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和杜绝较大及以上和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目标的整体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组织专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卫生行业领域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组织专家依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隐患大排查,深入现场实施全面排查,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出具现场隐患排查报告,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对照《隐患排查报告》逐项复查,出具整改复查报告。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三、服务要求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对各三级医院(15家)、二级医院(2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79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消防安全、消控室安全检查、电气设备安全、用电安全、强弱电井安全检查、设备设施安全、危化品安全、环境与场所安全、应急安全等隐患排查并出具隐患排查报告;
2、对各村卫生室、门诊部及个体诊所(1170家)、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38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消防安全、电气设备安全、用电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危化品安全、环境与场所安全、应急安全等隐患排查并出具隐患排查报告;
3、对各月子会所(17家)、托育机构(52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消防安全、消控室安全检查、电气设备安全、用电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应急安全等隐患排查并出具隐患排查报告;
4、对公共卫生中心消防安全、电气设备安全、用电安全、强弱电井安全检查、设备设施安全、应急安全等隐患排查并出具隐患排查报告。
(二)安全宣教活动:
1、承担防灾减灾日活动策划:
1.1 前期对接就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工作多次沟通交流策划;
1.2 编写防灾减灾活动方案及修订。
2、安全生产月活动策划:
2.1 前期对接就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工作多次沟通交流策划;
2.2 编写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修订。
3、消防宣传月活动策划:
3.1 前期对接就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工作多次沟通交流策划;
3.2 编写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及修订。
4、每年开展2次集中安全培训:
4.1前期对接培训主题工作多次沟通交流商洽;
4.2 编写课件及修订;
4.3 开展实施培训。
(三)应急演练:
1、每年根据要求策划2次消防应急演练活动:
1.1 前期对接就消防演练主题工作多次沟通交流策划;
1.2 编写消防演练脚本(含修订);
1.3 开展消防演练方案桌面推演讲解。
四、项目成果要求
1、服务成果
(1)隐患排查报告;
(2)隐患整改复查报告;
(3)项目总结报告。(含监管工作建议及防范措施)
2、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包括书面成果及相应的电子文件;
(2)提供电子文件U盘2份,成套纸质文件3套,电子文档文本可采用WPS、DOC格式;
(3)供应商在有效服务期直至工作成果通过采购人通过为止。在有效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解释。
3、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1)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
(2)供应商应保证,成果文件在使用过程中,若内容有涉及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周期为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的全部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日常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应急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应急服务受理。接到应急处理通知后, 半小时内响应,一般应急服务应在2小时内排除;
(2)重大应急服务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式
1、付 款 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
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款分二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在项目实施进度完成50%,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次支付:在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经结算评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评审结果支付剩余合同金额50%。采购人在支付每笔合同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为便于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地理位置、道路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报价的情况,供应商可在投标前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在自行踏勘过程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等责任采购人不予承担,由此产生的的费用和人身意外保险及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
(1)强制采购: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
三、技术规格: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和杜绝较大及以上和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工作目标的整体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组织专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卫生行业领域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组织专家依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开展隐患大排查,深入现场实施全面排查,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出具现场隐患排查报告,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建议,对照《隐患排查报告》逐项复查,出具整改复查报告。
二、项目服务内容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对象 | 每年检查频次 | 家数 | |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 1、根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对卫健系统排查对象深入现场实施安全生隐患全面排查,排查工作须全方面、无死角,客观、公正、据实反馈隐患情况; 2、排查隐患问题后,出具检查报告、检查意见书,提出整改建议,2个工作日内向受检单位和卫生健康局出具《隐患排查报告》,重大安全隐患须即时报送; 3、提供整改咨询,协助闭环监管,对照《隐患排查报告》逐项复查。 | 医疗机构 | 三级医院 | 4次 | 15 |
二级医院 | 4次 | 20 | |||
社区卫生服务站 | 4次 | 79 | |||
村卫生室、门诊部、个体诊所 | 1次 | 1170 |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 4次 | 38 | |||
湘江新区公共卫生中心 | 4次 | 1 | |||
月子会所 | 2次 | 17 | |||
托育机构 | 2次 | 52 | |||
安全宣教活动 | 提供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及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策划 | 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策划 | 3次 | / | |
开展2次集中安全培训 | 集中安全培训 | 2次 | / | ||
应急演练 | 提供2次消防应急演练活动策划 | 消防应急演练策划 | 2次 | / |
三、服务要求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1、对各三级医院(15家)、二级医院(20家)、社区卫生服务站(79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消防安全、消控室安全检查、电气设备安全、用电安全、强弱电井安全检查、设备设施安全、危化品安全、环境与场所安全、应急安全等隐患排查并出具隐患排查报告;
2、对各村卫生室、门诊部及个体诊所(1170家)、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38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消防安全、电气设备安全、用电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危化品安全、环境与场所安全、应急安全等隐患排查并出具隐患排查报告;
3、对各月子会所(17家)、托育机构(52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消防安全、消控室安全检查、电气设备安全、用电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应急安全等隐患排查并出具隐患排查报告;
4、对公共卫生中心消防安全、电气设备安全、用电安全、强弱电井安全检查、设备设施安全、应急安全等隐患排查并出具隐患排查报告。
(二)安全宣教活动:
1、承担防灾减灾日活动策划:
1.1 前期对接就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工作多次沟通交流策划;
1.2 编写防灾减灾活动方案及修订。
2、安全生产月活动策划:
2.1 前期对接就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工作多次沟通交流策划;
2.2 编写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修订。
3、消防宣传月活动策划:
3.1 前期对接就消防宣传月活动主题工作多次沟通交流策划;
3.2 编写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及修订。
4、每年开展2次集中安全培训:
4.1前期对接培训主题工作多次沟通交流商洽;
4.2 编写课件及修订;
4.3 开展实施培训。
(三)应急演练:
1、每年根据要求策划2次消防应急演练活动:
1.1 前期对接就消防演练主题工作多次沟通交流策划;
1.2 编写消防演练脚本(含修订);
1.3 开展消防演练方案桌面推演讲解。
四、项目成果要求
1、服务成果
(1)隐患排查报告;
(2)隐患整改复查报告;
(3)项目总结报告。(含监管工作建议及防范措施)
2、成果要求
(1)成果形式包括书面成果及相应的电子文件;
(2)提供电子文件U盘2份,成套纸质文件3套,电子文档文本可采用WPS、DOC格式;
(3)供应商在有效服务期直至工作成果通过采购人通过为止。在有效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解释。
3、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1)供应商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
(2)供应商应保证,成果文件在使用过程中,若内容有涉及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供应商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和损失。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服务周期为一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履行方式: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完成卫健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服务的全部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五、服务标准:
1、日常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应急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应急服务受理。接到应急处理通知后, 半小时内响应,一般应急服务应在2小时内排除;
(2)重大应急服务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
六、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本项目按照长财采[2016]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式
1、付 款 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
2、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款分二次支付:第一次支付:在项目实施进度完成50%,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第二次支付:在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合格,经结算评审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评审结果支付剩余合同金额50%。采购人在支付每笔合同款项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为便于充分了解项目的现状、地理位置、道路环境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报价的情况,供应商可在投标前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在自行踏勘过程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等责任采购人不予承担,由此产生的的费用和人身意外保险及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备注: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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