,承包方未按八钢工程质量监督站或设备检修职能部门管理要求执行或整改的,依据八钢公司相关管理文件及《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中相应规定评价考核,结算时核减。\n14、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一经查实发生转包情况,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对发包方造成的全部损失。\n15、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八钢公司《现场管理办法》管理要求:1)设备检修必须执行“三不落地”原则:上线新品备件不落地储存,下线旧品备件不落地存放,检修油污、污物不落地。2)检修前需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工作,检修现场应保持干净、整洁、有序。3)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设备设施原有的各类安全防护罩不缺、防护栏杆不缺、保温设施不缺、安全连锁保护功能不缺;检修结束后设备必须见本色;当日检修工作完成后,要做到: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物料(工件)未摆放整齐不走,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4)必须遵守《现场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十不准”规定。5)工程建设或检修作业项目在开工前如需占用其他场地、绿化带及临时设施的需向属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审核。6)检修施工结束后由项目单位、设备工程部、现场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检修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合同结算手续。7)凡进入八钢公司所属厂区的外协单位或个人,违反《现场管理办法》(含附录A、B)相关规定的,依据《现场管理办法》4.7.4条款规定考核2000-10000元/次,在合同结算时依据考核通知单扣除。\n16、承包方施工队伍应确保人员稳定,发包方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评价考核,在合同结算时核减。 |
补充\n条款 | \n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n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n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n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n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n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n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n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n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n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n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n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n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n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n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n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n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n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n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n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n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n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n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n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n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n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n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n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n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n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n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n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n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n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n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n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n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n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n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n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n17、承包方工程完工后,依据《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办法》文件的建设及检修供应商管理体系评价表的评价结果考核供应商,合同结算评价:综合评价得分80分以上不考核;80-7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0.5%考核;70-60分及以上结算时按结算额的1%考核;60分以下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考核。\n18、依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自治区劳动监察大队的要求,承包方须及时配合发包方签订供应商年度承诺书,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必须按要求及时缴纳。承包方不得拖欠工程款、设备款,若有发生,承包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承包方不得挪用收到的工程款,若有发现,按合同总金额的1% 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违约责任。若承包人未按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有权扣留已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按照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9项支付违约金。承包方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审核,每月报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上月的农民工资发放明细表,施工过程中若有施工人员离场,需报备发包方设备工程部,并提供离场人员签字的工资已发放承诺书。发生未报备事件考核5000元/人/次。合同办理结算并挂账后,承包人可经发包人确认出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款通知单》,按照流程提供退款通知单及前期缴款凭证到运营共享乌鲁木齐区域分中心办理退款。\n19、施工过程进、出厂施工人员需向发包方备案及提供劳务合同,离厂前需要到项目单位备案,并承诺无欠薪及讨薪问题,如仍发生讨薪事件则列入不守信用供应商,承包方(非自身原因除外)如发生施工人员讨薪事件:在现场或项目单位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5000元/次.人,禁标6个月且供应商月评价扣分;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1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八钢公司办公或生活区域发生3人以内讨薪事件考核10000元/次.人、发生3人以上讨薪事件考核2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3年内禁止准入八钢供应商;在上级部门,发生讨薪事件考核50000元/次.人,退出供应商名册,长期不得进入八钢供应商。\n20、承包方使用的能源介质费用在结算中扣除,水电无计量的按结算价的0.5%扣除,水或电按结算价的0.3%扣除。承包方按照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境综合监察管理办法»文件的管理要求,要达到节约水电资源的目的。如发现承包方有浪费能源介质水电资源现象,发包方按500-1000元/次考核在结算中扣除。\n21、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按规定要求计取,如未按方案要求实施,发包方有权扣减其费用。\n22、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承包方每月15日前在EQMS系统申报形象进度,经发包方项目单位及设备工程部审批后按月支付进度款,交工验收完成后支付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合同金额≤50万元的工程,原则上不予申报工程进度款。 23、工程承包方在工程验收合格或交付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报送,发包方十个工作日(外围单位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设备工程部,由设备工程部根据情况自审或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结算审核,产生的审价服务费由承包方承担。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结算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办理结算挂帐手续时间距离年底不足三个月的,承包方年底前必须办理完结算挂帐手续,否则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0.3%累计支付违约金。结算以八钢公司审计法务部的审计结论为准。\n24、承包方发生因现场检查及合同未及时履约等违约行为,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本合同补充条款第14项除外)。\n25、本合同发包、承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另签补充协议。 |
发包方合同章: | 发包方合同章: | 发包方合同章: | 发包方合同章: | 承包方合同章: | 承包方合同章: | 承包方合同章: |
法人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签字: | 法人代表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
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继项目技术协议
\n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鳝项目
\n技术协议
\n甲方: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轧钢厂
\n乙方:
\n日期:2022年3月10日
\n扫描全能王 创建
\n\n巴州钢铁轧钢厂
\n结项目技术协议
\n甲方与乙方就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继项目进行了充分协商,在此基
\n础上签订此技术协议。
\n一、工程概况
\n1、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缓改造项目
\n2、工程地点:巴州钢铁轧钢厂区域
\n3、工程量:86米长廊改造、室外参观通廊内修罐等
\n二、总体要求:
\n本协议是根据甲方现场要求和现场核工作量编制的,并确定了施工
\n的总体构思和要求,用以指导工程的施工和管理以确保严格按照甲方要
\n求所确认的原则,优质、高效、安全、文明地完成施工任务。
\n1、乙方应具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施工资质和能力。
\n2、投标前,乙方应与甲方进行充分的技术交流、草签技术协议,
\n并据此投标。
\n3、乙方的工作进度安排需满足工程建设进度要求。
\n4、甲方保留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提出补充和修改的权利,乙方
\n在此承诺予以配合。如乙方提出修改,应征得甲方同意,或双方协商解
\n决。
\n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法等行为,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
\n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不得影响甲方的利益。
\n三、项目范围及内容:
\n(一)、工程内容及范围
\n1、项目策划
\n2、整体设计
\n3、展板设计
\n4、PPT美化
\n甲方:
\n第2页共9页
\n乙方:
\n扫描全能王 创建
\n\n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项目技术协议
\n5、长廊发光字、灯带等光源设备安装
\n6、长廊文化墙基础改造
\n7、长廊展板制作
\n8、长廊地胶更换
\n9、参观通廊灯箱展板制作安装
\n10、参观通廊宣传展板制作安装
\n11、成品开票室制作安装钢化玻璃
\n项目主要内容如下:
\n项目内容一览表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鳝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鳝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鳝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鳝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鳝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鳝项目 |
序号 | 工程内容 | 单数位量 | 单数位量 | 施工和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入口隔断门 | 平 | 30 | 根据尺寸合计5个,铝合金门框、1.0钢化玻璃、双开门 | 包工包料 |
2 | 隐藏布线 | 米 | 210 | 国标2.5铜芯线,墙面灯箱、发光字预留接线、LED灯带、照明 | 包工包料 |
3 | 墙面板安装、拆除 | 平 | 712 | 拆除之前的铝塑板,修平中级木质纤维板,安装集成墙板 | 包工包料 |
4 | 吊顶封板安装、拆除 | 平 | 292 | 吊顶安装铝扣板、处理顶部漏水缝隙 | 包工包料 |
5 | 文化墙 | 平 | 228 | 国标1.0cmPVC板UV喷绘雕刻 | 包工包料 |
6 | 通廊踢脚线 | 米 | 200 | 不锈钢材质、高度5cm | 包工包料 |
7 | 地胶 | 平 | 220 | 三防地胶厚度50mm,材质:塑胶 | 包工包料 |
8 | 吊顶灯 | 盏 | 4 | 60*60,功率60瓦 | 包工包料 |
10 | 参观通廊安装文化标语 | 套 | 30 | 喷绘布每套尺寸1600mm*650mm带支架安装 | 包工包料 |
11 | 照明灯光 | 盏 | 16 | 60瓦30*60 | 包工包料 |
12 | 开关 | 套 | 6 | 公牛双控开关 | 包工包料 |
安装钢化13玻璃 | 安装钢化13玻璃 | 平 | 26 | 厚度10mm,白色透明 | 包工包料 |
甲方:
\n第3页共9页乙方:
\n扫描全能王 创建
\n\n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缓项目技术协议
\n\n\n\n\n\n\n\n\n14 | led无边框卡布灯套箱 | 10 | 尺寸为高1.5米,长3米,10cm厚, | 包工包料 |
(二)、保质期要求:墙面及装修木材5年内不得出现空鼓脱落现象,
\n上下线路及管件、钢化玻璃门、吊顶等其它设施保质2年。
\n四、执行技术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
\n1、《脚手架规范JGJ130-2011》
\n2、《工业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09-2003》
\n3、《工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1-2007》
\n4、《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2010》
\n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
\n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05-200104》
\n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n以国家行业标准的最新标准为准。
\n五、施工要求:
\n本项目施工地点属于重点安全防护单位。为此,要求施工期间对存
\n在较大噪音且不涉及高危作业的施工,必须做好安全警示、安全防护。
\n要求施工作业时间和环节合理安排,在保证施工质量前提下,尽可能缩
\n短工期,减小施工对职工的影响。在施工过程中,对废弃物及施工垃圾
\n做到即产生即清理,尽可能减小对正常使用的影响。
\n六、技术要求:
\n1、基本程序
\n1.1、施工顺序应先顶部、再墙面、后地面;
\n1.2、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应按先隐蔽工程、中间工程、饰面工程顺序施
\n工。
\n1.3、下道工序应在上道工序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及符合设计要求后,
\n再进行施工。
\n2、成品保护要求
\n2.1、自有设施保护要求
\n(1)、甲方自行采购的施工相关材料,须有专人保管;
\n(2)、施工前甲方有要求保护的设备,应采取保护措施;
\n(3)、对甲方二次利用的其他设备及装饰品在工程竣工前须加以保护。
\n2.2、施工成品保护要求:
\n甲方:
\n第4页共9页
\n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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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施工前须对原有电气设施、水管、燃气管道、下水道等进行保护,
\n不得损伤或堵塞;
\n(2)、各工种在施工前须对上道工序半成品、成品加以保护;
\n(3)、对金属、塑钢制品安装后在工程竣工前拆除,以免损伤。
\n3、电气工程
\n3.1、电气工程材料标准:
\n(1)、须使用国家标准电线;
\n(2)、须使用国家标准阻燃PVC护套管、底座盒及其他配件;
\n3.2、阻燃PVC护套管处理
\n(1)、所有电源线路敷设须加套阻燃PVC护套管及同质底盒,每根阻燃
\nPVC护套管内允许放线数量为其截面面积(包括外皮)应不超过管内截
\n面的40%;
\n(2)、同类电源(照明、插座)的几个回路,可以穿在同一管内,但管
\n内导线总数不超过8根并同时满足上述不得超过管内截面40%的规定;
\n(3)、阻燃PVC护套管的拐弯和接头处须用弯接头或直接头套接,接口
\n处须加电气专用胶布粘接;
\n(4)、天面吊顶部分的电源线路须加固定卡对其予以固定,并不得置放
\n于龙骨架上;
\n(5)、暗藏阻燃PVC护套管封闭前须予以固定再封闭;
\n3.3、电源线路配置:
\n(1)、电源线路配置及敷设前须根据设计要求或甲方意见对线路进行确
\n认;
\n(2)、电气工程施工,应根据原电源配置系统及用电量相对集中的机房、
\n空调等专用线路对应进行照明、插座电源的连接施工,严禁串线;
\n(3)、每一单相回路的负荷电流一般应不超过15A,
\n(4)、阻燃PVC护套管内电源线路不得有接头,不能拉通接线须接线时,
\n所有导线接头须采用接线盒连接;
\n(5)、每一回路须至少配置火线、零线、地线(开关除外),并须置于
\n一个阻燃PVC护套管内;
\n(6)、暗藏电源敷设完毕封闭后,须将其线路标识清晰,以免进行下道
\n工序施工时,造成损坏。
\n3.4、线径与负载标准:
\n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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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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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照明取电从原系统分线中采用并联方式,线径选择2.5m2;
\n(2)、普通插座在总开关中设置主线及采用并联方式增加端口取电,线
\n径选择4m2;
\n(3)、空调插座为直接在总开关中设置主线及采用并联方式增加端口取
\n电,线径选择6m2;
\n3.5、电源敷设尺寸:
\n(1)、普通电源插座离地高度为30CM;空调插座离地最少180CM;电源
\n开关离地高度为140CM;
\n(2)、电源线路与水管、燃气管道净距离最少为20CM;
\n3.6、照明设施安装:
\n(1)、须采用油压钻对结构天面打孔,采用胶塞或膨胀锣栓将其固定,
\n以防跌落;
\n(2)、安装开关时,须保持横平竖直开启顺畅。
\n3.7、电话及网络线路敷设:
\n(1)、按电源线路敷设方式套用阻燃PVC护套管及进行敷设安装;
\n(2)、电话、网络线路增改须采用与原规格一致的线芯,并采用锡焊方
\n式连接;
\n(3)、每个阻燃PVC护套管内只能有一种线,并不得与强电线敷设在同
\n一管内。
\n3.8、电源敷设完成后,须使用摇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对隐
\n蔽线路进行封闭及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n七、安全要求:
\n1、施工中用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n1.1、不得在未做防水地面蓄水;
\n1.2、临时用水不得使用有破损、滴漏水管;
\n1.3、暂停施工时,须切断水源。
\n2、施工中用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n2.1、临时用电必须使用配电防漏电设备的开关;
\n2.2、临时用电线路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n2.3、暂停施工时,必须切断电源;
\n2.4、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等大功率耗电设施。
\n3、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n甲方:
\n第6页共9页
\n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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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3.1、施工现场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照明、取水设备,施工现场须配备
\n至少二只以上灭火器等灭火工具;每个施工人员须懂得使用灭火设备工
\n具的使用方法。
\n3.2、不得在施工现场生火做饭、取暖、烧水;
\n3.3、不得在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或施工范围内抽烟
\n3.4、使用油漆等挥发性可燃装饰材料时,应随时封闭材料容器;操作
\n工具须集中存放在放有清水的密闭容器内,且远离热源、火源。
\n4、施工现场环境要求:
\n4.1、施工用料存放堆放整齐有序,置于干燥地带,不得占用楼道内的
\n公用空间、堵塞紧急出口;
\n4.2、施工垃圾须每日清理并装袋存放,定时清运出施工现场运至甲方
\n指定存放地点或垃圾填埋场;
\n4.3、施工现场不得从事与工程无关的活动;
\n4.4、施工人员须统一穿着工作服、佩戴上岗证,不得穿拖鞋施工;
\n4.5、施工中不得损坏公用设施;
\n4.6、施工时间应关闭施工场所大门,施工粉尘、污水不得影响相邻场
\n所。
\n5、所有施工人员要求必须经过相应安全教育和培训,特殊作业人员必
\n须100%持证上岗;
\n6、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工作。因在办公场所施工,对可
\n能涉及办公人员安全的作业必须有必要的隔离措施;
\n7、施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对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必须服
\n从甲方管理,立即整改。
\n八、设计界面:
\n1、设计内容: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给改造项目
\n2、设计要求:严格遵循“景观性科学性相协调和宣传性教育性相融合”
\n原则:安全、环境设计指标满足国家准要求。
\n九、施工方案:
\n由乙方施工前提交甲方审批,甲方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并由甲方
\n受益单位监督执行情况。
\n十、施工质量验收:
\n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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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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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乙方提供的材料等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
\n和设计要求。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优先
\n使用八钢产品。
\n2、施工质量及验收标准:
\n2.1、严格执行施工过程不影响工艺生产,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图纸进行
\n施工。
\n2.2、技术要求中未提及的施工及验收需符合如下规范标准:
\n*《工业建筑地面工程施工技术标准》ZJQ08-SGJB209-2003。
\n*《工业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1-2007中有关规定。
\n*《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252-2010所列表格内容
\n逐一验收。
\n*《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_50205-200104规范施工
\n十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n1、甲方
\n1.1、提供现场使用能源介质,提供现场施工必要照明及施工场地。
\n1.2、负责审核乙方施工方案及组织设计。
\n1.3、负责现场施工材料、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工作,及时
\n检查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办理分项、全部工程的交工验收手续及签证,
\n组织完工验收等。
\n1.4、责督促乙方施工项目的现场安全监督,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工作。
\n1.5、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的协助处理。
\n2、乙方
\n2.1、严格按照现行标准、规程、规范及双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n对需要施工的设备、管道及其附件必须检查、评定,确认合格后才能进
\n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如期完工和交付验收。
\n2.2、提供施工用材的合格证、材质单、性能检测报告。
\n2.3、接受甲方的全程监督。若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必须按甲方要求整
\n改返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n2.4、本工程所有材料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负责(含辅材、车辆及安全防
\n护用具)如协议内未提到的材料由乙方根据现场的具体项目进行提供
\n2.5、乙方进场材料必须卸到指定地点。
\n2.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购进的材料不得任意堆放,堆放施工材料及
\n甲方:
\n第8页共9页
\n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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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缓项目技术协议
\n其制品采取防雨雪措施,不准影响交通和绿化景观,在竣工验收前所有
\n的垃圾必须堆放在甲方指定位置,方可验收。
\n十二、工期要求:
\n1、合同签订后7天内,施工单位完成人员安全培训、交底并开始施工,
\n整个工程在开工后60天内完成。
\n2、施工单位在验收完成后30天内完成交工、竣工、结算资料上报工作。
\n十三、未尽事宜或有不可抗力因素,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n十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
\n之日起生效。
\n十五、本协议作为商务合同的附本,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n(以下无正文)
\n甲方:新疆天山钢铁巴州有限公司
\n代表:虫从
\n207年4月8日
\n乙方:
\n代表:
\n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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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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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
全费用综合单价汇总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汇总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汇总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汇总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汇总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汇总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汇总报价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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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税金(元) 税率****% | 备注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税金(元) 税率****% | 备注 | ||||
一 | 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1、原有参观通廊墙面基层拆除,更换面板 2、入口安装玻璃隔断门; 3、通廊吊顶拆除,修缮; 4、制作通廊文化墙 5、地胶进行更换 6、线材车间参观通廊制作安装灯箱展示板 7、棒材开票室安装钢化玻璃隔断 | 拦标价 不含税 | 35 | 万元 |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项报价表 |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项目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
序号 | 图纸编号、工程内容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承包方式 | 金额(元)不含税 | 金额(元)不含税 | |||
序号 | 图纸编号、工程内容 | 项目特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承包方式 | 全费用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入口隔断门 | 1、入口清理、新铝合金门(含门框、1.0钢化玻璃、双开门)安装、倒运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详见技术协议 | m2 | 30 | 包工包料 | |||||
2 | 隐藏布线 | 1、原有线路清理、导线布设、预留、接头处理等一系列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详见技术协议 | m | 210 | 包工包料 | |||||
3 | 墙面板安装、拆除 | 1、原有面层拆除、清理、衬板调整修平,新集成墙板安装等一系列相关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详见技术协议 | m2 | 712 | 包工包料 | |||||
4 | 吊顶封板安装、拆除 | 1、原有吊顶拆除、新龙骨、吊顶安装、漏水处理等一系列相关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详见技术协议 | m2 | 292 | 包工包料 | |||||
5 | 文化墙 | 1、文化墙(国标1.0cm PVC板UV喷绘雕刻)装贴等一系列相关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详见技术协议 | m2 | 228 | 包工包料 | |||||
6 | 通廊踢脚线 | 1、踢脚线(不锈钢材质、高度5cm)安装等一系列相关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详见技术协议 | m | 200 | 包工包料 | |||||
7 | 地胶 | 1、原地面清理,新地胶(三防地胶 厚度50mm,材质:塑胶)铺贴等一系列相关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详见技术协议 | m2 | 220 | 包工包料 | |||||
8 | 吊顶灯 | 1、吊顶灯(60*60,功率60瓦)安装等一系列相关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详见技术协议 | 套 | 4 | 包工包料 | |||||
9 | 参观通廊安装文化标语 | 1、标语(喷绘布每套尺寸1600mm*650mm带支架)安装等一系列相关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详见技术协议 | 套 | 30 | 包工包料 | |||||
10 | 照明灯光 | 1、照明灯(60瓦 30*60)安装等一系列相关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详见技术协议 | 套 | 16 | 包工包料 | |||||
11 | 开关 | 1、开关(公牛双控开关)安装等一系列相关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详见技术协议 | 套 | 6 | 包工包料 | |||||
12 | 安装钢化玻璃 | 1、钢化玻璃(厚度10mm,白色透明)安装等一系列相关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详见技术协议 | m2 | 26 | 包工包料 | |||||
13 | led无边框卡布灯箱 | 1、无边框卡布灯箱(尺寸为高1.5m、长3m、10cm厚)安装等一系列相关工序及材料的全部费用 2、详见技术协议 | 套 | 10 | 包工包料 |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投标报价合计(元)不含税 | 拦标价 不含税 | 35万元 |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 |||||
税金(元),税率 % | 税金(元),税率 % | 税金(元),税率 % | 税金(元),税率 % | 税金(元),税率 % | 税金(元),税率 % | |||||
备注: | 备注: | 1.本工程税率为 %。税率因企业规模而定,本项目为最高限价合同。 2.工程所需的材料未注明的均由乙方提供。 3.以上《报价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为不含税单价,需报组价明细表;按照四类工程取费下限、执行巴州估价表。 4.4.投标报价已包括技术协议内的所有内容,上述提供工程子目明细,投标单位需按相关施工规范综合考虑项目下子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费用。 5.附工程预算书,及建筑工程单位工程人材机价差表。 6.投标报价中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清单 7.本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1.本工程税率为 %。税率因企业规模而定,本项目为最高限价合同。 2.工程所需的材料未注明的均由乙方提供。 3.以上《报价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为不含税单价,需报组价明细表;按照四类工程取费下限、执行巴州估价表。 4.4.投标报价已包括技术协议内的所有内容,上述提供工程子目明细,投标单位需按相关施工规范综合考虑项目下子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费用。 5.附工程预算书,及建筑工程单位工程人材机价差表。 6.投标报价中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清单 7.本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1.本工程税率为 %。税率因企业规模而定,本项目为最高限价合同。 2.工程所需的材料未注明的均由乙方提供。 3.以上《报价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为不含税单价,需报组价明细表;按照四类工程取费下限、执行巴州估价表。 4.4.投标报价已包括技术协议内的所有内容,上述提供工程子目明细,投标单位需按相关施工规范综合考虑项目下子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费用。 5.附工程预算书,及建筑工程单位工程人材机价差表。 6.投标报价中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清单 7.本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1.本工程税率为 %。税率因企业规模而定,本项目为最高限价合同。 2.工程所需的材料未注明的均由乙方提供。 3.以上《报价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为不含税单价,需报组价明细表;按照四类工程取费下限、执行巴州估价表。 4.4.投标报价已包括技术协议内的所有内容,上述提供工程子目明细,投标单位需按相关施工规范综合考虑项目下子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费用。 5.附工程预算书,及建筑工程单位工程人材机价差表。 6.投标报价中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清单 7.本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1.本工程税率为 %。税率因企业规模而定,本项目为最高限价合同。 2.工程所需的材料未注明的均由乙方提供。 3.以上《报价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为不含税单价,需报组价明细表;按照四类工程取费下限、执行巴州估价表。 4.4.投标报价已包括技术协议内的所有内容,上述提供工程子目明细,投标单位需按相关施工规范综合考虑项目下子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费用。 5.附工程预算书,及建筑工程单位工程人材机价差表。 6.投标报价中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清单 7.本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1.本工程税率为 %。税率因企业规模而定,本项目为最高限价合同。 2.工程所需的材料未注明的均由乙方提供。 3.以上《报价单》中全费用综合单价为不含税单价,需报组价明细表;按照四类工程取费下限、执行巴州估价表。 4.4.投标报价已包括技术协议内的所有内容,上述提供工程子目明细,投标单位需按相关施工规范综合考虑项目下子目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费用。 5.附工程预算书,及建筑工程单位工程人材机价差表。 6.投标报价中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明细清单 7.本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服务费标准执行《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产生的审价服务费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在支付承包人结算款时代扣相应审价服务费给审价机构。 |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投标人(盖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全费用综合单价分析表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工程名称:巴州钢铁轧钢厂参观通廊修缮项目 | ||||||
项目编码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工程量 | 工程量 |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清单综合单价组成明细 |
定额 编号 | 定额名称 | 定额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单价 | 单价 | 单价 | 合价 | 合价 | 合价 | 合价 | 合价 | 合价 | 合价 | 合价 | 合价 | 合价 |
定额 编号 | 定额名称 | 定额 单位 | 数量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主材费 | 人工费 | 材料费 | 机械费 | 主材费 | 综合措施项费用 | 管理费 和利润 | 风险费用 | 规费 | 税金 | 合计 |
备注主要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含各种因素的单价。 | 备注主要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含各种因素的单价。 | 备注主要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含各种因素的单价。 | 备注主要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含各种因素的单价。 | 备注主要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含各种因素的单价。 | 备注主要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含各种因素的单价。 | 备注主要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是含各种因素的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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