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学在浙大”考试系统(QSZB-Z(F)-A22143(CS))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5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szb-z(f)-a22143(cs)
预算金额60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大学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宵0571-87666119
中标公司全美在线(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QSZB-Z(F)-A22143(CS)
二.项目名称:“学在浙大”考试系统
三.成交信息:
1.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 (人民币元) |
地址 |
全美在线(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90000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东区2号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学在浙大”考试系统 |
“学在浙大”考试系统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陈光锋、傅瑾君、姚宇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1.2%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08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浙江大学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38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采购项目联系方式:1381391524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项目联系人:陈宵、王娜
项目联系方法:0571-87666119
质疑联系人:余水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质疑邮箱:jdkh@qszb.net
附件下载:7.12AM QSZB_Z_F__A22143_CS_ 浙江大学 “学在浙大”考试系统 _定稿_.docx7.12AM QSZB_Z_F__A22143_CS_ 浙江大学 “学在浙大”考试系统 _定稿_.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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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学在浙大”考试系统采购人:浙江大学磋商文件“学在浙大”考试系统浙江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一章采购邀请目录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QSZB-Z(F)-A22143(CS)
“学在浙大”考试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微信(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1楼H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7月12日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采购邀请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名称:“学在浙大”考试系统1.项目编号:QSZB-Z(F)-A22143(CS)一、项目基本情况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6.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一 | “学在浙大”考试系统 | 1 | 项 | 详见采购需求 | 60 |
获取文件联系人:於路莹;联系方式:0571-565325133.方式:微信(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或现场获取。2.地点: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1楼H室)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依然可以获取磋商文件,如对磋商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1.时间:2022年6月30日至2022年7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
开票信息请发送邮件至:caiwu@qszb.net,提供:项目名称或编号、开票资料、收件信息并注明专普票。财务联系方式:0571-87666113银行账号:1202024609900033043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4.售价:300元整。
五、开启备注: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2.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6号会议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0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5.供应商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2.地点: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6号会议室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7月12日9:00:00(北京时间)
(2)请供应商确保响应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建议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邮寄时再进行外包装。供应商应对邮寄快递响应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负责。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风险。(1)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招标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王娜)收,电话:0571-87666119,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1@qszb.net,以便查收)。4.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所有供应商不必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所有供应商须考虑物流等相关因素,合理计划邮寄时间,尽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将被视为“逾期送达”。具体要求如下:▲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老师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38号名称:浙江大学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疫情防控期间,取消供应商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评审现场如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等,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1@qszb.net)向供应商发送澄清、说明等通知,并要求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以邮件形式作出澄清、说明等。
项目联系方式:0571-87666119项目联系人:陈宵、王娜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项目联系方式:13813915240
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第二章采购需求质疑邮箱:jdkh@qszb.net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质疑联系人:余水星
序号 | 政策名称 | 内容 |
1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本项目属性为:服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2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 |
3 |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 |
四、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满12个月后,如无质量及服务问题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
付款方式 | 1、货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20天内提供完整的项目计划和系统详细设计方案文档,经采购人确认后,成交供应商凭用户付款通知函支付合同总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且达到服务人次数后,凭验收报告及用户付款通知函支付剩余款项。2、货款的结算: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抬头:浙江大学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70095016Q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电话88981919开户行:农行杭州市浙大支行紫金港支行账号:19042201040000014行号:103331004223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90日内 |
交付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质保期 | 3年,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无效。 |
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 1.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质保期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供应商需无条件更换同型号产品。3.质保期满后,供应商继续为采购人服务,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4.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5.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维修响应时间:2小时以内;电话技术支持时间:2小时以内;若需上门维修,则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6.培训: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免费进行培训;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时间、地点、人数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 |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 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技术支持:供应商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3.安装调试:3.1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3.3如供应商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供应商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3.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3.5供应商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3.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4.供应商应提供质保期满后主要零部件报价单、质保期满后维护费、软件升级及其相关服务内容;5.供货时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6.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
验收标准 | 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合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2.2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2.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供应商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采购人处时进行到货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验收合格的条件:4.1所供货物符合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4.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4.3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货物和材料均已交付;4.4所供货物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4.5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 |
序号 | 模块名称 | 系统描述 |
1 | 题库与试卷管理 | 1.自助创建试卷:题型表现形式丰富:单选/多选/判断/填空/简答/拖拽/资料分析/录音/完形填空/视频/组合题,试题均支持上传音频、视频和图片,且上传时无需离开考试全屏页面;试卷乱序:支持大题乱序、小题乱序、选项乱序;试卷分享:支持多用户命题、组卷;人工判分:部分题型支持人工判分。2.建立私有题库:管理试题:便捷抽题、组卷、管理大量试题,支持试卷导入题库;设置试题属性:通过分类、难度、标签等管理试题;随机组卷:根据题型、难度、标签,自定义抽抽题规则;★3.公式编辑支持,满足数学公式和化学公式的编辑,例如:Latex,MathType,chemical draw。 |
2 | 考试管理模块 | 用于创建考试及管理所有考试:1)设定考试日程;2)指定试卷或动态组卷;3)设定考生信息采集;4)发送考试通知;5)多用户管理及权限系统;6)考试配置功能特点:视频监控(实时监控考生,并随机抓拍考生照片)锁定考试(限制考生离开考试页面的次数)查看成绩(可设置是否允许考生答题结束后查看成绩)成绩通知(可设置是否将考生成绩通知以邮件发送给指定接收人)考试配置里可添加考生承诺书,考生在登录考试后,需同意承诺书内容方可进入考试。7)限时控制:包括整卷限时、单元限时、最小交卷限时、最大交卷限时、个别单元限时等。 |
3 | 监考与防作弊 | ★考生登录时进行人脸识别,并采集考生照片,支持对接公安系统进行身份认证;▲实时考生双路视频监控,并可监听考生现场声音,老师可以同时监控多个学生的考试画面;★随机照片抓拍记录;考中考后随时查看;★具有人脸识别、考生离座、使用通讯设备、画面出现多人等自动抓拍和报警功能;★可查看考生登录设备、IP 地址,可进行考试IP控制;支持答题水印,防止截屏操作;★页面锁定,可设置限定考生离开考试界面次数,也无法通过系统快捷键等方式打开浏览器,聊天软件等除考试系统外的任何软件;★考试客户端具有霸屏、虚拟机检测、远程登录检测、投屏软件检测、分屏软件检测、防直播检测等功能,支持Windows和MacOS。 |
4 | 分析与自动阅卷 | 统计考试人数、完成人数、未完成人数以及缺考人数;实现客观题系统自动判分;实现主观题评阅教师在线评阅打分;实现通过评阅列表查询,查看已评阅及待评阅人数;实现系统自动计算主客观题目成绩,合算试卷的总成绩;考试分析报告:可对该场考试的答题情况、试卷情况和考生情况的信息进行统计。 |
5 | 考生参加考试 | 支持网页端考试和客户端考试两种方式,简单操作即可安装考试客户端等考试环境;可以提前获得邮件和短信发送的考试信息;在考试过程中支持跨设备断点、断网续考;★考生答题和监控支持Windows和MacOS系统。 |
6 | 报名管理模块 | 用于创建报名及管理所有报名。包括发布报名通知,接收和审核报名信息,编排考生,发布准考证,报名缴费及退款,发布成绩。 |
7 | ★高并发能力 | 支持10万人在线同时考试,满足学校期中期末考试、本硕博招生考试、海外留学生招生考试、教师招聘考试等大规模考试的使用场景。 |
8 | ▲私有化部署和二次对接开发能力 | 完成私有化部署和对接现有教学平台等系统,满足接口、数据共享对接要求,实现学在浙大平台统一管理、统一服务。 |
9 | ★安全等保要求 | 本系统作为“学在浙大”整体系统的一部分,需要每年进行三级等保评测,评测结果中不满足要求的项目,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最终达到网络安全三级等保评测要求。 |
10 | ▲考试运营及服务 | 支持不低于1.5万人次的考试运营及服务。1)具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具备快速处理突发故障的响应能力。考试期内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提供及时的支持及咨询服务。日常支持技术答疑提供7*11服务,早上8点到晚上19点(国定法定节假日除外)。2)培训服务:可提供现场或远程培训,提供培训材料:培训PPT,视频,操作文档等。 |
(一)适用范围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一、总则前附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
(一) | 适用范围 |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浙江大学“学在浙大”考试系统 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二) | 采购方式 |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 ||||
(三) | 竞争性磋商委托 | 1.▲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2021年12月(含)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2.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 ||||
(四) | 磋商费用 | 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成交供应商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累进):成交金额(万元)收费标准(费率,%)100以下1.2 | 成交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费率,%) | 100以下 | 1.2 |
成交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费率,%) | |||||
100以下 | 1.2 | |||||
(五) | 磋商保证金(元) | 无。 | ||||
(六) | 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七) | 转包与分包 |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 ||||
(八) | 信用记录 |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 ||||
(九) |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 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 ||||
(十) | 响应文件份数 | 供应商应按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分别编制合并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卡条、抽杆夹、订书机、散装)的响应文件无效。 | ||||
(十一) | 磋商报价 | 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2.以人民币报价;3.最后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4.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 ||||
(十二) | 响应有效期 | ▲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 | ||||
(十三) |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详见“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
(十四) | 评审结果公示 | 评审结果公示媒体:浙江大学采购网(http://www.zupc.zju.edu.cn/cms/e?page=cms.index)。 | ||||
(十五) | 签订合同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采购人”系指浙江大学;(二)定义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浙江大学“学在浙大”考试系统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2021年12月(含)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四)竞争性磋商委托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三)采购方式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
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累进):3.成交供应商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五)磋商费用
成交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费率,%) |
100以下 | 1.2 |
2.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六)联合体响应5.磋商保证金(元):无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八)质疑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事实依据;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磋商文件和合同。2.支持绿色发展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服务。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二、磋商文件除财库《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企业类型以外的供应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6.响应文件格式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3.供应商须知2.采购需求1.采购邀请
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供应商已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二)供应商的风险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组成(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一)响应文件的组成三、响应文件的编制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文件为准。
4.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包装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磋商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响应文件开启时启封”字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活页装订(卡条、抽杆夹、订书机、散装)的响应文件无效。2.供应商应按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分别编制合并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响应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二)响应文件的编制、份数、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四)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2.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1.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三)响应文件的签署5.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3.最后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2.以人民币报价;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五)磋商响应报价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
(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未响应磋商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响应无效。四、响应无效的情形▲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六)响应有效期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响应但未按要求提供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的;(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响应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5)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负偏离达到规定数目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特别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最后报价具有选择性的;(1)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六、评审程序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五、响应文件开启(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一)资格审查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三)符合性审查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响应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二)信用信息查询
(五)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磋商记录,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四)磋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六)综合评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一、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九)编写评标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八)排序与推荐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七)汇总商务技术得分
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七、成交与合同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十)补充说明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名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八、验收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合同授予3.评审结果公示媒体:浙江大学采购网(http://www.zupc.zju.edu.cn/cms/e?page=cms.index)。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一、总则第四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相关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说明:二、评审内容及标准商务分、技术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细则 |
价格分(20分) | ||
最后磋商报价 | 2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100 |
商务分(13分) | ||
认证证书 | 6 |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4.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5.供应商或响应产品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6.供应商具有在线考试类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三级及以上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 |
业绩 | 5 |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网上测试平台合同业绩: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以提供的合同复印件为准) |
业绩 | 2 | 供应商类似网上测试平台在线考试服务支持并发数不少于50000人,每提供一个得1分,共得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分(67分) | ||
响应程度 | 30 | 不符合(负偏离)服务要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响应文件无效,满足或明显优于磋商文件明确的全部服务条款要求的该项得满分;“★”的为核心项,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其余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2分,扣分超过30分响应无效。 |
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 5 | 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建设目标及技术要求的理解情况。 |
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 5 | 整体方案建设目标是否清晰,整体方案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浙江大学当前和未来的要求。 |
项目总体建设方案 | 5 | 整体方案服务实施及技术要求是否满足浙江大学当前部门及单位的实际要求。提供对于浙江大学项目整体方案的业务逻辑设计图,未提供不得分。 |
技术方案 | 5 | 供应商需基于浙江大学信息技术中心已部署上线的云资源平台,来完成“学在浙大”考试系统开发及相关工作的实施落地,提供针对于浙江大学“学在浙大”考试系统建设方案以佐证建设能力,根据其提供的建设方案完整性、全面性,设计思路清晰性。 |
服务承诺 | 5 | 质保期内出现软件系统故障的响应处理时间和解决方案,发现问题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 |
服务承诺 | 5 | 对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文件中有完整的《售后运维服务及培训方案》,根据售后服务流程、技术支持内容、培训方案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 |
拟投入人员 | 2 |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具有项目经理资质PMP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响应文件中提供人员名称、证书复印件及其本单位在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 |
拟投入人员 | 5 | 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工作经历、资历、项目经验情况。 |
学在浙大”考试系统协议编号: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后计算价格得分。
甲、乙双方依据浙江大学采购中心采购项目(采购编号:QSZB-Z(F)-A22143(CS))采购谈判的结果(见项目中标通知书),就甲方浙江大学信息中心委托乙方XXXX公司提供《“学在浙大”考试系统》建设项目的设计、开发和实施而签订本协议。供方(以下称乙方):需方(以下称甲方):浙江大学信息技术中心签约地点:浙江大学签约时间:年月日技术服务协议
按照《“学在浙大”考试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完成“学在浙大”考试系统建设项目的需求调研分析、方案设计、应用系统设计、项目开发过程的质量控制、系统开发测试和部署实施、用户培训、建设与运行维护规范的设计等。主要内容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第[I]、[II]、[III]、[IV]项服务:注:详细配置清单可附页一、配置清单及合同价格: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经甲方审核同意的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需求分析报告、实施方案、技术与支持服务方案、技术培训方案、测试及验收方案等,都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上述除本协议以外的文件之间如有内容不相符之处,以甲方认可的为准。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2 | ||||||
合同总价(人民币): |
二、期限、地点和方式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项目编号为ZQSZB-Z(F)-A22143(CS)的《“学在浙大”考试系统》项目采购文件和工作说明书(附件一),以及在项目启动后由乙方负责编制、经甲方确认的软件需求说明书和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乙方提供系统终验后为期年的免费维护技术支持。结合实施项目研发和实施,向甲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乙方向甲方负责数据服务平台指定接入系统的改造工作。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相关的软件开发技术成果,包括源代码、开发文档、测试文档等相关文档。
项目免费维护期限:从项目终验通过之日起年。第四阶段:第三阶段: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本项目自本协议签订后履行,具体开发服务计划如下:
项目初验,;用户培训并进入试运行,;系统实现与验证,;系统设计,;需求分析,;双方约定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如下:
双方约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因业务、技术、资源、人员等因素需变更执行内容,双方须经协商签订项目变更函,由责任承担方发起,说明原因和协商结果,经双方全权代表签字生效。三、协作和工作约定实施地点:浙江大学进度管理:双方在以上规定的截止日期共同检查进度,对未能实现的部分进行内容和责任认定,作出下一步工作安排,双方代表签字。实施方式:公司组织充足的专门人员,在需方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集中研发,采用原型迭代法持续交付系统。功能改进,达到系统终验要求后进行验收。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向乙方提供实施本项目所必须的应由甲方提供的信息及资料;及时对乙方实施本项目的提问等进行答复、确认;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业务需求;负责协调安排乙方与甲方内部有关部门以及其他单位的工作关系,配合乙方工作;甲方指定XXX为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浙江大学信息中心,电话:(办公室/手机),邮件:。甲方授权XXX全权代表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协调沟通,涉及重大变更的文件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项目的成果由甲方独享,共性技术双方共享,如需推广运营双方再进行协商。未经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散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乙方拥有自主产权的产品,产品版权归乙方所有。四、成果及知识产权的归属,保密责任在整个系统建设过程中,应采用适合本项目建设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法和工具,用以指导和管理项目建设。在验收时,负责对合同规定的由乙方完成的所有图纸、文件、资料、记录等技术文档进行整理、归档,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移交给甲方,并同时提供电子版材料;向甲方提供合同及其附件所规定的所有服务内容;乙方指定XXX为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电话:(办公室/手机),邮件:。乙方授权XXX全权代表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协调沟通,涉及重大变更的文件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认可。
初验:中标后个月内,“学在浙大”考试系统投入试运行,提交工作体系、管理机制的具体方案,进行初验。乙方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系统验收申请并提交所需的系统设计、开发、测试文档;甲方负责对验收工作协调、发起、评定,并签署相应的验收报告。验收分为初验和终验两个阶段,如果系统在运行期间发现功能及性能与合同规定内容不符,甲方有权推迟系统验收时间。本项目以本合同第一条协议标的以及经甲乙双方确认之书面变更说明所列工作内容作为验收依据。五、关于付款方式和项目验收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管理和浙江大学的管理要求,供方承诺签订《浙江大学网络安全保密协议书》,在本项目中遵守相关条例。乙方对在项目建设期间所获得的甲方的情报和资料有保密义务,泄漏秘密应承担相应责任。本保密责任条款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七、协议的生效免费维护期后的有偿维护由双方另行商定。软件免费维护期为项目完成终验后年,免费维护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软件应用程序更改、软件故障处理、软件应用培训、系统咨询。遇到甲方认为的紧急情况,乙方承诺现场响应时间不超过小时。六、后续服务付款方式:【按采购文件约定抄录】终验:初验通过个月后进行系统终验。
根据政府采购的要求,合同需要公示,此页请单独一页,以方便公示时删去。协议签约方本协议及(附件一)均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两份留存浙江大学采购中心。本协议有关的附件作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协议视为日后浙江大学信息中心、XXXX公司、浙江大学采购中心签订的《采购合同》的附件之一,自《采购合同》生效日起同时生效。
需方甲方 | 名称 | 浙江大学信息中心 | |||
需方甲方 | 地址 | 余杭塘路388号 | |||
需方甲方 | 邮政编码 | 310058 | |||
需方甲方 | 授权代理人 | 签署日期 | |||
需方甲方 | 电话 | 0571-88206106 | 传真 | 0571-87951670 | |
需方甲方 | 开户银行 | ||||
需方甲方 | 帐号 | ||||
供方乙方 | 名称(盖章) | ||||
供方乙方 | 地址 | ||||
供方乙方 | 邮政编码 | ||||
供方乙方 | 授权代理人 | 签署日期 | |||
供方乙方 | 电话 | 传真 | |||
供方乙方 | 开户银行 | ||||
供方乙方 | 账号 |
双方信息 | |
需方签字人信息姓名:工号:手机:Email: | 供方签字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Email: |
需方联系人信息(如与签字人相同,可不填)姓名:工号或学号:手机:Email: | 供方联系人信息(如与签字人相同,可不填)姓名:身份证号:手机:Email: |
设备交付地点(送货前再确认,可经双方同意后变更至校内其他地址): | |
浙江大学 校区 楼 室 医院 楼 室 |
▲1.资格文件目录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需方,应为院级单位,并盖院级公章2、需方签字人,应为项目负责人注:1、上表内容,请打印前输入完整,不要手写
(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1)初次报价一览表2.报价文件(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2021年12月(含)以后任意一月供应商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响应函3.商务和技术文件(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8)服务承诺(7)技术方案(6)项目总体建设方案(5)采购需求偏离表(4)供应商同类合同一览表(3)认证证书
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外层包装(封签)(1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9)拟投入人员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编号:QSZB-Z(F)-A22143(CS)项目名称:“学在浙大”考试系统采购人:浙江大学
竞争性磋商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正本或副本封面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编号:QSZB-Z(F)-A22143(CS)项目名称:“学在浙大”考试系统采购人:浙江大学响应文件
说明:(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资格文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
(2)符合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致:浙江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报价文件日期:年月日供应商代表签名:供应商名称(盖章):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说明:项目编号:QSZB-Z(F)-A22143(CS)项目名称:“学在浙大”考试系统采购人:浙江大学(1)初次报价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具体服务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说明: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总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代表签名:供应商名称(盖章):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具体服务”一栏中,填写具体服务。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1.此表在不改变格式要求的情况下,可自行增行。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浙江大学)的(“学在浙大”考试系统)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属于中小企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注: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5.本项目只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判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唯一依据。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项目包含“多件”标的物的,需按标的物项数逐项填写。
单位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浙江大学的“学在浙大”考试系统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由本单位提供服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说明:日期: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我方参加浙江大学“学在浙大”考试系统(项目编号:QSZB-Z(F)-A22143(CS))项目,为此,我方提交响应文件(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签名代表宣布同意如下:致:浙江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商务和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1)响应函商务和技术文件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联系: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相关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关于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2.我方在磋商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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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_____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致:浙江大学、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代表签名: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2021年12月(含)以后任意一月社保缴纳证明。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浙江大学“学在浙大”考试系统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文件开启、磋商、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4)供应商同类合同一览表(3)认证证书(2)2021年12月(含)以后任意一月供应商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
序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合同金额(万元) | 附件页码 | 合同签订时间 |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供应商名称(盖章):3.供应商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内容。2.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名盖章等内容;1.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复印件;说明:
项目编号:QSZB-Z(F)-A22143(CS)项目名称:“学在浙大”考试系统采购人:浙江大学(5)采购需求偏离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是否偏离(提供说明) |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 |||
服务要求 |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供应商名称(盖章):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磋商响应风险。2.偏离说明是指对磋商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招标要求)、负偏离(低于招标要求)、无偏离(满足招标要求);1.逐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说明:
(9)拟投入人员(8)服务承诺(7)技术方案(6)项目总体建设方案以下内容格式自拟日期:年月日
(10)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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